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營商財經網 趙文悅/文
運營商財經網獲悉,中行內蒙一個客戶被別人在美國洛杉磯刷了5萬多元,他都沒去過這地方,估計鬱悶死了。
境外盜刷5萬多
據一份裁判文書顯示,2016年,陳先生曾在中行呼和浩特市中山支行下屬的銀行辦理過一張儲蓄卡一張。
2019年6月24日凌晨兩點多,陳先生收到手機簡訊提示信息,發現自己的銀行卡竟然在美國洛杉磯發生9筆自助取款及pos消費,金額共計55575.5元,手續費68元。當天上午9點,陳先生到呼和浩特本地的刑警大隊報案。
陳先生稱,自己一直按照規程正常使用這張借記卡,同時也未曾去過美國洛杉磯,且盜刷時自己身處呼和浩特。中行呼和浩特市中山支行未能履行保障用卡安全的義務,應該承擔責任。
為此,陳先生訴至法院,要求中行呼和浩特市中山支行賠付55643.5元及利息。
中行稱不一定是盜刷
裁判書顯示,中行呼和浩特市中山支行辯稱,訴爭交易是ATM機取現業務,該交易需憑卡輸入密碼進行操作,而卡和密碼均由陳先生保管。如果本案發生被他人取款的事實,那必然是銀行卡的信息及密碼發生的洩露,而陳先生並沒有舉示證據證明有人在銀行或銀行的服務場所內安裝了盜取銀行卡信息和密碼的儀器而導致其信息洩露,應自己擔責。且根據目前陳先生提供的證據,無法證明所謂的「偽卡盜刷」的基本事實的存在,我行不承擔賠償責任。
法院認為,本案中,因中行呼和浩特市中山支行在交易過程中未能識別偽卡交易導致陳先生銀行卡帳戶內的資金被盜刷,中行呼和浩特市中山支行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向陳先生賠償。
最終,法院判決,中行呼和浩特市中山支行賠償陳先生55643.5元及利息。
中行呼和浩特市中山支行不服上訴,但最終被駁回。
不知中行內蒙古省分行行長陳志能重視客戶資金安全問題嗎,會想辦法解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