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這個公眾號名稱一樣,我的社交帳號的網名幾乎都是這七個字母,已經寫過了Rose,這次來談一談我的另一大信仰:Jay。
喜歡周杰倫,真是件一點都不引人注目的事情,你可能有10個關於周杰倫的故事,別人可能有50個;你連看5年周杰倫的演唱會,別人可能連看5天;你說周杰倫是自己的青春,而他註定是無數人的一輩子,包括我。就像去年引爆微博的夕陽紅粉絲團事件,我在裡面真就卑微到塵埃裡,但也開開心心兢兢業業地做著自己的努力。
(打榜一號)
(打榜二號)
(打榜三號)
和同齡人相比,我接觸周杰倫的起點應該算是特別低的,我很晚才開始聽流行歌,小學的時候,同學們有時候就會在那討論自己喜歡的明星,寫到這我去翻了一下小學同學錄,對女生來說,飛輪海、至上勵合、S.H.E簡直就是三大巨頭,女生喜歡的明星基本都在這三個組合裡面,男生裡面喜歡周杰倫的就很多了,我對明星一點都不了解,有時候顯得有點格格不入,但感覺對我來說最耳濡目染的明星就是周杰倫。我給別人寫的同學錄裡,喜歡的明星也都是寫的周杰倫,因為感覺他最親切,可能都姓周也是原因之一吧。
小學的時候很容易從眾,容易跟風,哪個明星的追隨者多,那我也就跟著去追隨那個明星。到了初中,開始進入了叛逆期,有時候就喜歡跟人對著幹,初中的時候因為我媽車上的一首《小酒窩》,我正式入了流行歌的坑。當時剛開始聽歌並沒有喜歡哪一個歌手的說法,但因為我的死黨:狗展,喜歡周杰倫,他是周杰倫的腦殘粉,我說那我就喜歡許嵩。我當時就是那種跟誰關係越好就越喜歡損他的奇葩,兩個人天天打來打去追開追去的,所以我就什麼都喜歡跟他對著幹,我不僅偏不聽周杰倫的歌,還要天天在他面前開玩笑說周杰倫菜,如果兩個人又打鬧起來,那我就達成目的了,可能這就是初中時期的愛情吧,啊我好幼稚。
(初中時的我和狗展)
畢竟身邊有個人天天給我洗腦他的周杰倫,終於有一天我還是越了界,去偷偷試了一下周杰倫的歌,我聽的第一首杰倫的歌是《彩虹》,就覺得還挺好聽的,就去和他交流了一下,他跟我說《我很忙》這張專輯他都挺喜歡的,還有他覺得最好聽的專輯是《十一月的蕭邦》,然後我就把這兩張專輯摳了一遍,確實挺喜歡的,但因為狗展的存在我不可能說自己喜歡周杰倫的哈哈哈哈哈,我先學會了《彩虹》,第二首學會了《發如雪》,第三首學會了《黑色毛衣》,但初中完整聽下來的也就這兩張專輯了。
初三的時候,周杰倫發了《驚嘆號》這張專輯,關於這張專輯的記憶必然都是和狗展的,我們說這首《驚嘆號》怎麼老是我靠我靠的,說《公主病》有點《陽光宅男》的感覺,說不懂《Mine Mine》裡用的是什麼方言,說《琴傷》聽起來有點恐怖,聽《皮影戲》有點上頭,狗展說他喜歡《水手怕水》,因為裡面有句歌詞「大海是我噓噓的地方。」
但在高中之前,我從來都不會說自己喜歡周杰倫,一直到《紅塵客棧》這首歌發行的時候,我才徹徹底底陷入周杰倫布下的天羅地網。高一的音樂課考試,那時候《十二新作》這張專輯剛出來不太久,當時聽《紅塵客棧》就很喜歡,音樂考試就唱了這首歌,唱完以後有人來問我說考試唱的什麼歌,說這首歌還挺好聽的,可能是獲得了一點點認同感吧,就是從那時候開始,我把周杰倫的所有歌都下載了下來,才算是真正意義上成為杰倫的粉絲。
