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看了一篇公眾號的文章《80歲瓊瑤被坐實小三:那個成功上位的女人,最後是什麼下場?》,下場就是90歲的老公已經神志不清,完全靠插管延長生命,而80歲的她依然深陷在和他的前妻、子女的戰爭中不得安生。
就在四月底平鑫濤的前妻林婉珍還出書《往事浮光》,揭露瓊瑤如何滲透前夫婚姻,進而從小三扶正的經過,震驚娛樂圈。之後聞風而動的新聞大多數與此篇文章的主旨如出一轍,都是在譴責小三,為小三的落陷而拍手稱快,進而告誡廣大女性朋友千萬別淪為小三。
80歲了還要被人詬病晚節不保,這小三的代價確實太沉重了。然而88歲的前妻林婉珍至今無法釋懷,此次看似絕地反擊,實則更顯悲涼。
所謂蒼蠅不叮無縫蛋,一個巴掌拍不響,為什麼小三越來越多,罪魁禍首還是男人,有幾個男人對老婆比對情人好,又有幾個男人一結婚就會放棄拈花惹草。女人在老婆那裡看不到優勝處,自然就甘當情人了,只談風花雪月,不問柴米油鹽,何樂而不為?
即便如此,但也沒有哪個當小三的女人不想被扶正,說到底沒有哪個女人願意當小三,試想如果前妻林婉珍當初發現端倪就提出離婚,又何來瓊瑤的小三之說呢?正因為林婉珍的苦苦糾纏不願離婚,瓊瑤才有了15年的小三之名。
我這麼說並不是想為小三正名,只是以為既然小三不可避免,又何必一味譴責小三,就像你錢包被偷了,與其一味譴責小偷寄希望於小偷良心發現如數歸還,還不如趁早報案掛失錢包裡的各種卡,能補救多少是多少,更別談如果你的錢包是你自己掉的時候。
如果老公被小三覬覦了亦是如此,如果愛還在能挽回自然挽回,如馬伊琍的「相愛易,相守難,且行且珍惜」。如果情緣已盡,那就好聚好散,如王菲的「這一世夫妻緣盡至此,我還好,你也保重」。
而該文卻類比道「愛本身沒有錯,但這世界有規則,違反規則就是錯。就像吃本身沒有錯,但偷吃別人家的東西就是錯。錯了就會受懲罰。」看似有理,細想有失偏頗。何為規則?單身的不能惦記已婚的?那我想問離婚為什麼是合法的?如果你提出離婚而對方死活不同意,那算你違反規則還是對方違反規則?再者何為別人家的東西?如果別人家的東西自己跑到你嘴裡還算偷嗎?就像拾金不昧見義勇為,好的褒獎,但也沒規定昧了和不為就要受懲罰。
如果瓊瑤是小三,那簡直就太美化小三了,相信很多男人都會求之不得。25歲遇到那個有家室的男人,然後跟另一個女人分享他。一路苦戀到39歲,終於等到他離婚。然後背著小三的罵名嫁給他,和他白頭到老。在他生命的末年,更是痴痴守在病床前不離不棄。
15年的燦爛年華,試問女人的一生有幾個15年可以用來揮霍去無休止地等待?試問世間又有幾個女人有足夠的底氣去堅守一份眾矢之的的愛情15年,更準確地說是一輩子?如果這樣的女人歸根結底還是小三的話,那簡直是對真愛的嘲諷。
如果林婉珍要是愛平鑫濤的話,所謂君子成人之美,她自然應該一開始就成全平鑫濤和瓊瑤,而不是苦耗15年才籤署離異書;如果林婉珍要是不愛平鑫濤的話,自然更該好聚好散,各自安好。而現實是林婉珍既愛平鑫濤,又不想失去他。我只能說她的愛太狹隘了,到頭來既毀了對方,也傷了自己。
正如影片《萬物理論》裡當霍金髮現妻子簡開始對生活不滿,渴望有個正常人的家庭時,當他發現簡對那個家庭教師產生好感,渴望孩子有個正常人的父親陪伴成長時,他選擇了成全,故意跟自己的一個女護士走得越來越近,從而讓簡心安理得地離開他。
因為簡為他犧牲太多了,服侍、照顧他25年之久,一天24小時、一周七天看護他,推著輪椅帶他到各地旅行,還要照顧幾個孩子、操持其它家務。25年的時間,她看著他從默默無聞的研究生變成「世界上最偉大的科學家」。所以他寧願成全她,讓她去過她自己想過的生活。難怪有首歌叫有一種愛叫做放手,愛一個人正確的方式不是以自己的方式去愛他,而應從對方的需求出發。
也許很多人並不贊同我的觀點,但我的出發點是好的,只不過希望像林婉珍這樣的女人在被婚姻愛人背叛時能多愛自己一點,儘早走出陰影。而從林婉珍的三個子女身上可以看出林婉珍似乎一輩子都沒有釋懷,當瓊瑤和平鑫濤的兒女們論戰是否給失智的平鑫濤插鼻管治療時,當平鑫濤的兒女們寧可不賺錢,也不會再出版瓊瑤的作品,而是推出自己母親的《往事浮光》時,可見平鑫濤的兒女們對瓊瑤的仇恨簡直無以復加,這樣對子女的教育無疑是失敗的。試想如果林婉珍能早點走出婚姻失敗的陰影,她的孩子們自然也就不會糾纏恩怨不放。
正如皇冠出版社副社長兼發行人平雲說,4萬多字的文稿,根本只寫了母親痛苦的十分之一,比如母親曾想從三重大橋上跳下自殺。可見林婉珍作為受害者,在孩子們面前亦沒有掩飾自己的痛苦,正因為如此才加深了子女對父親及瓊瑤的仇恨。
有的人會因考試成績不好而跳樓,有的人會因失戀而想不開,難道我們就要去指責考試,逃避戀愛嗎?作為母親,林婉珍完全不是一個好榜樣,如果她的兩個女兒也如她一樣被第三者插足時,難道她願意看到女兒們同她一樣走不出來陰影,而與第三者糾纏一生嗎?
