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工作中,稍微和其中一個同事有點小隔閡,這個同事剛過來,需要在我的地盤裡分城市,由於新人業績一直比較一般,逐漸開始把怨氣往我身上推,什麼地方分配的不好。逐漸對我疏遠。一開始我還有點心裡過意不去,準備幫幫他,後來逐漸對我疏遠,我也就沒有提這事。這讓我逐漸的意識到,做老好人和做有鋒芒的人還是有區別的。
從大方向上來講,一個人永遠無法讓所有人都喜歡,因為人與人之間的價值觀,利益訴求,為人處世的方式都是不同的,一旦人與人之間有了競爭,一定會有勝負,那麼輸的一方一定不喜歡你,同樣的如果團隊有10個人,其中只有一個人可以升職,那麼升職的這個人一定也會得罪別人。職場是一個利益場,不得罪人是不可能的。
從另外一個角度講,你有鋒芒也說明了你是有價值的,你是有別人不具備的東西。
從現在開始不要擔心職場中得罪任何人,只要你不是下黑手就行,因為放長遠來看,大家都是可以理解的,現在有誤會因為看不到未來,如果放在未來,大家一定會理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