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有「犬不八年,雞無六載」的說法,原意是指狗活了八年,雞養了六年之後,就會出現妖異之事,後來引申為老狗、老雞年齡大了,可以通人性。
成年狗的智商大約和六七歲的孩童差不多,和人相處久了,理解能力逐漸變強,善於以肢體語言、叫聲和人類溝通情感。
古籍中有很多關於義犬的故事,今日我們分享一段清朝順治年間義犬救助恩人的段子。
《物猶如此》記載:「順治丙申秋,有太原客,南賈還,策一衛,橐金可五、六百。偶過中牟縣境,憩道左……」
清朝順治十二年(公元1656年)秋天,有個太原客商,騎著一頭毛驢,馱著五六百兩白銀,從南方返回山西。
客商途經中牟縣(今屬河南鄭州)境內,在路邊歇息的時候,發現有個少年扛著一根木棍,上面捆綁著一條狗,他也停下來,坐在路邊歇息。
那條狗向商人發出「咿咿呀呀」的聲音,仿佛是求助一樣。
客商覺得這條狗一定是少年偷來的,不是販賣,就得殺掉吃肉,於是大發慈悲之心,和少年商量,把這條狗買下來放生了。
少年發現客商行囊鼓鼓的,認定裡面一定是銀子,於是暗暗跟蹤至僻靜之處,用木棒將商人給打死了,而後將客商的屍體放在水邊的小橋下,用沙子和蘆葦掩蓋後,背著客商的行囊,悄然離去。
少年以為自己做得神不知鬼不覺,豈不知客商救下的那條狗卻遠遠發現了這一切,它悄悄尾隨少年來到他家門外,記住了周圍的環境之後,徑直向縣衙跑去。
此時,縣令正準備升堂問案,兩班衙役威風凜凜,口呼「威——武」。
那條狗(此後應該稱作義犬了)直接進入大堂,「據地叫號,若哭若訴,驅之不去」。
縣令感到很驚詫,於是對義犬說:「你有何冤情啊?我可以派遣縣吏跟你一起去。」
義犬仿佛聽懂了一樣,嗚咽著,引導縣吏走出縣衙的大門外,徑直來到客商被害的地方。
義犬「向水而吠」,縣吏掀開蘆葦,發現了客商的屍體,立即返回向縣令匯報。
因為案發現場的證據有限,一時間無法找到真兇,縣令一籌莫展的時候,發現那條義犬又出現在大門外,呼號且跳躍著。
縣令於是又對義犬說:「難道你知道兇手在哪兒?我可以派人和你一起去查找!」
義犬再次帶路,縣令派遣幾個差役尾隨著狗狗,大約走了二十多裡地,來到一個僻靜的小村莊,義犬在一戶人家門前停下來,義犬徑直而入,恰逢那個惡少年在院子裡。
義犬異常興奮,呼嘯躍起,咬住了少年的手臂。少年的衣服被咬破,鮮血淋漓而出。
幾個衙役一擁而上,將惡少年抓捕起來,押往縣衙,惡少年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縣令經過審訊,得知贓銀尚在,於是派衙役去少年家中取來,經過查驗,發現包裹裡有一個小冊子,記錄著客商的姓名和住址。
縣令判處少年死刑,聽後發落,隨後將贓物收歸官府庫房。
義犬又在大堂前狂吠不已,縣令不知何意,心裡嘀咕:「客商雖然死了,可是他的家一定還在,這包裹裡面的銀子應該歸誰所有?這條狗狺狺不已,難道它是在想這件事嗎?」
縣令於是派遣衙役,前往客商的家鄉太原,義犬也尾隨而去。
到了那個客商的家中,其家人這才聽說他已經死去,得知銀兩尚在,客商的家人異常悲傷。
客商的兒子收拾好行裝,跟隨著衙役一同來到中牟縣衙。
此時,那個行兇的罪犯惡少年已經病死在獄中。
縣令命人把客商的包裹取出來,當眾驗收核對之後,交給了客商的兒子。
客商的兒子背著父親遺留的包裹,護送著父親的靈柩返回太原,義犬一路上護送著客商的靈柩,遠遠跟在客商兒子的身後,跋涉數千裡地,一路上曉行夜宿,如同一個「人」一樣。
《物猶如此》的作者、清代翰林徐謙在文章結尾處評論說:缺乏忍耐難以成就大事,假如這條狗在客商遭遇侵害的時候,奮不顧身撲向惡少年,雖然可以稱之為英勇無畏,但於事無補,反而因此會同時被害。
義犬沒有選則去直接和惡少年搏鬥,而是默默等待時機,悄悄跟蹤兇手,找到兇手的住處,而後去官府申訴,直到清楚兇手已經難逃法網,才現身撕咬兇手,與衙役合力擒獲兇手。
古時候的荊軻、聶政、張良、豫讓這些俠士都沒有獲得成功,而這條狗狗卻成功為恩人復仇,不僅在於大堂狺狺申訴,更在於它有著奔走於千萬裡之外的奇特與豪壯。
我雖然為客商的遭遇感到悲傷,卻又為他有著這樣一位「沉默的朋友」而羨慕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