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人在一起,最重要的就是舒服。
有句話說的好,乍見之歡,不如久處不厭。
與對方在一起,哪怕一句話都不說,只是靜靜地坐著,也會特別踏實,特別有安全感。
無需花心思去取悅對方,不用在感情中表現的患得患失。
而是和他在一起的每一天都過得很舒服。
如果遇到這樣的另一半,那是有多幸運。
網上看到這麼一句話:
一段很好的戀情,能讓人自在地面對自己,也能坦然接受對方。
這世上多了一個和你分享一切的人。
而不是多了一份令人疲憊的關係。
在這樣的人身邊,你能夠如實表達自己的感受,耐心聽對方述說,輕鬆自在的相處。
無需刻意改變自己來遷就對方,在一起可以做最自然,最真實的自己。
我身邊就有這麼一對情侶, 兩人談了一年多,準備領證結婚,男方把婚房都買好了。
我有次見面問她,怎麼這麼快就決定是他了。
她說:
「和他在一起我很有安全感呀,而且相處不會覺得累,很舒服。
平時無論聊什麼,都不用擔心對方會介意;即使我們面對面坐著不說話,也不會覺得尷尬。」
因為彼此心中的那份默契:
你懂我的欲言又止,我懂你的沉默不語。
我知道你愛著我,我也愛著你,兩個人就默默陪伴對方身邊。
你相信我一直會在,我相信你不會離開。
這樣的愛情,勝過多少甜言蜜語,海誓山盟。
如果你身邊有一個不用你刻意偽裝,只需讓你做自己的人,一定要好好珍惜。
如果兩個人在一起,一方從未有過安全感,愛得小心翼翼,一直討好對方。
時間久了,弱勢的一方只會更加疲憊。
最後整個人對愛情充滿了失望。
因為怕失去,不斷退讓、容忍,漸漸失去自我。
雙方感情終會因一方無法承受而走向結束。
還有的一些情侶,生活中因為一些雞毛蒜皮的事情吵得互不退讓。
吵到最後總有一個人會為了這段感情去低頭。
只不過沒有人會一直都委屈自己。
一次兩次是因為愛情,三次四次是因為不舍。
但到了第五次甚至第十次的時候,就不想再繼續了。
就像《失戀三十三天》裡郭京飛分手時那句臺詞:
「每次和我吵完你舒服了,你想過我的感受嗎?
我每次像狗一樣舔著臉,去找個臺階下,你每次都是高高在上,我要站在底下仰視你。
我仰視夠了。」
兩個人關係不對等,弱勢一方得不到尊重和肯定,一味地放低自己,必定導致雙方相處會越來越累。
相處舒服,要懂得相互理解和尊重。
你會考慮他的感受,他也會照顧你的情緒。
就算是偶爾發生爭執,也都會為了對方讓步。
如果一段感情讓你心力交瘁了,不要勉強,早點放手,及時止損。
抓得越緊,只會痛得越深。
離開一個不愛你的,去遇見一個說話做事都讓你處處感到舒心的人。
作家蘇芩講過一句話:
感情一開始,你要考慮的是喜不喜歡這個人。
而相處久了,就要考慮一下喜不喜歡當下的自己。
喜歡和他相處時的自己,是判斷一段感情好壞的重要依據。
如果自己變得暴躁了、卑微了,覺得越來越辛苦,那就要重新審視兩個人的關係。
一個人如果處於一個舒服的關係裡面,是不會覺得辛苦,更不會覺得疲憊不堪。
而恰到好處的愛情是最舒服的,兩個人都忘了在談戀愛,只是覺得待在一起真好。
這樣的愛情才能夠經得起歲月的考驗。
因此真正能陪你走到最後的,一定是讓你感到舒服的那個人。
餘生很長,一定要愛那個讓你感到舒服的人。
END
你覺得怎樣的相處方式最舒服?
(留言區裡告訴我吧)
▽
「我可能不會戀愛了。」
這樣跟你聊天的男生,就刪了吧。
「所謂成長,帶著愛的羈絆步履不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