輪滑「長途刷街」所體現的挑戰精神雖然可嘉,此舉卻是一種違法行為,更存在很大安全隱患,不應被讚賞推崇
近日,兩名山東大學生腳踩輪滑鞋,利用國慶假期一路從山東滑行至北京,歷時5天半完成了一次長達567公裡的「長途刷街」。這個不一般的旅行在網上引起了網友的熱議,有人羨慕他們的青春,也有人質疑此舉太過危險(10月10日《北京青年報》)。
從山東濟寧到北京,坐火車也要9個多小時。來自濟寧學院美術專業的兩名大三學生,硬是憑著一雙輪滑鞋,完成了一次「長途刷街」。單從一路上磨損、耗費12個滑輪軸承,就可以想見這趟行程的艱辛。他們此次旅行的照片被學校發布在網上後,不少網友紛紛給兩人點讚:「有志者,事竟成」「熱血青春,真棒」……誠然,輪滑「長途刷街」體現了兩位大學生敢於挑戰、勇于堅持的精神,但這種做法本身並不值得複製。
輪滑作為一種休閒健身運動值得鼓勵,但只能在一定範圍的場地上活動,而不能作為交通工具。進行滑行運動時,運動者往往要集中精力對運動的速度、力度、地面平整情況進行觀察調整。如果代步上路,就很容易忽略路面車輛的情況,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74條明確規定,行人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根據規定,如果有市民違反條例在道路上滑行,將被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處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對於此次大學生輪滑「長途刷街」,北京交警就表示,這種行為一旦被發現,不僅會對學生進行嚴厲教育,還會進行相應處罰。
眼下,輪滑運動在許多城市都很流行。除了在固定場地練習外,許多年輕人都會選擇車流量較少的夜間上路「刷街」,鍛鍊自己的輪滑技術。同時,隨著堵車現象的日益嚴重,一些上班族還將輪滑作為代步工具,上下班高峰時在車水馬龍中閃轉騰挪。這背後折射出公眾對輪滑代步上路的危害性和違法性缺乏正確認識,並未意識到這種做法不僅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還違反了交通法規。在接受採訪時,對於輪滑「長途刷街」是否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當事學生就坦言沒有想那麼多,學校老師也只是認為兩名年輕學子的長途旅行值得表揚,並不覺得不妥。
在輪滑違規上路的問題上,一些媒體也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上網隨便一搜,諸如「武漢47歲『潮大姐』踩輪滑上下班」「泉州大三男生用27天踩著輪滑進西藏」等新聞報導比比皆是。一些媒體在報導時提出了善意的批評和提醒,但還有相當一部分媒體,非但沒有指出危害,反而將其作為潮流生活、綠色出行的體現大加讚賞。
罰款事小,安全事大。在熙熙攘攘的馬路上滑行,很容易與車輛、行人發生刮擦,後果不堪設想。對此,有關部門應該加強普法宣傳,讓禁止輪滑代步的規定像禁止闖紅燈一樣深入人心,成為自覺行動。同時,媒體也應進一步提升法治意識,對於輪滑「刷街」的報導不能一味求新求奇,而要從法治視角去審視,指明輪滑代步的危害性和違法性,避免更多人效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