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媒體報導,非法運營無需下載的西方魔幻題材的角色扮演遊戲——《勇者之塔》私服的兩位被告人遭到檢察機關指控犯侵犯著作權罪,法院經審理後認為,兩位被告人未經著作權人許可,複製發行他人的計算機軟體,已構成侵犯著作權罪,且屬共同犯罪,分別被處以一年有期徒刑和六個月有期徒刑,並處罰金10萬元和500元。無需下載的西方魔幻題材的角色扮演遊戲——《勇者之塔》在進行著作權登記後,授權騰訊公司推廣、運營該遊戲。被告人李某未經著作人許可,從網上下載該遊戲的原始碼,並租用伺服器,在相關網絡平臺上設立充值帳戶,非法運營名為「極品勇者之塔」的私服網站,通過遊戲玩家向被告人李某控制的相關網絡平臺帳戶充值而獲利,非法經營數額計人民幣14萬餘元。另一被告人楊某明知被告人李某非法運行「極品勇者之塔」私服遊戲,仍幫助其非法維護運營該私服遊戲,涉及非法經營數額計人民幣7萬餘元。案發後經司法鑑定,兩名被告人運行的私服遊戲資源文件與被侵權人提供的遊戲資源文件結構和內容高度相似,雙方資源文件對應的遊戲程序存在實質性相似。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被告人李某、楊某共同以營利為目的,未經著作權人許可,複製發行他人的計算機軟體,其中,被告人李某的非法經營數額達人民幣14萬餘元,被告人楊某涉及的非法經營數額達人民幣7萬餘元,均屬具有其他嚴重情節,其行為均已構成侵犯著作權罪,且屬共同犯罪,依法應予懲處。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李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楊某起次要和輔助作用,系從犯,應當從輕處罰。據此判決被告人李某犯侵犯著作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被告人楊某犯侵犯著作權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消息來源:上海金融報
圖片來源:騰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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