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吳清淺
如果要在眾多歌曲裡選一首有「毒」的歌,《我的歌聲裡》應該會毫無懸念地入選。理由是創作並演唱這首歌的曲婉婷自其母被有關部門帶走,被控貪汙、受賄以及濫用職權三項罪名後,曲婉婷就此和罵聲結緣;而靠翻唱這首歌成名的李代沫,成名沒多久就因吸毒和容留他人吸毒鋃鐺入獄。
很巧的是曲婉婷和李代沫都是黑龍江人,算是老鄉。不過據網上說,曲婉婷已經移民加拿大,不是中國人了。
曲婉婷自小父母離異,由身為公職人員的媽媽撫養長大,還送她到加拿大留學。為助女兒實現音樂夢想,她媽媽還砸了不少錢,所砸之錢非一般家庭所能承受。加之曲婉婷媽媽張明傑在被帶走前任哈爾濱發改委副主任,被帶走後很快就被控訴貪汙、受賄以及濫用職權,且涉案金額超3.5億元(請注意是2014年前的3.5億)。從張明傑出事至今,曲婉婷一直在國外過著質量挺高的生活。
這一切難免引人遐想。畢竟過去的公職人員裡有貪汙、受賄以及濫用職權行為的不少,因為有這樣的行為,所以他們都不差錢。而張明傑離異後能以一己之力富養女兒,甚至為支持當時還不出名的女兒的演唱會,花錢買人頭包場,如果說張明傑僅僅有一份正常的工作收入的話,其富養女兒的豪舉顯然與其收入不符。所以合理的解釋似乎就是張明傑有其他非正常的收入途徑了。
自張明傑被帶走後,曲婉婷一直在為母親「喊冤」,9月22日又發了一條內容為「6周年無果,繼續保持一顆相信正義的心,相信人間有道、有法、有青天」的微博,微博一出,無數人再次怒斥其行為,理由是她的精緻生活是建立在其母吸他人血的基礎上的。
然而,罵歸罵,張明傑被控訴的罪行最終能不能成立還未知,因為法院還沒判,所以現在張明傑還不是罪犯,只是嫌疑人。張明傑從14年被控訴至今始終不認罪。而其從2014年被羈押、2016年一審開庭到現在一直沒有出結果。且在2019年3月,當地檢察院對原起訴內容作了變更,張明傑被指控的貪汙、受賄以及濫用職權三項罪名轉為濫用職權和受賄兩項罪名。這案件六年未結,可見辦理過程是多麼的不順利。
而相較之下,李代沫吸毒案就審判得很順利了,還有榮辱之心的李代沫夥同他人在住所吸毒被抓後,坦白交代,主動認罪,不辯解不上訴,所以很快就結案了。當然,案雖結了,罰也受了,但根據對劣跡藝人的管理規定,李代沫想要翻身幾乎不可能。而這也是他知法犯法所應受到的懲罰。
最後,想說的是如果曲婉婷之母張明傑被控訴的罪行是真,但又因證據不足及張明傑拒不認罪,導致不了了之,就像《摩天大樓》裡的顏永原那樣,那就讓人悲憤了。
《摩天大樓》裡,所有人都知道顏永原是個性侵繼女、猥褻未成年人、家暴並逼死妻子、虐待兒子、經常威脅兒女榨取錢財的壞人,且這個壞人還藉助知名情感節目包裝自己、美化自己,把自己描繪成一個受害者,把他的落魄全都歸結在被他傷害的人身上,但因為沒有充足的證據,所以只能任由這個惡人逍遙法外。而那些還沒被他害死的人則要面對因他的美化自我、醜化別人所帶來的輿論壓力。
所幸的是,一個叫沈美琪的人拍下了這個惡魔殺害繼女鍾美寶的全過程,才最終讓這惡魔伏法。如果不是沈美琪拍下了顏永原的罪行,那麼即使所有人都知道顏永原之惡,也知道鍾美寶之死絕對與顏永原有關又能拿他怎麼樣呢,在證據不足面前,只能讓這惡魔繼續遊走人間,禍害他人。
可是電視劇始終是電視劇,所有的電視劇最終都是壞人伏法,得到應有的懲罰報應。可現實就是正義有時候可能不止遲到還會缺席,你明明知道他是壞人,幹了很多壞事,可就是不能拿他怎麼樣。
當然,正是有這樣的「可能」的存在,所以我們更加需要追求公平正義,為確保所有的正義都能及時到達而努力。我們如果不努力,遲到甚至缺席的正義將會更多,那樣的世界將更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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