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子晚報網6月23日訊(通訊員 劉勳 記者 劉瀏)今年5月,市民李先生在下班回家的路上,因為騎電動車逆行被交警罰款,等他回家後發現,這筆罰款的收款帳戶是個人帳戶,而且在網上也查詢不到關於「南京交通管理局第二分局」的信息,他懷疑遇到了假交警,於是向警方報案。果然這是一起冒充警察執法,招搖撞騙牟利的案件,很快「假交警」李華被抓獲歸案。
網上購買「道具」卻戴這表演警帽
反光執勤服、交警大簷帽、對講機、可攜式印表機等,在淘寶上購買了這些道具後,李華製作了「南京交通管理局第二分局」字樣的收款二維碼,變身為「交警」,開始上路查違章了。如果不仔細看,不會發現執勤服上的號碼、胸牌、肩章、臂章都是保安標誌,更不會發現大簷帽只是兒童表演用警察帽。
態度和藹,只罰闖紅燈和逆行
「這個罰款不計入個人信用檔案」,當李華開始在路邊「工作」時,他會寬慰被罰款的路人,似乎是個態度親切的「交警」。他只查電動車的違章:闖紅燈和逆行。因為在他看來,「騎車帶人」、「不戴頭盔」這些違章行為的規定本身就是不合理的。
對違章的罰款數額,李華會根據路人的態度而定,態度好的罰款20,態度不好的罰款50,甚至可以討價還價。他自認為是個「有原則」的人,也有過收了罰款又退還的情況,因為覺得對方比較可憐,而非對方質疑他的身份或者提出罰款不規範。李華只在晚上「查違章收罰款」,白天他正常上班,在路上遇到真交警的機率比較大。晚上正值下班時間,有夜色掩護,路人違章加上著急回家,較真的人少,一般他都能罰款成功。
手機裡存著法規照片 ,「罰款」不忘普法
李華本人並不懂法,但他的手機中保存了很多交警執勤、簡易程序處罰決定書等照片,這些都是他在網上搜索下載保存的,當有人對罰款提出疑問,他就會打開手機查看,給對方「釋法」,提醒對方不要再違章。
記者了解到,李華在一家食品廠工作,每個月工資四千多,包住不包吃,日常生活沒有任何問題。他說曾經在網上刷單,被人騙了,再加上透支了花唄和信用卡的錢,需要還款,才想到冒充執法人員去罰款,雖然自己也知道有風險,但是還想冒險一試,現在想想真的不值得,以後不會再犯了:「我跟那些騙子一樣,成了自己討厭的樣子。」
檢察官介紹,犯罪嫌疑人李華購買警服、警帽等多次冒充人民警察,以被害人闖紅燈、逆行為由騙取被害人「罰款」等財物,牟取非法利益,其行為不僅損害了被害人的合法財產利益,亦侵犯了國民對國家機關的信賴,損害了國家機關的威信和形象,涉嫌招搖撞騙罪。犯罪嫌疑人董善忠冒充人民警察招搖撞騙,依法應從重處罰。犯罪嫌疑人李華涉嫌招搖撞騙罪,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且曾因犯搶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犯強制猥褻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因盜竊被行政拘留六日,繫纍犯,有社會危險性,為保證訴訟程序順利進行,有逮捕必要。近日,秦淮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招搖撞騙罪對犯罪嫌疑人李華批准逮捕。(文中人物為化名)
【來源:揚子晚報】
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向原創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