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奕含(陳佩芸 攝)
去年 4 月,年僅 26 歲的臺灣女作家林奕含選擇在家中結束自己年輕的生命,留下一部出版不久的《房思琪的初戀樂園》。作家鄭重推薦。作者用敏感細膩的文字、清醒克制的敘述,講出了文學少女房思琪被補習班老師長期性侵,而最終精神崩潰的故事。
如果這是愛情,為什麼覺得暴力?為什麼覺得被折斷?為什麼老師要一個女學生換過一個女學生?如果這不是愛情,那滿口學問的李老師怎麼能做了以後,還這麼自信、無疑、無愧於心?林奕含反覆說「文學是最徒勞的,且是滑稽的徒勞。寫這麼多,我不能拯救任何人,甚至不能拯救自己。這麼多年,我寫這麼多,我還不如拿把刀衝進去殺了他。真的。」
「我怕消費任何一個房思琪。我不願傷害她們。不願獵奇。不願煽情。我每天寫八個小時,寫的過程中痛苦不堪,淚流滿面。寫完以後再看,最可怕的就是:我所寫的、最可怕的事,竟然是真實發生過的事。而我能做的只有寫。女孩子被傷害了。女孩子在讀者讀到這段對話的當下也正在被傷害。而惡人還高高掛在招牌上。我恨透了自己只會寫字。」
「我在思考讀文學的人真的會做出這樣的事嗎?他誤讀了嗎,他讀錯了嗎,他沒有讀到心裡?我終究必須相信,文學讓我幻滅。我長年以來用來鍛造我的尊嚴、我引以為傲的、讓人讚嘆的,我自己會有些得意、自己以為有點思想的那個東西,竟然,會變成這樣子,我真的非常痛苦。」
是文學騙了她,還是她誤讀了文學?
林奕含的文學人生
《房思琪的初戀樂園》是一本天才之作,不是因為它的作者毀滅了,竭盡全力完成了它。正如林奕含意識到的那樣,《房思琪的初戀樂園》在文學感性上具有一種詭辯的特性,它在展示一種誘姦文化的同時也有可能加入到它的最新行列當中。但是,可以帶來安慰的是,在這種詭辯中仍然保留了抵抗的可能,至少,它完成了一種美學的阻擊,使我們在閱讀《洛麗塔》這樣的作品時不再感到那麼順理成章抑或從心所欲不逾矩。
可以做一點「文學形式分析」,但,只那麼一點。小說人物甚至他們攜帶的故事之間具有一種鏡像般的對稱結構,尤其是思琪和怡婷這一對靈魂雙胞胎,還有餅乾、曉奇這些林奕含的分身,她們的存在不僅因為事關欲望和欲望的模仿,也是作者自我增殖、分裂和認識的需要,在此意義上,伊紋既是一個更高級的模仿對象,也是作者自我期許的形象:伊紋在流產後決定離開家暴成性的丈夫,重新開始生活。但是林奕含終於沒能成為伊紋,而成了看心理醫生的思琪,直至成為自殺的林奕含。林奕含的小說技藝可謂匠心獨運,但她的生存技藝卻未能戰勝生命之敵,不能不令人扼腕唏噓。
林奕含
創傷後遺症、「惡」的問題與生命信仰
然而,小說在中斷比較文學研究的伊紋姊與補習班的「國文」老師李國華之間造成了對比,其中蘊含的深意可能連作者也始料未及。而與她提出的問題也緊密相連:一個真正相信中文的人怎麼可能作奸犯科,背叛這浩浩湯湯五千年的中國抒情傳統?也即林奕含所說的「千錘百鍊的真心」,抑或詩心?這個提問並非一個假問題,而實際還牽涉到文學存在的意義,以及語言與世界的關係。在某種程度上,林奕含的這個問題甚至是無法回答的,因為它是林奕含創傷後應激障礙(PTSD)的反映,除非她自身發生語言和意識的轉變。
但除了這一問題之外,林奕含可能還提出了一個嚴肅的文化問題,也即漢字中雖然也有「惡」這個字,並沒有告訴她們「惡」的問題,至少一直諱言惡,更不要說教會她們應對惡:「而伊紋希望我們在她被折腰、進而折斷的地方接上去?」也就徒勞無功。
一般人盡可以去身體力行勒內·夏爾的詩歌格言:「儘可能不去模仿那些在謎一般的疾病中打死結的人」(張棗譯),但林奕含是一個在創傷(trauma)中「鑽牛角尖的人」。對於林奕含的語言和心理世界而言,語言世界和行為世界的分裂是致命的;正是行為世界擊潰了林奕含對語言世界的信仰。
林奕含(陳佩芸 攝)
語言有時加快行動,但有時又推遲了行動
語言世界與行動世界是一回事,但又是兩回事:如果說言行一致可以稱為「好人」;那麼神智正常的「壞人」則擁有更多隨意轉換的自由。林奕含的問題——藝術是否含有巧言令色的成分或者從來就只是巧言令色?——可謂是對後一種情形的揭示,甚至正中靶心。在極端的拷問背後,是林奕含對人的絕望以及對文學的失望。尤其,文學不僅未能幫她走出精神困境,更無力真正「報復」李國華的原型陳星(原名陳國星),而只有報復才能為她贖回正義、受挫的正義感和正義之心。正是因為正義遲遲未來,林奕含的病情才會不斷加重:「我的精神科醫師在認識我幾年之後對我說,你是經過越戰的人。然後又過了幾年,他對我說,你是經過集中營的人。後來他又對我說,你是經過核爆的人。」
