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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上掉餡餅,
可遇不可求。
但倘若天上掉菜刀,
你能想像嗎?
最近廣西南寧的鄧先生
就遇到了從天而降的菜刀!
刀砍在他的右小腿上,腿筋被砍斷!
究竟刀是哪來的?
咱們一起來看!
一把菜刀從高空飛下
恰好砍到右小腿
5月13日上午,記者在廣西賓陽縣人民醫院看見了鄧先生,醫生診斷為右脛前肌腱斷裂、右小腿皮膚撕脫傷。
▲鄧先生右小腿受傷。
據鄧先生回憶,5月9日上午,他將車停在都市花園鴻福樓前面的路邊停車位上。10點多時他準備離開,突然一把菜刀從天而降,恰好砍到他的右小腿上,當場鮮血直流。菜刀也斷成了兩截。
鄧先生告訴記者:「如果我再往前面一點點,就會被砍到頭了。」
▲菜刀斷成了兩截。
鄧先生被送醫後,民警和物管上樓調查,但無人承認菜刀是自己家的。
傷者認為物管有責任
物管稱由肇事者負責
鄧先生認為,在暫時找不到肇事者的情況下,物管應承擔一定的責任,幫他墊付醫療費。但物管負責人堅稱由肇事者負全責。
物業負責人韋女士對記者說,事發前,物管已在小區顯眼位置張貼「請勿高空拋物」等告示以及法律知識。
▲菜刀落在畫圈位置。
韋女士認為,物管已盡職責,此事應由肇事者負全責。「如果我們物業公司背了鍋,那麼以後發生類似事件,我們物業公司背不起這個責任」。
據韋女士介紹,該小區屬於老舊小區,12年前就已交付業主入住,沒有安裝公共視頻。而菜刀墜落位置對著鴻福樓29號、30號房的14戶人家,這14戶人家的嫌疑最大。
「如果警方最終實在查不出肇事者,我希望當事人將物業公司和這14戶人家全部告上法庭。」她說希望通過法院來督促警方採取技術手段查出肇事者。
已有業主表示願賠償
目前正在派出所協商
13日,韋女士致電記者稱,經過物管連日來多方面調查,630房的業主剛聯繫物管,稱菜刀是老人不小心掉下去的,由於老人感到恐慌,所以一直沒承認,現在業主願意承擔傷者的醫療費。
但鄧先生要求業主賠償醫療費、營養費、修車費以及5天護工費、3個月誤工費共4萬多元,業主認為太高,雙方未達成一致,派出所要求雙方再考慮,再去派出所協商。
高空拋物太可怕
就算不是菜刀也同樣有致命的危險
5月11日
在廣東深圳也發生了一件高空拋物事件
一女子抱著6個月大女嬰正常行走,突然上方掉下兩大瓶洗髮水,砸中女嬰。緊急送醫後,女嬰被診斷為雙頂骨,枕骨骨折,多處出血。
13日
女嬰父親稱孩子還未脫離危險期
想到以後或許會對孩子造成腦損傷就很傷心
警方稱此事還在調查中
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依法妥善審理高空拋物、墜物案件的意見》規定,對於故意高空拋物的,根據具體情形按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傷害罪或故意殺人罪論處,特定情形要從重處罰。
《意見》同時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從重處罰,一般不得適用緩刑:
☞ 多次實施的;
☞ 經勸阻仍繼續實施的;
☞ 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行政處罰後又實施的;
☞ 在人員密集場所實施的;
☞ 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高空拋物傷人,
法律必將嚴懲!
別把高空拋物不當回事兒
它給別人帶來的危害你真的了解嗎?
你隨手丟下的可能是奪命的「武器」,
請不要高空拋物!!!
來源:綜合南都早報、@中國新聞周刊、@北京時間、@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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