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否認有浪子回頭金不換的說法,但是對於涉毒犯罪來說,一個人的機會,真的只有一次。
或許一些人看完這些文章會說我站的角度太過偏向,我也知道這篇文章會引來某演員很多粉絲的不滿——但我今天想做的,還就是要站在一名警察的角度上,談談關於解禁某位吸毒藝人,讓他在電視劇中還扮演「警員」一事件的看法。
文章的開頭我想先說兩個故事。
第一個,是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禁毒大隊某民警的故事。
他在2014年3月的時候,在一起涉毒案件的抓捕中,被染有愛滋病的犯罪嫌疑人咬傷出血。在一兩周的窗口期後,經過檢查,他很幸運的排除了感染愛滋病的可能性。雖然如此,這段時間的忐忑依然讓他記憶猶新,可是用他自己的話說,再排除感染嫌疑的當時只有一個感覺——「這裡(禁毒大隊)是我第二個家,有我可愛的同事,有我熱愛的事業,也有我對打擊犯罪的執著追求。」
第二個,是用兩把64式手槍對抗AK47和手榴彈的故事。
故事的發生時間是在2007年3月25日,雲南省盈江縣的緝毒警員本想設伏伏擊毒販,卻被毒販重火力壓制。警員們在一塊巨石後還擊,撐到了毒販撤離。短短10分鐘時間,就有三名警員負傷、三名警員犧牲。其中一位受傷的警員,因為山高路遠,在送往救治的途中因為失血過多而離開人世,他在臨終前的最後一句話是:「這路怎麼這麼長.」
第一個故事,是為了大家知道毒品離我們的生活到底有多近。而第二個故事,是為了讓大家知道在緝毒戰爭裡,有多少不被常人所看到的犧牲。
看到某涉毒明星即將復出並拍攝抗戰劇,扮演的還是愛國「警員」的角色,甚至「與日本殺手組織展開了勇敢的鬥爭」,想必不只是我,許多人的內心都掀起了很複雜的波瀾。
一下午我的朋友圈裡都是炸鍋的,朋友、同事們的憤怒與不解像是潮水一樣一波接一波,而這位藝人新發的狀態下,粉絲的欣喜與祝福讓我感覺簡直到了另外一個差池巨大的世界。
而今天,情況似乎也和那位犧牲的緝毒英雄的遺言一樣——這路,怎麼這麼長。
我想或許很多警察同事或是網友的憤怒點,並不是在於某演員本身上。對於某演員來說,如果他能夠懺悔著痛改前非,這當然是應該得到原諒的一件事情,而如果在往後的生活中真如一些報導裡所說,痛定思痛努力投入禁毒事業中,從此再不沾染毒品,那也不失為一件好事。
但是讓同事和網友們不解的,是對於一個涉毒藝人的解禁。不管他是誰,不管他顏值多高,而是他曾經因吸毒違法,現在卻拿著極高的片酬重新進入公眾視野。這時候或許有些他的粉絲就要爭辯了,人家賺多少錢是人家的本事,人家能拿到人家的片約是人家厲害,關你什麼事,你是不是眼紅是不是借人家炒作之類。
可是這時候我就想討論一下對於演員、或者公眾人物的性質了——一個曾經違法吸毒的藝人,他再次出現在公眾視野中,這對于禁毒事業來說會有怎樣的影響?這種影響很可能是致命的。
一旦開了這個頭,吸毒的行為雖然不至於被合法化,但也就貼上了「可被原諒」的標籤,而涉毒人員在吸毒後,一樣可以在公眾場合拋頭露面,一樣可以簇擁無數粉絲的溫暖,甚至一樣可以用新片報導裡的「正能量」來形容宣傳。
藝人在微博賣萌(截圖)
很可能我的這些疑問都可以問上一句「某藝人的事情,關你什麼事」,我當然不指望所有人都能體會過我體會的東西——比如身邊緝毒警同事的工作危險、和兄弟陰陽兩隔的痛、還有隊伍在緝毒事業中的奉獻。
然而這些東西,卻正是我許多同事一樣不解、憤怒的來源,因為大部分說出「不關你事」的人根本就不曾考慮過,如今可以讓你躺在沙發上敲鍵盤給你偶像洗白的安寧生活,背後是多少人用流血和犧牲去換來的。而這種流血與犧牲,從來就不是什麼「理所應當」。
更何況這次宣傳的新片中,他飾演的是一名「警員」,我很好奇到底是什麼樣的影片,需要用一位被警察逮捕過的涉毒藝人來飾演警員?這種諷刺難道不是在打每一個看到的警察的臉嗎?重新啟用這種演員,是不是對於充滿血和淚的沉重禁毒事業來說,太過不負責任?!
