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歲的李若彤,至今未嫁。她愛上過大她20歲的商人郭應泉,對方在金融危機時負債纍纍,她一直不離不棄,沒花過對方的錢。相戀十年後,那男人主動分手,她默默舔傷四五年。回想當初的相愛,竟然是因為一盒龍鬚糖。
潔懿想先心疼李若彤幾分鐘,一個女人愛得卑微,其中都有深深的不愛自己:
第一,出身清貧的孩子,往往很容易被小事打動。
李若彤從小家裡清貧,有十個孩子,她是老七,日子過得很拮据,父親常教訓孩子們,不要「貪慕虛榮」,所以,她很努力打拼,不能被人看不起。
當初郭應泉打動她的,不是鑽戒名包,而是一袋龍鬚糖,她自小喜歡街邊的小吃,而甜甜的龍鬚糖,也許承載著兒時的她濃濃的期待和回憶。他送她的那包龍鬚糖的甜味「甚至一度成為我不斷原諒他的理由」。
第二,再要強,也別拿戀愛和婚姻賭氣。
李若彤在這段感情中,很認真,很投入。對方不想她拍戲,她就停掉工作,不喜歡她塗鮮豔的指甲油,她就乾脆不塗,希望她顯得成熟些,她就放棄喜歡的打扮……
其實李若彤這段感情,幾乎是無人看好的,連她媽媽都說:「怎麼談一段感情那麼辛苦?都活得不像是一個人。」但她卻更加拼命愛,拼命付出,目的不過是想證明,你們都看錯了,我才是對的。
其實戀愛和婚姻過得不是面子,而是裡子,鞋子好看不好看是別人的事,腳舒服不舒服才是自己的事,一輩子很長,千萬別拿感情賭氣。
第三,表面放不下前任,其實是放不下自己的付出。
她是奔著結婚去的,對方卻沒打算走到最後,但已經付出了這麼多感情,她就是不分手,因為不甘心。我們常常為了避免損失而沉溺於過去的付出中,這種非理性的行為就是「沉沒成本謬誤」。
當下如果還是愛的有去無回,就不用管曾經付出了多少。因為無論曾經付出多少,也叫不醒一個裝睡的人,更打動不了一個不愛自己的人。
她曾經因為失戀和父親去世的雙重打擊,而陷入過抑鬱之中,也許李若彤經歷了54年的人生大戲,已經活明白了,她在自己的自傳《好好過》中寫道:
「不管你認真愛過的那個人,待你如何不堪或珍貴,過去的就讓它過去,別跟自己過不去。」
其實,女人需要的並不是一段婚姻傍身,而是一個對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