我覺得,無論是一樣事物還是一個人,對另一個個體的重要性,都是由一個個零碎的記憶點堆積起來的,像天上的星星,有大有小,有明有暗,所以杰倫的很多歌對我而言都有時光機效果,有時候走在街上,突然聽到某一首歌,我就好像又穿越回了屬於那首歌的那段時光,那些瞬間。高二關於Jay的記憶比較模糊,可能那段時間的記憶比較相似,堆疊在一起反而容易淡化吧。高二唯一一首印象比較深刻的歌就是《軌跡》吧,在我看來這是杰倫的歌裡面最苦情的一首,那時候我經歷了人生第一次表白,意料之中地被拒絕了,我當時躺在床上,一遍又一遍地聽這首歌,自己給自己加戲,我當時真的好憨。
(當時的非主流說說)
周杰倫對我的衝擊,在高三一年達到了頂峰。腥風血雨的高三,本身就賦予了這段記憶更加絢麗的色彩。上學期的時候,因為家離學校有點遠,感覺往返有點費時,我就打算自己在學校附近租個房子住,因為周杰倫快發新專輯了,我就跟我媽說,等周杰倫發完新專輯,我再好好聽兩天歌,就搬出去住,然後高三都不聽歌了。
到了新專輯首波主打《鞋子特大號》發行的時候,是一節語文課,我和我的同桌,旺仔,一人一隻耳機,在課上偷偷聽新歌的首發,聽完一起感嘆:完全聽不懂在唱什麼。高中的時候和狗展不在一個班了,課間休息的時候我就跑過去找他討論杰倫的新歌。等到《哎喲不錯哦》這張專輯完整發行的那天晚上,晚自習之前,我就拉著騷東在教室外的走廊上聽歌,給他著重安利了《聽見下雨的聲音》。第二天中午就和狗展一起在食堂聽歌,新專輯裡的歌一首一首地聽過去,他說他最喜歡《手寫的從前》。我當時特別喜歡《手寫的從前》和《天涯過客》裡面的兩段rap,力力有時候會拉我在教室外的陽臺上給他唱,那些時光,無論何時回想起來都覺得很青春很美好。
後來我就按計劃搬進了自己衝刺高考的一片小天地,但顯然不聽歌是我想多了,最開始我買了一個MP3,裡面下載的全部都是杰倫的歌,聽了一陣子以後還是用回了手機。自己租房子的那段日子確實是一段沉甸甸的日子,晚自習最後一節下課以後,我騎著單車,聽著耳機裡的周杰倫,跟著旋律哼著小調,緩緩騎過學校到出租屋那段看不見幾個人影的公路,一天又一天地重複著。一個人生活,有時候難免會孤獨,所以要聽歌,聽歌的時候,就好像旁邊有個人在和你說話一樣,陪著你。那時候我的歌單裡,只有周杰倫,隨機播放的歌單裡總能時不時地冒出一些能讓我單曲循環好久的歌。屬於那段時光的歌,有《威廉古堡》,有《暗號》,有《斷了的弦》,有《伊斯坦堡》,有《布拉格廣場》,有《夜的第七章》,有《甜甜的》,還有很多我列舉不完的,它們就像一顆顆鑽石,鑲嵌在我那段本就斑斕的時光裡。
(高三歌單一角)
高三下就是一場沒有硝煙的戰爭,對那時的我而言確實沒有比學習更重要的事情,我偏執到甚至和當時幾個最好的朋友一人寫了一封絕交信,現在回想起來都會被自己笑到。那段時間,我的很大一部分能量也都來源於杰倫的歌,我高中基礎很差,一直都是處在向前追趕的狀態下,高三下學期的第一次考試我還只考了508分(比我後來的高考成績低了一百多分),忘了是哪一個高考倒數日了,班主任整了一塊板子,讓我們每個人一人寫一句話貼在上面,這塊板子要掛在後黑板,我在上面寫了一句:「邪惡在維多利亞的月光下血色地開場。」
(左下角那張黃色的是我寫的)
有一次可能又考得不夠理想吧,當時座位靠窗,我就在窗臺上寫了一句:「但願絕望和無奈遠走高飛。」
(大一寒假回學校,這行字還在)