林母最近一次發言說,林奕含其實也嘗試過寫作之外的其他方式尋求正義,「她寫了好多、好長網誌,她多想物理性去傷害那個老師,她拼命去網絡、去相關婦女基金會、去找律師想提告」。林奕含在自殺前的訪談中也用到「物理性傷害」這個詞組,但在那個廣為流行的視頻中被剪輯掉了,也許是為了保持她形象一貫的優雅?但這個說法其實只能見出她對正義的渴盼之心,這一股渴求正義的熊熊火焰甚至從未觸及對方,而只是燃燒了她;並不是說這一種心情不可取;而是她在毫無辦法之後,只能將這股執著的烈火轉向文學。
林奕含專訪視頻
作為反語的文學
不必期望她的文章有多少清涼的禪意,如果那樣她反而得救。雖然她文字的詭辯離禪意只有一步之遙。但這詭辯,實在不是她能把握,如她要反對的對象那樣遊刃有餘:輕鬆的,是那種羼雜了惡的生活,更兼它的偽善的文學。她提出的尖銳問題,並不能妨礙她的恥感文學的成立:尤其,當將她的小說理解為一種反語。在不能成為控訴時,成為反語,但反語其實是棘刺更為廣大的控訴。但林奕含恰好在文學中反對控訴,於是她的文學只能是一種反語的文學:「他硬插進來,而我卻為此道歉。」不理解反語的價值,也不能理解她真正的意志;並非僅僅意欲超越「報告文學」的風格意志;這是一種對她來說愈加稀少而珍貴的生存意志。甚至林奕含也沒有很好地理解她自己的語言。
然而,這種反語的文學是否有效呢?仍然取決於我們怎麼使用它:是追責,還是歌頌誘姦者。作為反語,它分明在說:「慘酷的,太慘酷了!」既針對人性,更針對陳星。如果背叛了反語文學的初衷,可以想見,逃過追責的陳星也可以在小旅館裡偷偷欣賞《房思琪的初戀樂園》:「英文老師不會明白李國華第一次聽說有女生自殺時那歌舞昇平的感覺。心裡頭清平調的海嘯。對一個男人最高的恭維就是為他自殺。」在這個時候,每一個讀者都會成為陳星。然而,《房思琪的初戀樂園》本來是誘姦文化的反語。
林奕含
論文學的意義:從靜觀,到行動?
小說有難度,而且,賭注過大。根本原因在於它將惡當做了審美(美學是感覺學)對象,然而,文學原本不應該將一切當作感知對象嗎?「我的整個小說,從李國華這個角色到我的書寫行為本身,都是非常非常巨大的詭辯,都是對藝術所謂真善美的質疑。」這其實更多是對現代文藝的質疑,姑且讓我們以為,在古典的文藝觀念裡,美是依附於真和善的。既然古典觀念本身意味著秩序,那麼就一定要有取捨。
但在現代觀念裡,藝術是一種能量,藝術是與社會同構的。也只有在這種情形之下,「怡婷她在回顧整個大樓故事的時候,她有一句心裡話……她恍然覺得不是學文學的人,而是文學辜負了她們。」這同時又和文學的存在方式分不開,林奕含獨有的想不開的問題是:文學之成為文學,乃在於對人生的一種靜觀的態度。而她也以一種靜觀的方式完成了(自我)批判。這使她更徹底地置身於惡而毫無防護,因為文學要求她再次背叛自己,她的文學犧牲的感覺區域卻也是由社會的沉默所造成的隔離防護帶。林奕含並不缺乏想像力,但她的想像力卻並未馴服惡,而是被惡摧毀,因為從根本上來說,惡是無想像力的,惡是想像力的缺乏,惡非智能,而是智能的喪失。
狼師陳星
臺灣社會應該替女作家寫出另一部書
林奕含並非死於自殺,而是死於她被誘姦之後——社會的集體沉默,死於一種——東方的——誘姦文化。於是她的小說,竟成為她唯一發聲的武器。當然,還有她的自殺,也是一種發聲。漢語世界比英語世界更有資格成就一種誘姦文化,而且,誘姦還是漢語知識人/上層社會的特權,非知識人或下層社會似乎只能強姦?——要知道我們討論的這些事件,發生在教育領域。但正是漢語文化圈,最缺乏對惡的認知能力,而無理增加漢語人面對惡的羞恥。應該說明,文化不是(全)善,而是向善。要建立一種能夠對付惡、與惡鬥爭並且講究鬥爭藝術的更為強硬的人生態度,至少,也應該是一種章太炎式的善惡一同進化的「俱分進化論」。
既然鮑曼可以將現代性與大屠殺關聯起來,那麼林奕含也有理由說:「人類歷史上最大規模的屠殺,是房思琪式的強暴。」具體補救的辦法還有很多,如像李銀河建議的那樣將性侵罪正名為「身體傷害罪」,以防止汙名化受害者,如臺灣是否應該廢止容易讓誘姦犯與誘姦犯的妻子串通起來——這也是一個「中國特色」——控告受害者的「通姦罪」,女權組織是否應該為誘姦者建立檔案,如廈大吳春明、北影朱正明、河大蕭開愚……真正可悲的將是,林奕含不僅未能撼動文學的大廈,也未能損傷陳星分毫。如果結果如此,臺灣的民主就仍是令人失望的,雖然我們也知道整個事件包含文學、新聞和法律不同層面的問題。
作者:王東東,詩人,學者,現供職於某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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