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觀鳳凰古城,租一套有特色的民族服裝,拍照留念,這沒什麼不對的。然而,最近在鳳凰古城,遊客在租用民族服裝後被告知禁止自拍。
12月13日,一位遊客在湖南鳳凰古城遊玩,看到當地的商店內有衣服要出租,於是他租了一套準備拍照留念。出乎意料的是,他們租了衣服後不能自己拍照,只能讓商家拍。
商家表示:遊客的手機不好,我們的相機價值一萬三。
遊客只想租一套衣服拍照留念,每個人都有手機和照相機,商家為什麼不讓拍?這難道不是強制消費嗎?
當商家看到遊客想穿著租來的衣服拍照時,立即攔住了他們。商家表示:遊客租衣服時不能自己拍照。如果他們想自拍,就得脫下衣服。一位遊客說:租衣服的目的是拍照,商家的這種行為是強制消費。
當遊客說到強制消費時,商家說是時間到了。遊客質疑商家剛剛不是說好的一個小時?商家直接告訴她是半個小時。
網友們認為,商家禁止拍照是想通過拍照進行二次收費。這種行為過去幾年在風景名勝區很常見,但今年很少有這種狀況發生,因為現在拍照太方便了,手機在手裡,你可以照任何照片。然而,風景名勝區的文明不僅包括遊客的文明,還包括商家和經營者的文明。只有三者共同努力,才能真正實現景區的文明。
在鳳凰從事旅遊工作的羅女士說:「對我們來說,我們當然不希望發生這樣的事情。如果發現這種情況,我們會向相關部門反饋,並告知遊客撥打旅遊投訴電話,維護自身權益。」
對此,鳳凰古城文旅局一位工作人員表示:鳳凰古城景區停車費是有標準的,這可能是個人業主使用自己的地面來標記停車場,這屬於業主個人意見,這意味著我們無法控制它。
然而,2018年5月,有網友爆料,所有旅遊團車輛都必須辦理車輛安全通行證,每人需選擇性購買50元的車票才能進城。這一次,鳳凰古城文旅局繼續否認鳳凰縣從未強迫遊客購買景區門票,遊客可根據需要自由選擇鳳凰旅遊產品。這項收費對一些非法旅行社可能是強制性的,鳳凰古城文旅局又把責任推給了旅行社。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九條規定,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自主選擇商品品種或者服務方式,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
旅遊就是從自己活膩了的地方,跑到人家活膩了的地方,去花掉自己的錢,讓別人富起來,然後滿身疲憊、口袋空空的再回到自己活膩了的地方,繼續頑強地活下去。當然,花掉自己的錢指的是按照自己意願,而不是強制掏空,任人宰割。
對於此次事件你怎麼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