我也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一直到高考之前,我QQ的個性籤名一直都是:「有目標就不累,等著我超越。」
距離高考還剩一個月的時候,我給自己寫了張倒計時貼在課桌抽屜的翻蓋上,上面寫著兩段歌詞,一段是:「血染盔甲,我揮淚殺,滿城菊花,誰的天下。」
另一段是:「拯救地球好累,雖然有些疲憊但我還是會,不要問我哭過了沒,因為超人不能流眼淚。」
(高考前的抽屜翻蓋)
《超人不會飛》這首歌在我心中的地位是金字塔尖的存在,是我的座右銘之歌,就算是超人,也無法做到面面俱到,也無法每一件事都做到完美,也正因為你是超人,別人才會對你施加更高的期望,但別人常常忘記了超人也會疲憊,超人也需要停歇,但不管怎麼樣,能成為自己的超人,本來就已經很了不起了。每次感覺很難的時候,我都會告訴自己:超人不能流眼淚。
(一罐2016年過期的可樂,在我大學寢室床頭放了四年)
高三被老師罰過三次唱歌,語文課上唱了《安靜》,數學課因為遲到被老師罰唱,下面有人起鬨說唱《算什麼男人》,於是我就唱了這首歌,後來,我只要稍微惹到數學老師,他就會罵我算什麼男人。最後一次被罰唱歌,忘記是什麼課了,反正不是數學課就是語文課,那時候快到高考了,我就唱了一首《千山萬水》,這首歌比較冷門,是寫給2008年北京奧運會的歌曲,很長一段時間都沒有版權,所以知道的人很少,但這首歌的歌詞是真的勵志:「做好準備這一回,起跑後絕不撤退,痛快一起努力的感覺,我們擁有同樣的機會。夢想夾帶眼淚鹹鹹的汗水,夢與希望在飛我向前去追,有目標就不累等著我超越。」唱到一半就下課了,窗外還圍了一些隔壁班的同學,算是送上了自己的祝願吧,希望每一個人都在最後一段日子再搏一次,問心無愧。
周杰倫就這樣貫穿了我的整個高三,也完全注入了我的血液之中,成為我的標籤之一,就連高考考最後一科英語的時候,有一段時間我的腦子裡也在自動循環播放《布拉格廣場》,滿腦子都是:「a a fu shou a a fu shou yap so so sorry so so so Moderato yo andantino yo portamento yo fortissimo yo...」高考英語考砸了,這可能也是部分原因吧。
高中畢業以後,那些一起聽周杰倫的人就各奔前程,而我帶著杰倫在我身上烙下的印記,來到了北京,來到大學以後,周杰倫依然是我一張顯赫的名片,稍微交流密切的人,都會知道我是一個特別喜歡杰倫的人。就像別人對我的評價:說我的情感是紅色的,我的愛憎不會躲藏,沒有包裝,全都直直白白地顯露在我生活的每個角落裡。所以慢慢攢起了很多杰倫的周邊,幾乎都是朋友們送的,因為他們知道我肯定喜歡。大一的時候在公眾場合唱過幾次歌,全都是唱的杰倫的歌,那時候的我,在KTV裡也只點杰倫的歌唱,就算高音唱不上去唱不好,我也堅決只點杰倫的歌,我對事物的喜愛,很難有所保留。但後面再長大一點,好像也沒那麼固執了。
我看過三場杰倫的演唱會,15、16、17連著看了三年,18年開始杰倫沒在北京開演唱會了,就暫時中斷了,對於第一場,必然是最刻骨銘心的,高三離高考還剩兩三個月的樣子吧,擦樂米突然跑來跟我說周杰倫要來廈門開演唱會,我瞅了一眼時間,6月13日,剛好在高考後,那必須要買一波票了,當時不知道在哪買票,就上百度查,稀裡糊塗就跟了一個黃牛票務網站,花了2000塊錢買了一張價值1280的票,雖然被坑了,但還好拿到的票是真的。
