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9歲的陳志朋,上了一個節目《追光吧!哥哥》之後,熱搜不斷。從艾福傑尼被陳志朋錯認成工作人員,到陳志朋和艾福傑尼的對話太好笑了,以及他再唱《青蘋果樂園》打小虎隊情懷牌,挺著肚子跳《卡路裡》,wink時被金星嫌棄?就連幕後採訪他說炮姐就是做那個職業的姐姐,都佔了熱搜一席之地,還說現在的男團選秀就像到了夜總會一樣,全是帥哥。
這個17歲就成為「小帥虎」的男人,年少成名風頭無兩。如今32年過去,小虎隊其他成員都轉到幕後當老闆,他還在舞臺上用力蹦躂,和小他28歲的弟弟同臺競技,一時間還是有些唏噓。
節目一開始,他的出場就自帶光芒,拿著兩隻行李箱,圍著豹紋大披肩,周圍一個人都沒有。
看到花園寶寶愛福傑尼第一反應就是指責,問他剛剛為什麼不在下面等他,幫他拿東西。就被網友評論不禮貌,對人不尊重。
接下來陳志朋的言談舉止,也是網友的火力點集中地。他把艾福傑尼當成工作人員,還讓人端茶倒水,說自己不喝茶只喝檸檬水之類,全程就端著大明星的派頭。
後來在他再三詢問下,發現艾福傑尼真是來參加節目的哥哥時,他問別人你來幹嘛?從他疑惑的反應來看,他大概也沒想到魁梧的花園寶寶會是藝人,會來跟他PK。
所以他言語間都透露著鄙夷,甚至還說:「為什麼節目組請來的人,這麼參差不齊!」那句「參差不齊」,差點沒把坐在旁邊的艾福傑尼給「直接送走」。聽到對方這麼DISS自己,艾福傑尼也只能心碎到彎腰。
但陳志朋顯然不打算放過艾福傑尼,他還一直圍繞著對方的外形問題,說他太胖了,還問別人這次是不是沒打點好?看似為對方找臺階,卻讓當事人崩潰,無法繼續話題。
花園寶寶明明很用心妝發了,作為一個RAPPER,他戴了項鍊綁了髮帶做了髒辮,還穿了花衣服,結果又被陳志朋吩咐表演節目。表演到一半被他打斷,說他沒有跳……反正整個過程,就是社畜大型死亡現場,也不知道熱搜好笑的點在哪,可能是因為花園寶寶情商高?
最後尷尬到爆炸的艾福傑尼只有轉移話題,說自己在某次頒獎典禮上和他有過一面之緣,那面可能是「背面」,還回憶起當初走紅毯時,陳志朋像一陣風般從自己身邊刮過,十分霸氣。
當時的陳志朋身穿藍色皮草,內搭粉色背心,胸前「GOOD」鑲鑽,腳踩白色雨靴,皮褲配銀白色的發,很是搶眼。那狗包也是一騎絕塵,在場找不到同款。
說到造型,陳志朋就十分得意,說自己的風格都還蠻自己的,甚至還說要負責艾福傑尼的造型,就挺一言難盡的。
接下來的選房環節,也可以看出男明星們的宮鬥大戲。大家好像商量好孤立陳志朋一樣,21個男明星,陳志朋是第二個選房的,後面的男明星們都有意無意迴避著他,讓他從天亮等到天黑。
比如中年男演員杜淳,看到門牌上寫著陳志朋,他直接扭頭就走,說什麼陳志朋哥哥?不要。按理說都是中年人,應該挺有話聊,陳志朋卻被無端嫌棄。
還有李汶翰,看到門牌時也是很猶豫,在陳志朋有意挽留甚至主動熱情的攀談下,也沒有選擇他,而是履行和劉維的約定。值得玩味的是,他一進房間就感覺如釋重負,說那個房間太嚇人了,至於是誰的房間大家可以自由心證。
最後孤獨寂寞冷的陳志朋終於迎來舍友,胡夏和付辛博,他很開心對方願意跟他一起住。結果在胡夏後面的採訪中,可以發現他只想跟付辛博一起住,因為最熟,所以老前輩陳志朋最終還是錯付了。
他還挺會安慰自己,說可能那些哥哥們對他不了解,而自己年齡大,對方會不自在。但也有網友評論,小虎隊如果是蘇有朋來,會不會大家搶著合住?
到了初舞臺環節,陳志朋選擇第一個出場,贏得哥哥們一片歡呼。他再次唱了《青蘋果樂園》,還串燒了《卡路裡》。他的肢體都能看得出來他的不易,在大家留下時代的眼淚之餘,就覺得又好笑又心酸。
特別是他wink時,金星的表情也很耐人尋味。有網友評論中石油需要他,他是放錯位置的資源,也有網友為他抱不平,說如果不是生活所迫,誰願意當個跳梁小丑。
但是身材管理對明星來說真的很重要,一方面說自己熱愛舞臺,一方面又任由自己的脂肪為所欲為,是不是很奇怪?當真熱愛可抵歲月漫長?
當初鍾麗緹上《乘風破浪的姐姐》時,50歲的年紀,沒有一絲贅肉,也被網友嘲鍾麗蹄。所以那個說肉肉是認真的,控制體重也是認真的,甩鍋給新陳代謝的陳志朋,看到這兒會不會心虛呢?
再來說說大家群嘲他是小虎隊最不紅那位,其實也大可不必。
娛樂圈不過人生的放大鏡而已,努力卻不紅是一件很普通的事情。就像秦昊在《演員請就位》上說運氣很重要,有人乘上雲梯順勢而上。
但也有人一步被落下了就再也追不上去,但至少他還沒放棄。有人越活越年輕,有人拼命節食還是露出大肚腩,這不就是我們的生活嗎?
陳志朋,其實以他的資歷、經濟狀況和年齡,完全可以選擇淡出這個圈子,或者轉做幕後,安心做一個逍遙公,但他卻沒有這麼做。那些說他有父母要養的也太過洗腦包,早在他出生之前,他家裡就超級小康。
如今他卻以老當益壯的方式,踏出這麼一條有爭議的路。可能是不服氣,也有可能是不服輸,或者是單純的熱愛,簡單的夢想。
做自己當然沒有錯,前提是不傷害他人。不偷不搶做自己喜歡的事,也沒什麼值得詬病,但一味打擊別人的他,和當初羞辱他的人,又有什麼區別呢?翻紅當然好,可別是黑紅。
生而為人,哪個人不是在用力奔跑?還是希望他,或者每個人都能找到屬於自己的那束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