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張藝謀《英雄》上映,國內票房不俗,在海外也斬獲不少,提名奧斯卡,可以說是名利雙豐收。
刺客無名以胸懷天下的大義,選擇不殺秦王,刺客長空、殘劍、飛雪為了無名的「大義」赴死。
哈密瓜,哈密地區甜瓜公共註冊品牌,以地區產品公共品牌之名,扼死新疆甜瓜的統一區域品牌,從此市場上哈密瓜變成了各種「甜瓜」,普通消費者吃的是新疆哈密瓜還是什麼瓜,徹底暈菜,變身吃瓜群眾。
哈密瓜就是出產哈密地區的各個品種的甜瓜的統稱,因為政府註冊了原產地地標等一系列品牌,用來保護本地甜瓜產業和品牌。經過多年的市場檢驗,這個辦法並不奏效,反倒讓原本整齊劃一的新疆哈密瓜品牌不知所謂,老百姓吃的「哈密瓜」不是哈密瓜,到底是什麼?吃瓜群眾手裡拿著的是不是哈密瓜對於他們來說,真的有那麼重要嗎?
區域性公共產品品牌,是不是註冊了就萬事大吉了?從哈密瓜的身上,我們似乎看不到這樣的必然聯繫。註冊的叫商標,不是品牌。品牌是有一定的美譽度、忠誠度、辨識度的價值認知。
敲敲黑板,請各位注意這個知識點:據百度詞條,廣義的「品牌」是具有經濟價值的無形資產,用抽象化的、特有的、能識別的心智概念來表現其差異性,從而在人們的意識當中佔據一定位置的綜合反映。品牌建設具有長期性。現代營銷學之父科特勒在《市場營銷學》中的定義,品牌是銷售者向購買者長期提供的一組特定的特點、利益和服務。品牌是給擁有者帶來溢價、產生增值的一種無形的資產,它的載體是用於和其他競爭者的產品或勞務相區分的名稱、術語、象徵、記號或者設計及其組合,增值的源泉來自於消費者心智中形成的關於其載體的印象。
哈密瓜曾經風風光光,名號響徹大江南北,人們一提到哈密瓜,就產生那種特殊瓜果香甜味道的聯想。這個聯想已經成為消費者心中對哈密瓜氣味、口味的定勢。但是,現在很多消費者都會有種體會,那就是,哈密瓜不好吃了,沒有以前好吃了,吃起來像蘿蔔和黃瓜,脆是脆,但是沒有清香和甜蜜。
市場是聰明的,除了因為品牌之爭,更多的是為了區別於普通不好吃的「哈密瓜」,從產地到消費者,更多的接受了五花八門的甜瓜名稱,什麼西州蜜、黃河小蜜、某某蜜瓜的名號此起彼伏,哈密瓜已死,群龍無首。
哈密瓜,首先是新疆哈密瓜,其次才是哈密瓜,最後應該是哈密地區的特定品牌哈密瓜。在區域性品牌還沒站穩腳跟的時候,急急忙忙要大展拳腳,這種急功近利的功夫練不得。同樣優質的水果,內地要地頭6、7元一斤,新疆的哈密瓜只賣6、7元一公斤。新疆的人工和土地不值錢嗎?!
哈密瓜是區域性品牌的早產兒,立意沒錯,好心辦了壞事,違背了品牌建設的規律。打回娘胎繼續生長是不可能了,唯一可能的辦法就是依靠本地政府、瓜農、渠道聯合把控哈密瓜的生產、銷售,學習佳沛,重走品牌建設之路,困難是困難,或許還有救。
對於群雄逐鹿的哈密瓜消費市場,全國主產區的農企、合作社機會廣闊,崛起新的哈密瓜品牌不是夢,當然,肯定是取名某某蜜瓜之類的品牌名稱啦,畢竟哈密瓜已經名花有主。或許擼起袖子加油幹,整得「哈密瓜」沒地兒坐也不是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