或許這時候有些人又要把美國23個大麻合法化的州、或是荷蘭搬出來說事。
首先,美國和荷蘭的合法化是建立在非濫用的基礎上。其次,中國不等同於外國,國家體制、法規、文化都有很大的差別,不可一概而論。再者,鴉片戰爭中的痛,並不是所有的國家都曾經歷過。雖然公元前139年張騫出使西域的時候鴉片就傳到了中國,可是要知道,藥用和濫用是兩個概念!很多新型毒品也一樣是精神藥物。
還有一些說法說是,他已經後悔了,已經認錯了,已經入獄並接受那麼嚴酷的懲罰了,你們還想怎樣,他受的苦還不夠多嗎云云.
而我並不覺得這有什麼不妥之處啊,這種洗地顯得毫無邏輯,非要把一個人真正做錯的事情給凌駕到法律之上施加以道德的關懷憐憫。如果他什麼都沒幹而接受這種懲罰,那他的確是受了苦了。但是別忘了他是吸毒,是觸犯法律,因為違法而入獄接受懲罰並懺悔,這叫「罪有應得」。
絕對不要以為中國的禁毒情況很樂觀。近年來,中國的毒販越發猖獗,一些被宣傳為「成癮性低」「管制較松」的新型毒品數量越來越多,不但在國內大量生產,輸出到東南亞各國,甚至還向韓日、歐美輸出。而為了對抗猖獗的毒販,近年來犧牲的警察數量,也在不斷攀升。
一位緝毒警察的舊槍傷
或許很多人在說道緝毒警的時候都會提起兩個著名的作品——一部叫做《中華之劍》的8集紀錄片,還有一篇叫做《揭秘雲南緝毒警察30年來的血色生活》的文章,可能很多人沒時間看《中華之劍》,但是後面這篇《揭秘雲南緝毒警察30年來的血色生活》我推薦大家都花個15分鐘看看。
這兩個作品裡所說的犧牲警員,在平時也一樣都是樂觀、開朗,有著無窮正能量的人。
總是有很多不分是非的粉絲在給偶像洗白的時候用年齡說事,說 「啊他還小」 「啊他還只是個孩子呀!」 「啊他的人生才剛開始你們就這樣殘忍的對他」 ——
下面文字節選自《揭秘雲南緝毒警察30年來的血色生活》:
照片泛黃,李景華摘下眼鏡,眯著眼。
「這幾個犧牲了,這幾個負傷了,還有這個因壓力大自焚了……」 她的手指在照片上慢慢滑過。她說:「照片是1982年拍的,禁毒班學員合影,當時70多人,現在仍幹禁毒的,算上自己,只剩三個。」
為了給受傷的兄弟包紮,警員柯佔軍在船艙裡蹭來蹭去,子彈擊碎掛在身上的水壺和手機。事後有人問柯佔軍怕不怕,他沒多說,只是憨憨地笑。柯佔軍1981年出生,是一位愛說愛笑的哈尼族小夥。警員們說,小柯笑起來臉上有酒窩,很陽光。前不久警局特意選了他的照片作為局裡網站的形象照。
不過,如今再也見不到柯佔軍的笑容了。
2012年2月,在一次緝毒行動中,為保護同事,柯佔軍用身體擋在持槍的毒販面前,後者向他的頭和胸連開兩槍。柯佔軍的死讓前來慰問的西雙版納州州長落淚。遺體旁,州長感慨,沒有在小柯生前和他握手。面對州長的感慨,柯妻哭了。她說,佔軍的手已經涼了。
這篇文章的結尾一句是:「在緬北地區鴉片種植面積已由低點的十幾萬畝反彈至五十餘萬畝,總體來說「毒情嚴峻」。看完節選,我們再來看看下面這些資料。這是我在中國警察網公開的《20世紀80年代以來雲南省犧牲的緝毒民警一覽表》裡,找到的這麼幾個為了緝毒事業而貢獻生命的英雄——
施翔寧,男,1962年10月29日生,生前在西雙版納州勐海縣公安局工作。1986年9月27日在追捕毒販時不幸英勇犧牲,後被追認為革命烈士。他犧牲的時候,23歲。
嚴坤,男,1973年3月生,生前在思茅勐康邊防工作站服役。1994年7月25日在緝槍緝毒中不幸被急流捲走,因公犧牲,1994年8月9日被追認為革命烈士。他犧牲的時候,21歲。
張永文,男,1973年11月生,生前在紅河邊防支隊綠春大隊服役,曾任戰士、班長,多次受嘉獎。1994年3月1日在打擊邊境販槍販毒的一次戰鬥中不幸光榮犧牲,1994年3月被批准為革命烈士,被追記三等功一次,追認為中共正式黨員。他犧牲的時候,20歲。
尹銘志,男,1976年10月生,生前在德宏州章鳳邊防工作站工作,任班長。1997年8月3日在追捕毒販時被長刀刺傷,經搶救無效,因公犧牲,後被追認為革命烈士。他犧牲的時候,20歲。
我想問——
有多少人覺得自己的涉毒偶像年齡還小,受到這種待遇太過不公的時候想過,這些警察在犧牲的時候,也一樣是這個藝人 「他只是個孩子」 的年齡。
有多少人在鍵盤前大肆辱罵我們警方對新型毒品管制太過嚴格,斷送了一個藝人的人生時想過,這些警察在犧牲的時候,同樣才剛剛開始他們的人生!