(黃牛網站)
(黃牛)
6月13號,我一個人拿著門票去廈門追隨杰倫,到了演出場館附近,看見黑壓壓的人群,和遍地賣螢光棒和貼紙的攤子,就已經無比感動了,我買了一支螢光棒,到檢票口卻被沒收了,說不能外帶螢光棒,行吧又被坑了十塊錢。我算是比較早進入場館的,進入場館以後舞臺兩邊的大屏幕在放《我要夏天》的MV,越臨近開場,現場越燥,我內心更燥。
(場館外)
(比較喜歡的一段串燒)
隨著《驚嘆號》的前奏響起,杰倫從高臺跟著扶梯緩緩而下,我跟著現場的觀眾,一起炸了。整個夜晚,我都在跟著杰倫吼著,沒有束縛,只有熱淚,網戀奔現的感覺吧。每一首歌都在大合唱,上萬個和我一樣的人,匯聚在這裡,做著同樣的事情,這種感覺真的很好。一整場下來,喉嚨不太能發聲了,我還挺得意,前半段一直在拍照錄像,後半段因為手機電量飛速下降就不敢動了,結束的時候手機還是沒電了,我都忘了最後是怎麼回到自己的住處的。那天晚上我花了80塊錢買了一張杰倫的籤名照,50塊錢買了一件T恤和一頂鴨舌帽,當時真的就算明知被宰也心甘情願。
16年和17年連看兩場地表最強系列,都是和好朋友一起看的,16年在五棵松,翔越從海南飛過來,和我一起去赴約,再見杰倫心境已經不像第一次那樣夢幻,但肯定依然激動得一匹,我們都在臉上貼了應援貼紙,那時候臉皮還沒足夠厚,還是有點羞澀的,這次座位離舞臺又更近了一點,我帶了相機,拍了很多照片,又是一整晚的嘶吼,真的很喜歡那種一群喜歡同一個人的人聚在一起的感覺。
(第二場演唱會時有了相機,就拍了好多照片)
(還有幾個小視頻)
17年在工體,還是地表最強系列,那次和大黃一起去的,算是帶喜歡的人去看周杰倫打卡完成?這次沒再選擇內場票,選了一次最外場的票,因為想體驗一下在遠處欣賞那片粉海的感覺,害,要是大黃換成女朋友就好了(狗頭保命),希望可以早點帶自己喜歡的女孩去看一場Jay。
我喜歡杰倫的時間在他的眾多粉絲裡肯定連中遊都達不到,因此有時候都不好意思跟人說自己喜歡了杰倫多長時間,感覺隨便一個人喜歡他的時間都會比我長,但我能說的是在追隨杰倫的這段時間裡,我是真的足夠用心,每一首歌我都能哼出那麼幾句,大一的時候閒著無聊給自己做了個統計,看看周杰倫有多首歌的歌詞我是可以完整背下來的,寫了滿滿的一張紙,這張紙到現在依然被我收藏著。
與高中時期不同,上大學以後,杰倫和他的歌更像是一種精神在支撐著我向前摸索,來到北京以後經歷過許多形形色色的難捱的時光,幾乎每一次都是杰倫的歌在陪著我慢慢消化,慢慢逃離。在這期間,我也接觸了很多不同歌手,不同曲風,不同語種的歌曲,但遇到一些比較強烈的情緒時,耳邊循環的往往都是杰倫的歌,特別難過的時候聽杰倫,特別焦慮的時候聽杰倫,特別迷茫的時候聽杰倫,特別開心的時候也是聽杰倫,陪我療傷,引領我前行。我算是一個對聽歌有癮的人,一個人走在路上的時候,幾乎都會塞著耳機,每次在網易雲溜了一圈以後回到QQ音樂循環杰倫的歌,都有一種漂泊的浪子回到家鄉的感覺。
有時候我也會想,周杰倫對我到底是一個怎樣的存在?喜歡周杰倫的這些年究竟給我留下了什麼,我喜歡羅斯,他不向命運低頭,一次次跌倒後又一次次爬起,始終堅持在追逐自己夢想的道路上;我喜歡科比,喜歡他勤奮刻苦,因熱愛而偏執,更重要的是那從內而外散發的英雄氣概;奧特曼從小時候開始就是我的偶像,他們正義,盡心盡力地與邪惡較量,用自己的光和熱守衛著他們所愛的地球和人類。而周杰倫呢,每天掛在嘴邊的就是:「我要當最diao的。」
