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據新京報報導。河南南陽的楊先生反映,前段時間自己34歲的外甥在鄧州市某駕校考科目一時突然身亡。外甥離奇死亡後,警方介入調查認定排除他殺,具體的死亡原因尚不明確,但駕校方面稱其是從樓梯上摔落致傷亡。
科目一考試時出事
據楊先生表示,自己的外甥白某傑今年34歲,在鄧州馳誠駕校報名了駕駛證考試。白某傑於12月9日去參加了科目一考試,可是誰想到就是這場考試奪走了白某傑的生命。
隨後,駕校方給出的回應則是白某傑在樓梯上暈倒摔下去了,送到人民醫院後經搶救無效死亡,隨後死者就被刑警隊送去了殯儀館。
事發第二天,得知這一消息的白某傑家屬直奔殯儀館,並發現死者額頭上有一道六七公分的傷口。看到這一傷口,家屬對白某傑的死產生了疑慮。於是為了進一步了解白某傑的離奇死因,家屬前往駕校查看事發現場。
駕校保安氣焰囂張
可是駕校的反應卻讓人意想不到,家屬來到駕校,卻被駕校的一眾保安攔住,直接沒收了手機,二話不說帶到了小黑屋裡。
寡不敵眾,面對駕校的眾多保安白某傑的家屬挨了打,更是當著民警的面駕校方面保安毫不收斂,白某傑的表哥更是被打得不輕。於是白某傑家屬報警請求警方幫助,結果沒想到連公安人員都被攔在了外面。
鬧了這麼一通之後,大家都稍微冷靜下來,在民警的協調下,雙方也進行過協商。駕校方面提出給死者和傷者一定的補償金,並要求家屬方面不追究打人的責任,但白某傑的家屬不能接受,也沒有在協議上簽字。
在事情無法得到解決的情況下,楊先生才將事件曝光出來。楊先生表示,家屬希望了解白某傑的死因,還死者和家屬一個說法。
此地無銀三百兩?
駕校人員如此囂張?如果白某傑的死是意外,為什麼百般阻撓家屬及公安人員的查看?
此次事件由於事發地點在駕校,而且還是在考試中,那麼,當男子突然發生意外,作為監考人員和駕校,便具有了相應的注意義務。
而根據《侵權責任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賓館、商場、銀行、車站、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的管理人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經調查,鄧州馳誠公司成立於2004年5月,各種車輛730餘輛,建設有大型車駕駛人考場、綜合訓練場、計算機網絡中心、多媒體教室等,也是較為有名的大型車駕照考試培訓基地。如此規模的一家駕校為何出了人命還不配合調查,氣焰囂張背後是否有背景後臺支持?
如今是法治社會,當著民警的面就敢出手傷人並且阻擋公安人員辦案,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駕校保安將公安人員攔在外面不讓其進入,妨礙了其執行任務。
百般阻撓背後有何原因?
在如今法治社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並且社會大眾自覺遵守法律法規,通過法律或司法程序解決政治、經濟、社會和民事等方面的糾紛的習慣和意識。
而本事件中駕校保安沒收手機、關小黑屋、動手傷人行為屬實惡劣,按照我國法律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在15日的媒體報導中,白某傑的表哥楊某提供的一張臨汾市骨科醫院診斷證明書顯示,傷者左尺骨冠狀突骨折,左肘內側副韌帶損傷,需要住院手術治療。
一個年輕生命的驟然離世,給其家屬帶來了無盡的傷害和痛苦,難道家屬連查看死者現場的權利都沒有了嗎?希望能夠還死者一個公道,嚴懲相關責任人,以正社會風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