都說父愛和母愛很偉大,絕大多數父母為子女辛苦奮鬥一生。不管父母偏心哪個子女,我們每個子女都應該盡一份孝心。不能覺得父母沒幫自己,就推脫養老責任。
現實生活中,有些父母為子女奉獻一切,到頭來這些子女不孝,把父母養老責任推給其他兄弟姐妹,這無疑是養了白眼狼。
一轉眼母親在姐姐家住了七年,如今姐夫想給我20萬,當我得知姐姐和姐夫的打算。我惱羞成怒,跟他們吵了一架。可能人會說姐姐給你20萬,難道你不高興?說實話我不但不高興,我反而覺得他們不孝,我甚至決定以後不跟他們來往,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可能在母親眼裡,我並不是親生的,所以好處都想著姐姐,如今養母老了,親生女兒不管了。我若不管,養母不是會更傷心嗎?
我曾經有一個幸福的童年,當年親生父母都在事業單位上班,而我又是獨生子,可以說小時候我非常幸福。但在我八歲那年,父親和養父一同出差,結果途中遭車禍,當時父親不顧生命危險救下養父,可他自己卻被埋葬在火海之中。
父親去世後母親整日以淚洗面,一個月後母親跳河自盡,我一時成了孤兒。在我無家可歸的時候,養父收留我,從此我生活在養父家。
當時養父家還有個女兒,也就是我姐姐。雖然養父對很好,但養母對我態度非常糟糕,姐姐也經常欺負我。儘管這樣,我從沒有抱怨,而是忍氣吞聲,我覺得養母能夠讓養父拿錢給我念書,我已經很知足了。
一轉眼二十年過去了,姐姐和我先後成家。姐姐嫁到外地,而我留在老家。
自從我成家後,我沒有找養父養母要過一分錢,儘管養母不顧養父的反對,將積蓄都給了姐姐,但我仍然每個月按時給兩千生活費。
養父去世兩年後,姐姐和姐夫突然提出想換房子。由於他們當時沒錢,所以姐姐找養母湊錢。
養母二話沒說,直接賣了唯一的房子,湊錢給姐姐買房,隨後沒多久就搬去和姐姐同住了。當時老婆懷孕六個月,本來之前一直是嶽女子照顧,但嶽母舊病復發後不能繼續照顧,我想讓養母照顧一陣子,結果養母拒絕了,隨後就投奔姐姐家。
後來養母在姐姐帶了七年孩子,這七年養母沒給我打過一次電話,可我總惦記著養母的養育之恩,逢年過節都會給養母買衣服,給紅包。
前陣子姐夫突然聯繫上我,我覺得「無事不登三寶殿」,果然姐夫說如今養母身體越來差了,他和姐姐工作都很忙,沒時間更沒精力照顧養母。
姐夫的意思是給我20萬,以後養母住在我家,我給她養老送終,從此以後養母的生老病死和他們沒有任何關係。
當然姐夫是瞞著養母,偷偷跟我商量。如果養母知道她親生女兒會這樣對她,我想養母肯定會寒心。
想著養母不在老家的這些年,是嶽父和嶽母幫忙帶孩子。雖然他們過得並不富裕,但他們時常拿錢貼著我們,我對嶽父嶽母非常愧疚,我也打算把他們接來城裡養老,可如果養母來了,我真的沒能力同時去養著三位老人。
我說出了自己難處,沒想到姐夫不但理解,反而說我忘恩負義,還說當年要不是養父母收留我,或許我早就凍死在街頭。
如果養母來我家,將來我真的沒精力同時照顧三個老人,對嶽父母也不公平;可如果拒絕了,我又怕背負不孝的罵名,我真的不知如何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