周杰倫對我的影響很大一部分都是來源於他的歌詞,他真的是很酷的一個人,他在自己的第一張專輯裡的《完美主義》中唱自己的名字,在《四面楚歌》罵狗仔是手裡拿著長鏡頭的狗,說「我始終還是我,誰都改變不了我,等我到了山頂上頭,誰都傷不了我。」在《外婆》中抨擊金曲獎,說「沒驚喜沒有改變,我已經聽了三年,我告訴外婆,我沒輸不需要改變。」在《紅模仿》中直言自己要做音樂上的皇帝,在《土耳其冰淇淋》中說自己要下車來指揮樂壇交通,真的財大氣粗。這些歌詞對我而言,是共鳴,我也想贏,我也不服輸,有時候我也有點小自負。但他會叮囑我「勢均力敵才叫戰鬥,贏的時候才能開口。」
我總覺得,人應該有所信仰,你可以信仰一個人,信仰一件事物,信仰某個目標,或者是信仰一種精神,信仰就像是心靈的永恆歸宿,每一天我們都走在全新的道路上,每一天都在呼吸新鮮的空氣,每一天都在和新鮮的事物交流碰撞,有正義的也有邪惡的,紛擾著每個人的靈魂,那些新鮮的事物都為你設定一個路標,期待你往它們所設的方向前進,有的通往天堂,也有的指向地獄,只要有所信仰,就不容易迷茫,就不容易走錯路,因為你所信仰的,就是你在黑暗之中的一盞指路明燈。
杰倫必然是我的一大信仰,我想我會一直默默追尋下去,在我看來,一個正能量偶像的存在,絕不僅僅是讓你沒事就去接他的機,去酒店門口堵他,去爭取各種各樣應援的機會,然後買一整個房間他的周邊,這樣應該不夠積極,不夠健康。杰倫是我的信仰,我當然想去見他,他時刻都在告訴我要當第一名,我希望有一天,我可以光明正大地和他握手合影,我想這可能才是偶像對我最重要的意義。
從接觸周杰倫這樣一個偶像到現在,也有十年之久了吧,周杰倫和他的元素,就這樣一點點地滲入我的生活之中,走在大街上,如果看到杰倫的照片,我一定會駐足多看他兩眼,聽到哪家商鋪在放杰倫的歌,我也會在店門口多聽一會兒,面帶笑意,我對任何和杰倫相關的事物會有特殊的好感,一起喜歡周杰倫的同道中人就更不用說了,杰倫有時候就像一道橋梁,將我和世界的某些部分聯繫起來,一起在這座橋梁上起舞。
高中畢業以後,我和狗展又被命運安排在同一個城市上大學,17年國慶的時候,我帶他去朝陽大悅城吃一家周杰倫的主題餐廳:J大俠,吃完以後,我們從青年路地鐵站散步到褡褳坡地鐵站,一路上,我們都在聊杰倫,他給我講了很多我已經遺忘的初中時關於杰倫的故事,我們還一起合唱著錄了一段《告白氣球》。當時就是感慨時間真的飛快,明明前一陣子還在回家的路上一起哼著《公主病》,現在滿大街都已經是《告白氣球》;明明前一陣子還在討論杰倫新歌裡怎麼老是我靠我靠的,現在杰倫已經在給女兒講床邊故事了;我們倆也從兩天打鬧,三天絕交,會坐在草坪上對著藍天白雲幻想的小屁孩,到了大學生涯都已經過半的年紀,但我們知道,有些東西,是未曾改變也不會改變的。
(大學三年級的我和狗展)
就像演唱會上的那片粉海,多年以後,回憶青春,必將永遠絢爛。
感謝和我共享某一份杰倫記憶的每一個人。
最後給自己將來的某一瞬間埋一個彩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