如果瓊瑤算作第三者,那也是最有尊嚴最有骨氣最善良的小三,如果她真想搶平鑫濤,根本用不著苦等15年,畢竟夫妻分居兩年就可以離婚了,而瓊瑤沒有這樣決絕,而是耐心地等待平鑫濤的三個孩子長大成人,她以為這樣就可以將傷害降低到最低了,然而林婉珍卻並不買帳,三個子女亦是如此。
其實瓊瑤給皇冠出版社創造的價值是無限的,因為瓊瑤是皇冠唯一的金牌作者,她的影視劇、小說及她的所有版權,讓平家兒女也享受到了榮華富貴。包括林婉珍也是既得利益者。只不過平家兒女和林婉珍都覺得,這是他們應該得到的。
退一萬步講,即便平鑫濤沒有遇到瓊瑤,而是遇到另一個有才華的作家呢?就像徐志摩,雖為有婦之夫依然對林徽因愛慕有加,結果林徽因沒有選他,繼而又出現了陸小曼,兩人愛得更是滿城風雨。林婉珍又該如何自處呢?
徐志摩的前妻張幼儀的處境可比林婉珍悲慘多了,徐志摩第一眼看到她就認為是鄉下佬,滿是鄙夷。後來為了儘早離婚追求林徽因,又狠心不惜讓她打胎,之後更是對懷孕生產的她不聞不問,甚至是不見。
然而當徐志摩空難逝世後卻是她在幫忙料理後事,並照顧其父母,甚至為其出全集。所以她才敢說,她是愛過他的女人中最愛他的。我並不想惡意揣度,林婉珍的三個子女非要讓平插管延續生命到底是出於愛還是刻意折磨。
之前也看過一篇關於餘秋雨前妻李紅的文章,原來餘秋雨也是一個忘恩負義見異思遷之人。當餘秋雨處在人生低潮時,李紅不畏世俗嫁給了他,甚至為了成全他的寫作夢,孤身一人南下深圳打拼,獨自擔負起整個家庭的重擔,然而餘秋雨不但不感恩戴德,反而還恩將仇報愛上了別的女人。
然而李紅從發現餘秋雨愛上了別人到籤字離婚僅用了半年時間,因為她覺得既然丈夫已經不愛她了,她還要這名不副實的婚姻幹什麼,不如乾脆成全丈夫。作為一個中年女子,李紅在被婚姻拋棄後,並沒有哀怨和吵鬧,而是靠著永不言敗的勇氣,開始心酸的打工生活,如今在深圳有了自己的事業。
正如她說的「人生有很多變數,如果我不離婚,世間只不過多了一個名人身後無足輕重的普通女人。是失敗的婚姻成就了我,讓我在困難的生活中找到了自身的價值。」這才是女人遭遇背叛時該有的覺悟和姿態。
最後用瓊瑤疑是回應PO出的一段和尚開示徒弟的短片結尾。
徒弟:天長地久是多久啊?
師父:說天長地久,其實就是認定你啦!……天長地久,就是從今天開始,到死亡之前。
徒弟:師父,為什麼有這麼多人,在愛裡受傷呢?
師父:所謂愛一個人,就是給了他傷害你的權利。但世事無常,最怕復出了一切,卻只換來一身傷啊。
徒弟: 師父,葉子離開樹,是樹對它不好嗎?
師父:不是。
徒弟:那是風搶走了它?
師父:也不是。
徒弟:那它們在一起好好的,為什麼要分開呢?
師父:分開只因為,它們不再合適啦!
徒弟:不再合適?那…是誰錯了?
師父:離開就是離開,分手就是分手,錯對沒有意義。不再合適的兩個人,與其耗盡對方養分一同枯萎,不如坦然聚散各自相安,一切的一切都要看緣份哪。
一位文藝女寶媽關於戀愛、婚姻、育兒及其他一切五味雜陳的女性成長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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