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約定4300元婚宴菜端上2000元家常菜酒店承認上錯菜
福州新聞網(微博)5月18日訊(福州晚報(微博)記者 李錦清)酒店上菜鬧烏龍,一桌價值4300元的婚宴菜品,變成價值2000元左右的「家常菜」。市民方先生的女兒日前在梅園國際大酒店光明港店舉辦婚禮,遇到這樣的事。昨日,方先生撥打了本報新聞熱線968800,反映了相關情況。
方先生告訴記者,他女兒婚禮是在5月13日晚舉辦,共辦20桌,其中19桌在大廳,1桌重要客人安排在包廂。每桌菜品價值4300元,包括大連鮑、大象蚌、龍蝦等高端海鮮菜品,傳統婚宴上的佛跳牆、吉祥太平燕和蓮子桂圓湯更是一樣不落。
可當晚方先生發現包廂那桌菜更像是家常菜,諸如草蝦、農家土鴨湯、石橄欖羅漢肉、果樹牛肋骨等。等到包廂客人來到大廳給新人敬酒時,方先生才知道包廂內沒有鮑魚、龍蝦、海參等菜品,而太平燕和蓮子桂圓湯一開始也沒有,是客人按照福州習俗,主動和酒店人員提出後才添加的。
當晚,方先生緊急詢問酒店人員,得到的答覆是包廂內的婚宴菜品最後沒上的只有鮑魚、龍蝦、海參等3樣。由於次日仍要在酒店吃飯,雙方便約定,3道菜的菜金可以在次日的菜金裡扣除。
次日,方先生和客人餐前聊天時得知包廂菜品和婚宴酒席菜品基本不同,這才知道酒店完全上錯了菜。而在婚宴當晚,酒店無人第一時間說明全部實情,讓他質疑酒店有意隱瞞。
昨日,記者與方先生來到梅園國際大酒店光明港店。酒店負責餐飲的周先生及餐飲總監楊女士出面溝通。楊女士稱,婚宴當天,方先生原本預留了3個包廂,最後只使用了一個包廂,剩下兩個包廂中一個包廂被散客使用。而散客包廂的菜品及菜單被放到了婚宴包廂內的工作檯,服務生未核實就將散客包廂菜品供給婚宴賓客,存在工作失誤。楊女士還表示,店方也是次日再次核實時才發現上錯菜了。
方先生曾提出退還一桌菜金及賠償價值100多元的自助餐券8張。但酒店退還一桌菜金後,不同意賠償8張自助餐券。方先生一氣之下向工商部門投訴,要求賠償3倍菜金,並要求酒店書面道歉。
昨日,酒店分管餐飲的周先生表示,除了已退還的菜金,願再賠償8張自助餐券,至於3倍賠償菜金的要求無法答應。雙方協商仍舊沒有達成一致意見。
對此,福建八閩律師事務所律師林柏冬認為,酒店在客人婚宴上上錯菜,服務上存在瑕疵疏漏,這種情況法律並沒有明確界定賠償標準,糾紛主要靠雙方協商解決。畢竟婚禮是人生的重要儀式,除了退還菜金、道歉外,通過協商,酒店應從精神損失的角度,另外給予消費者一定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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