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中午,女孩被緊急轉往省兒保搶救。
得知女兒無法搶救回來,媽媽悲痛得已經無法站立。
爸爸值班的保安室裡,還放著女兒的書包。
前天晚上10點多,浙大一院緊急接診了一個11歲的女孩。女孩全身有勒痕,整個人已失去意識。醫院叫來所有值班的醫生,奮力搶救。
而搶救室門外,一名中年男子趴在地上,抱頭痛哭。原來男子是女孩的父親,因發現女兒抄人家作業,竟將女兒吊起來暴打。
從浙大一院轉到省兒保,經過十幾個小時全力搶救,這個花季少女還是於昨天下午2點30分離開了這個世界。
從前天晚上8點半,女孩遭爸爸體罰開始,到昨天下午離世,這18小時過得如此漫長而沉重:一條鮮活的稚嫩生命就此夭折;一個四口之家從此支離破碎;一個眼淚與懺悔交織的不幸故事,在這個暮春猝不及防上演,又以悲劇匆匆落下句點。
5月19日20:30
漫長又沉重的18小時
小女孩怎麼會傷得這樣重?
「被我打的。」跪在急診搶救室門外的男子小聲說了一句,讓在場的人紛紛皺緊了眉頭。
男子姓張,看上去40來歲,是小女孩的親生父親。
為什麼要打孩子?張某沉默了好一會兒,說,「她抄作業。」
在張某斷斷續續的描述中,事情的大致情況漸漸明朗起來:5月19日晚上8點30分左右,張某發現女兒抄襲同學的作業,一怒之下把女兒拉到了車棚裡吊起來打,但是雙腳沒離地,先用草繩勒住脖子,接著用另外的繩子打……
為什麼打得這麼重?張某說,只打了女兒屁股和腿部。打了幾分鐘?張某說只打了1分鐘,「打完後,我把她的雙手反綁,讓她跪地體罰,就管自己出去了。」
抄同學作業,爸爸把女兒吊打體罰
當晚9點12分左右,張某從外面回來,來到車棚時大吃一驚:女兒已經滿臉發紫倒在地上。
試了試呼吸,張某嚇壞了,女兒的呼吸已經停止。隨後,女孩被緊急送往浙大一院搶救。
於是,就有了本文開頭那一幕。
張某來到醫院時,身上還穿著保安服,腳上一雙涼鞋,他始終趴在地上不肯起身。而小女孩的病歷卡上還沒寫上姓名,只有「江蘇泗陽」4個字。
醫生多次叫張某起身,他才慢慢地從地上爬起來,雙膝跪地,正對著急診搶救室的大門,朝裡面不停地跪拜,好幾次欲言又止。他表情痛苦,頭磕在地上,雙手捂臉大哭。
圍觀的群眾紛紛嘆氣,還有不少人責備張某:現在才知道後悔,還有什麼用!
5月19日21:12
回家發現女兒沒了呼吸心跳
女孩被宣布搶救無效死亡,她幼小的生命定格在5月20日下午2點30分。
「怎麼……還是走了。」一名女老師坐在重症監護室門口,哽咽著喃喃自語。
好幾個女孩的親人哭作一團,緊緊抱在一起。女孩的母親頭髮凌亂,雙目無神,怔怔地坐著一動不動,臉上寫滿了絕望與疲勞。
醫院裡瀰漫著沉痛、傷悲,一切,幾近窒息。
下午4點07分左右,女孩的遺體被一塊銀白色的布裹上,慢慢地從病房裡推了出來,孩子的媽媽和親人們一路緊跟不舍。
相對於寬大的病床,11歲的孩子身體顯得有些單薄。經過兩個走廊,孩子要被推走了,孩子的母親終於忍不住悲痛,嚎啕痛哭。她雙手緊緊抓住孩子的遺體,阻止她被人推走,用盡氣力。
就這樣,一個母親撕心裂肺的哭聲迴蕩在醫院的房間和走廊裡。
而派出所內,女孩的父親也已崩潰,充滿的,只有無盡的悔恨。
昨天上午10點20分,浙大一院急診中心,小女孩仍在搶救。醫院方面透露,女孩的情況還是很嚴重,能否度過72小時危險期仍是未知數。
孩子的母親守在重症監護室外,頭靠在旁邊的家屬身上,不停落淚。周圍的幾位家屬同樣心情沉重,有的低著頭一言不發,有的不停在跟醫生溝通。其中一名家屬說,孩子的父親前一天晚上就被派出所帶走了。
「他(張某)平時肯定疼孩子的,孩子有時候會調皮,他會管。」張某的堂哥說,侄女今年11歲,是附近一所小學四年級的學生,弟弟和弟媳則在下城區的另一所學校打工,一個是保安,一個則是做保潔員,他們還有個小女兒,「他當時哪裡想得到會把孩子打成這樣,不知道怎麼鬼使神差了,可能是心裏面急了,不然他寧願自己去死,也不會這麼對孩子。」
