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馬小聰
01
「你有沒有為了愛情,做過一些荒唐的事情?」
好友在群裡閒聊,突然拋出這樣一個話題。在那一瞬間,她們都沒有發言,想必是在腦海中回憶印象最深刻的事了吧。
我沒有經歷過,自然不知道在現實生活中,感性的決定下會做出怎樣的舉動。
好在我當時也是有畫面的,第一時間聯想到了《匆匆那年》裡面的陳尋。
他說:
我曾經為了一個姑娘,高考少做了一道十三分的大題。
幾年前看那部劇時,哭的稀裡譁啦,年少的我為裡面的愛情感動;
而如今再讓我去看,或許已然找不到當年的感覺了。
我們都在變,而唯一不變的,是回憶。
就像我那群好友談到她們的青春:
我從來沒出過國,當年我坐了十幾個小時的飛機,漂洋過海只為了陪一個人跨年;
她話音剛落,另一個人接上:
我很感謝他,如若不是一直追尋他的腳步,我怎會下決心從專科一路讀到博士呢,因為一個人,我遇見了那個未曾想過的自己。
當然,還有最離譜的:
和對方談戀愛7年了,本以為會走到一起,沒想到男生轉身娶了相親認識不到幾個月的女生。
她說了一句話,我很是心疼:「我做過最荒唐的事,就是錯把愛情當成人生的全部。」
02
「分別這麼久了,那你還相信愛情嗎?」
打出這句話時,我是不忍心發出去的,估計是好奇心在作怪,我想知道她們的答案。
群裡有五個人,三個人沒表態,只有那個把感情排在第一位的姐妹發了句語音:
「哎,我早就不相信什麼愛情了。」那語氣裡有心酸,有委屈;至於絕望,還好沒嚴重到這種程度。
不得不說,一個女孩究竟是受過多大的傷,才會不敢再相信愛情?
我聽了她的故事後,心裡竟有種說不出來的滋味。
她叫花花,是我去年在健身房認識的,第一次見面時,她還是長頭髮,微胖,很可愛;第二次見時,她剪掉了長發,正在跑步機上揮汗如雨。
也就是從那時,她想要重新開始。
她曾有一段校園戀愛,高中就開始了,男生比花花學習好一些,考大學時,兩個人上了不同的學校。
因為兩人不在一起,於是經常拿著手機聊到半夜兩三點,他們有說不完的話,當時興奮到一整晚都失眠。
每次都是花花去找他,坐一天一夜的火車,從吉林到成都,耗時比較長,整個人都腰酸背痛,可花花一想到,馬上就見到那個想見的人了,瞬間累意消失。
花花不捨得花他的錢,每次都會為對方考慮,不要禮物,不過節,就只靜靜地呆在一起就好了。
估計愛得過於熱烈,他讓花花做什麼,花花就會做什麼,肆意活成了對方口中的樣子。
四年下來,積攢了三十多張火車票,這一張張車票的後面,承載了太多悲歡離合。
後來好不容易等到畢業,穩定了工作,接下來是該考慮成家的事情了。
可出乎意料的是,當初說好的要永遠在一起,可到頭等來的卻是:
「我們不合適,我們到此為止吧。」
花花說,談戀愛和結婚是兩回事,以前她不信,現在她信了。
03
我是相信「宿命論」的。
再怎麼相愛的兩個人,緣分不夠,是不會天長地久的走下去的。
就像我之前說的,你會和什麼樣的人結婚,其實早已命中注定。
想起我一個朋友跟我說,她沒結婚前,有一大堆的擇偶標準,很搞笑的是,她最後嫁給的那個人,完全背離了自己所有的標準。
我問她:「那你會後悔嗎?」
她笑了笑,我很慶幸遇見對方,直到遇見了他,我才知道什麼才是真正對的人。跟這樣的人生活,你會發現身邊很多事情非常巧合,仿佛上輩子你們就是一家人似的。
作家三毛說:「人生中刻意去找的東西,往往都是找不到的。天下萬物的來和去,都有它的時間。」
愛情這個東西,它存在嗎?
我覺得是有的。
如果你之前遇人不淑,因其傷害,只能說明沒有找對人,而不是愛情的錯。
在這個網際網路時代,我們接受了太多負面新聞,比如某某明星離婚了,或者某某素人夫妻相愛相殺等等,一看到這些,總有太多的人在朋友圈裡感嘆道:
「再也不相信愛情了!」
愛情有錯嗎?
我覺得它本身是無罪的,反而最大的錯誤應該是自己;畢竟能夠掌控好自己的人,才能運營好自己的愛情。
我們這一生會遇到太多的人,有的人告訴你如何前行,有的人教會你如何成長,有的人陪你走完這一生;
無論歡喜還是痛心,任何事情,存在的,就是合理的,經歷是我們人生中最寶貴的財富。
04
我們始終還是要保持愛與被愛的勇氣的。
張愛玲說過:
「 我要你知道,這個世界上有一個人會永遠等著你,不管什麼時候,無論你在什麼地方,反正你知道,總會有這樣一個人。」
我也相信,是會有這麼一個人。當他出現時,我們就會突然明白葉芝寫的那句詩:
「多少人愛過你曇花一現的身影,愛過你的美貌哦,以虛偽或真情,唯獨一人曾愛你那朝聖者的心,愛你哀戚的臉上歲月的留痕。」
什麼是愛情?
大抵就是穿過萬丈困難後依舊要堅持和你在一起;
大抵是有人閒時與你立黃昏,灶前笑問粥可溫;
大抵是有人照顧,有人哄,有人說話,有人鬧;
所以,別動不動再說,你不再相信什麼愛情了。
因為,我希望,你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