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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生現階段,我有兩個目標,希望儘快達成:1.經濟自由 2.財務自由
思文,離婚以後,她早已實現了我想完成的這兩個目標。
《送100位女孩回家》綜藝節目「思文篇」
思文:因為不想降低生活質量。不想讓別人說,你離婚後怎麼變得這麼悽慘?
所以,她告訴主持人,已經在這個月租3萬6的房子裡,獨居「大半年」時間。
並且,在姑姑給她致電,說西安有好房問她買不買的時候,她僅考慮10分鐘,就買下了那套房。
她,特別強調了是自己「離婚」以後,才做到「財務自由」。她和主持人很多聊天中,無形中透露著很多「她和程璐」離婚「真正問題」所在。我來跟大家總結一下。
從聊天中,我看見兩個人的關係與問題:
兩個人工作都忙,時間對不上
她得過「腎結石」,最重要的時刻,程璐工作忙,沒有陪伴
無論思文說什麼,程璐都覺得不靠譜,即使只在言語上,也不能給予支持與肯定
她和程璐三觀不合,而且她也不是一時衝動離婚的(她跟程璐提出意見,希望程璐能做到。程璐也沒有撒謊,只是說會努力,不敢保證能做到。但最終,真的沒做到。思文選擇離婚,至於具體是什麼,思文沒有說,她只是說給了程璐三次機會。)
修理、東西擺放位置,等大小瑣事,都是思文自己操辦的(如果離婚,會因此有不適應,也應該是程璐,而不是她。)
思文覺得兩個人在一起,仍舊感覺孤獨,跟自己一個人沒差
在前一段時間結束的《脫口秀大會》海選階段,思文放棄比賽。我看到評論裡有很多不友好的留言,說:「思文配不上程璐」。
我真的不知道那些留言的人,是有多崇拜程璐,才會這樣有失偏頗、惡語相向。
我只知道,每一個人,都有權利選擇自己的幸福。如果一段婚姻,戀人不能給予自己安全感、陪伴與認可……
總而言之,不能讓自己從中獲得快樂。那麼,作為一個獨立人就有權利選擇放棄,選擇離婚,給自己重新開啟「幸福人生」的機會。
就像思文自己說的,「離婚了,只是婚姻的結束,並不意味著失敗」。
無論你的愛人在事業上獲得多大成就、自身具備多少優點與才華,甚至孝感動天。但是,他對我不好,他不能令我快樂,那麼,他身上所具備的一切優點,都與「我」無關。
之前,我說到了,思文房租一個月3萬6,又住了大半年。「10分鐘」就在西安買了一套房。可見,思文不但每個月能賺很多錢,還有不小的存款。
從節目裡也可以看出,思文不用天天去公司,而她微博表白「老闆」。證明她一直在「笑果」工作。也透露她直播賣貨,可見在「不失業」的狀態下,她做到了「時間相對自由」。
總結,無論結婚還是單身,做到「經濟獨立」才是「王道」。而婚姻的意義在於「兩個人比一個人的時候,更快樂」。如果選擇了不適合自己的人,那麼,「兩個人比一個人更寂寞」。人活著,首先要成就自我,把自己「活明白」,才有能力「經營好」一份感情,一段婚姻。所以,不要為了結婚而結婚,如果婚姻令你不快樂,那麼,當斷則斷。
無論你做出怎樣的選擇,「經濟獨立」,才是支撐你做任何決定,「強而有力」的「後盾」。 「經濟獨立」是你做任何決定,「底氣」的來源。所以,我們都努力賺錢吧!
「財務自由」,才是王道!
最後,祝願思文和程璐事業有成,各自覓得良緣佳偶、各自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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