女孩所在學校的老師也趕到醫院,陪著家屬們靜靜守候。「我知道這個消息還是今天早上。」學校辦公室主任田老師說,「當時我們學校的校長、書記和她的班主任老師馬上就往醫院趕,飯也不吃,一直就待在那兒。」
據田老師說,當這個消息在學校傳開之後,「震驚」是老師們的第一反應,但事情的真實情況,絕大多數老師並不清楚。
中午11點35分,女孩插著呼吸機,接著氧氣瓶,在母親和大伯的陪伴下,被轉到省兒保醫院接受進一步救治。
在醫院兒科重危監護病房門口,多位家屬和老師哭成了淚人,孩子的媽媽幾近崩潰。
「孩子送醫的時候,心跳和呼吸都已經沒了,浙大一院經過心肺復甦後,孩子的心跳才恢復過來。現在她嚴重窒息、缺氧,整個心臟功能衰竭,還有腦水腫。」醫生說,女孩的情況非常危險。
經診斷,女孩頸部有明顯淤痕,窒息時間長達5分鐘,長時間窒息對她的心肺功能造成嚴重損害,醫生還在女孩的背部發現了傷痕,「她脖子可能被勒住了,就像我們說的上吊一樣,有窒息、缺氧和缺血」。
醫生表示,女孩救回來的希望很小,但還是要對她進行半小時的心臟按壓。如果心臟有反應,那麼還有搶救回來的希望。
最終,醫院還是下了病危通知單,女孩的母親癱倒在地,連籤字的力氣都沒有,最後只能在病危通知單上按了手印。
5月20日10:20
女孩仍未脫離危險
5月20日11:35
女孩被轉往省兒保,醫院下發病危通知單
5月20日14:30
女孩不幸離世
警方:女孩父親已被刑拘
昨天下午,杭州警方正式通報了該起事件情況:
5月19日21時31分,杭州長慶派出所接110指令,報稱市區某醫院搶救室內剛收治一名被家長毆打致傷的小女孩。民警迅速出警趕至現場。
經了解,受傷女孩(11歲)系附近某小學在校學生,因傷勢較重,正在該院重症監護室接受救治,尚未脫離生命危險。當晚,警方遂對其父張××進行控制。
據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張××,系在杭外來務工人員。19日20時30分左右,其因對女兒多次抄襲同學作業而生氣,張××於是毆打女兒,並將其雙手反綁跪地進行體罰,後發現女兒滿臉發紫,停止呼吸,即送浙大一院搶救,後轉至省兒保救治。20日14點30分,受傷女孩經搶救無效死亡。
目前,嫌疑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相關調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律師:如何定罪
要看主觀是否故意
那麼,女孩父親會受到怎樣的處罰?對於其可能面臨何種刑事指控,記者採訪了浙江九重天律師事務所的方智律師。
「依據我國現行刑事法律的規定,結合目前的新聞報導來看,張某最有可能涉嫌的罪名是過失致人死亡罪,這個罪名相對輕。其次有可能的是另外一個罪名,故意殺人罪,這個罪名相對來說要重很多。當然在特定情況下,也會構成其他罪名比如故意傷害等。」方律師說,區別張某構成哪個罪名,主要看他的主觀有沒有故意。
方律師解釋,看張某的主觀上是否故意,在法律上主要看兩個方面,「從認識要素上來說,要看張某是否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引起其女兒死亡的結果;從意志要素而言,張某有沒有希望或者放任女兒死亡結果發生的意願。」
至於如何對張某的行為定性、如何判斷張某的認識及意志要素,方律師認為,還需從張某的供述、所做出的具體行為,並結合其女兒的驗屍報告等其他證據來綜合分析才能判斷。(今日早報 通訊員 鍾英 華煒 本報記者 錢禕 見習記者 霍翟羿 文/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