我知道有不少人能在鍵盤前,一遍遍的刷自己偶像復出的新聞欣喜若狂著,和我們這些不解而憤怒的人做著罵戰.可是有幾個人,能夠哪怕放下手中的娛樂,去搜一搜這些犧牲的年輕警察的故事?
這位藝人發的歡樂的新狀態,在幾天內,已經有了3萬多條回復。而《揭秘雲南緝毒警察30年來的血色生活》發布已經正好一年,回復卻僅僅有39條。這種關注度的天差地別,也讓我理解到為什麼還有那麼多人以為涉毒藝人復出居然是「理所應當」甚至「值得鼓勵」的事情。
因為,關于禁毒事業的血與淚,這份沉重,這份安寧穩定背後的可怕犧牲,根本就沒有多少人願意去了解。
或許這個涉毒藝人的青春配得上坎坷一詞,讓很多粉絲為之掉淚、心疼。那麼那些和他同齡卻已經和親人陰陽相隔的年輕警員呢,他們的青春,又能用什麼詞語來形容?
這是很不公平的事情,然而就是這種娛樂至死的大環境下,才會有「沒多少人關心死了多少緝毒警察」和「吸毒的藝人可以解禁復出」這樣的奇怪的事情發生。
是呀,一個演員的「復出」總比多少「警察犧牲」來的有噱頭,更多的點擊率和討論就能帶來更多眼球,也就是更多的既得利益。
在這種娛樂至死的現況下,到了這件事情發生的時候,我真的感覺,是時候向這種無下限的娛樂說不了。
涉毒明星再遭啟用的頭是萬不能開的,在這位涉毒明星之前,有多少塑造「好男人」「暖男」「正能量」形象的明星因為涉毒被封殺?開了這一個頭,以後會不會有第二個,第三個,第二批,第三批?那麼當這些涉毒藝人都可以繼續在公開平臺拋頭露面的時候,那些為了禁毒事業奉獻出的生命,又是否可以回來?
我不否認,一個涉毒人員的改過自新,當然值得鼓勵。在法律上他都已經服完刑了,他當然可以有自己新的生活,有自己新的人生,有自己新的態度——但是不應該「解禁」到公眾平臺上。更不應該繼續以公眾人物的身份拋頭露面,去拍攝電視劇、電影這種有公眾影響力的作品。
公眾人物應該是公信力的體現,不應該與個人等同。作為個人,他在服刑完畢後當然可以有自己不被打擾和生活,可是一旦作為公眾人物出現,他曾經涉毒的經歷就將帶來不一樣的影響。涉毒人員再次公開以演員身份復出,是對禁毒事業毫無保留的不尊重。
服刑後的個人新生活,和公眾人物的影響力,是兩個考量。不要混為一談。
還是那句話,撇開被迫吸毒不談,主動以放鬆或是新鮮為目的而去吸毒的人,從那一刻開始已經放棄了一個公民對法律的恪守與對生命的尊重,不管他顏值如何,身家怎樣,他此後都只是一個吸毒人員而已,更不用說明星與否了。
假設他們可以得到原諒與溫暖,回到過去,依舊在公眾面前拋頭露面,微笑、揮手、歌唱、演戲。那麼那些犧牲的緝毒警的家人呢?他們是否有機會看到親人再回他們到身邊?他們是否能再聽到親人的聲音?
關於毒品犯罪,一個人的機會,真的只有一次。因為打擊毒品的戰爭中的犧牲,是不可能挽回的,禁毒之戰的沉重和嚴肅,讓每年有更多年輕的生命為之而奉獻,所以在毒品犯罪上,絕對容不得一次原諒。
我聽過一句話——幾乎所有緝毒警都很樂觀,他們說,活著就要開心,這樣犧牲了才不後悔。
所以我們的憤怒和不解的原因很簡單——
我們只是不願意這些真正的緝毒警員們笑著、拼著命去保護的世界上,居然存在一群為吸毒人員洗白的粉絲,居然能拍一部讓吸毒人員扮演警察的作品,居然能有一堆以為吸毒沒事反正還能東山再起的人。
最後用一張截圖結尾。
對於被毒品侵害的家庭、以及犧牲緝毒警察的家人來說,他們所失去的親人,是拿什麼東西都換不回來的。與毒品作戰的這條路,道阻且長。對於毒品的容忍度,再怎麼低也不為過。
整個社會應該形成一種風氣——對於一切與毒品有關的人、事,都應該嚴肅以對、勇加指責、絕不縱容。正如那篇記錄雲南緝毒警30年風雨人生的文章裡,某位警員說的一句話。
「你清楚,在做一件有意義的事情,而且知道這件事很多人不敢做。」
再長,也要一步一個腳印的走下去。
微博博主@林小明Vash 授權觀察者網刊發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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