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不管是農村還是城市,離婚都是件很丟人的事,如果不是萬不得已,那輕易都不會走上離婚這條路。
即使要離,那都是悄悄地,生怕被別人知道了,會丟人現眼。二婚男二婚女再婚都不太容易。尤其在農村,這種觀念就更根深蒂固了,被離婚的女人很難再二嫁的,再嫁也往往嫁不到什麼好人家。
不像現在的有些小年輕,動不動就把離婚掛嘴邊,簡直是把結婚、離婚當兒戲。這婚還沒離成,就有媒婆給女方提親,說到底,無非是兩個原因。
一是女方要給男方來個下馬威。
兩人吵架後,女方未必是真想離婚,只是想藉此警告男方:這可不是「嫁雞隨雞 嫁狗隨狗「的年代,離開你,我也不會沒人要,照樣有大把的人在等著。
女方是想藉此讓男方低頭認錯,在以後的生活中自己可以佔據主動權。不管怎麼說,這種方法太任性,也委實有些過份了。在婚姻存續期間弄這麼一出,不是讓人家看男方笑話嗎?如果男方自尊心強,原本還可以挽救的婚姻,這麼一鬧騰的話,保證徹底涼了。
二是女方鐵了心的要離婚。
也有可能女方是下定決心要跟男方離婚,而男方又拖著,女方就來這麼一招逼迫的手段。
但這招其實也不妥,不管怎麼說,上一段婚姻還沒結束,就著急籌劃下一段婚姻,總是不道德的,到時候自己有理也變成無理了。
再加上如果男方一生氣就跟你硬扛上了,就更是欲速則不達了,原本還能好說好散的,到後來弄得矛盾重重,反目成仇。
年輕人鬧離婚還沒離,就有媒婆給女方提親,很明顯,這要提親的需求肯定是女方放出去的。雖然目前只是在提親階段,還夠不上觸犯法律,但明顯是件極不道德的事。
還別說,這樣看似匪夷所思的事,在農村還真有。現在農村男多女少,男孩到了成家年齡後都不好找媳婦,適婚女孩那可是特招人稀罕的。離了婚的女性也不會像以前那樣不招人待見了,尤其是年輕的,仍會被人爭著要。
但不管怎麼說,就算要另外嫁人,你總得把上一段婚姻先結束了吧!婚沒離,這邊又開始相親,這算什麼事呀!如果相親相中了,再收了人家的彩禮,然後再結婚,那可是要犯法的。做人總不能這麼沒底限吧!
還有那媒婆,為了拿那個說媒的禮金,明知女方還是「他人婦」,就給人說媒保親,這不是太缺德了嗎?如果是真的,那簡直就是賺錢沒底限。不過,也有可能女方是出於第一種原因,想嚇唬一下男方,就找個媒婆來合演一齣戲。至於真相到底是怎樣的,只有當事人最清楚了。
在陌上花看來,婚姻出了問題,那雙方就坐下來,心平氣和的好好溝通,還能過下去的,就互相遷就,互相理解。實在過不下去了,就好合好散。千萬別意氣用事,做一些損人不利己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