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遲到的正義不算正義」;也有人說:「正義可能會遲到,但絕不會缺席。」這話我深信。我們也必須深信!
善惡終有報,作惡者必遭天遣,這是一條顛撲不破的真理。湖南新晃操場埋屍案鄧世平老師在沉冤16年之後終大白於天下,作惡者一干人等也均受到了法律的嚴懲。
鄧老師沉冤得雪,它雖然得益我國法治的長足進步,得益於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持續深入,同時也得益於公安機關的勇敢糾錯和鄧世平之子鄧藍冰16年中的苦苦求索與堅持。
然而,烏雲也有遮住太陽的時候,冤屈也有得不到伸張的時候,有的且可能會永遠埋藏於「地下」!
廣東汕頭――35年前的一樁「命案」,雖然留下了諸多令人感到匪夷所思的疑點,但時而今日縣、市、省仍沒有一個確切的「結論」,「被害人」彭財通之子彭坤金35年中他持續不斷地向上控告,卻還是沒有得到一個想要的結果。如今,他也由當年的青少小夥變成了年過半百的老頭,他向上寄出的控訴信件多達上千封,甚至赴京上百次,為為父緝兇,他賣掉了鄉下的老屋,賣掉了位於深圳的一套房子,然而,長路依然漫漫,真相依然茫茫……
無名屍體驚現荒郊野外!
1985年9月8日凌晨6點,惠來縣美園村民王水林和楊庭城等人上山幹活,在山上水庫不遠處猛然看見了一具屍體,受到了驚嚇的他們連忙向轄區華湖派出所報案,當日惠來縣公安局刑警隊謝永順等人趕到現場,經勘查,初步確定死者系「外傷暴力性致死後拋屍」;因死者是潮陽縣人,當年9月9日,潮陽縣刑偵人員去現場和惠來縣刑偵人員辦理了交接手續,隨後案情就開始變得蹊蹺了起來……
據彭坤金稱,潮陽縣公安局刑警隊有關人員,以及潮陽縣人民醫生張X(張X當時並非公安局專職法醫,現任某區副區長)等人對屍體進行了勘查並解剖,隨後即在鎮派出所宣布死者系「腦血管意外破裂急性猝死」,身上的傷口血跡是死者生前深夜逃跑過程中摔傷所致,並非致命傷。死者胃內容物他們只是簡單地裝在一個由村幹部彭X英提供的在水稻田裡溝選過的玻璃瓶裡,(該瓶未作消毒處理,當時為水稻噴藥高峰期,甲胺磷為當時水稻常用農藥,現場也沒有公安局法醫到場),後作出了補助800元理葬費處理方案,且威嚇死者家屬「馬上收屍了結此案,不許上告」。
彭坤金當時在海南打工,時年21歲,獲知父親死訊後匆匆趕回,他了解到了有關父親死因的一些蹊蹺細節後,要求潮陽縣和汕頭市公安局對死者死因重新進行鑑定並立案偵查,但遭拒絕,後在其強烈要求下,9月27日,潮陽縣成立了聯合調查組,由時任檢察院彭木河(村支書彭鍾炎宗親)檢察長率隊進駐雷嶺鎮,隨後作出了死者是「服甲胺磷致死」的結論。
是服用甲胺磷致死,還是他殺?
是服用甲胺磷致死,還是他殺?潮陽縣公安局為何開始說是「腦血管意外破裂急性猝死」,惠來縣公安人員為何說是「外傷暴力性致死後拋屍」?聯合調查組為何說是「服用甲胺磷致死」?這樣一樁簡單的死亡案件,為何會先後出現不同的三種結論?真是越想越令人迷糊!
彭坤金稱,他父親是一個十分剛強的人,如果是自殺,他為何要跑到6公裡以外的荒郊野外去自殺,山路崎嶇,步行需要2小時,難道他不能在家附近自殺?可見難以符合常理。
據彭坤金調查了解,美園村民王水林、王才元、黃俊元等人向他證實,當天惠來縣公安局結論為「他殺」,且清理了死者口腔,未發現農藥殘留,現場也無農藥瓶子,甚至死者死於何時也無結論。當時死者身上有多處傷口血跡,白文化衣後背有一個「大腳印」,也無服農藥時嘔吐、掙扎致死跡象。
證人彭錦成稱,案發當晚凌晨1點多,彭錦成在村口上廁所時看見有兩個男人用肩膀架著一個人胳膊往村外的糖房方向出去,後面跟著六個男人。
證人楊木磷稱,案發當晚凌晨三時左右他在屍體現場附近看管番石榴園,目睹有八個男人從鵝地村山嶺方向持手電筒抬屍。
證人彭輝明、彭武英曾證明當晚12時彭財通還在村治保會二樓小屋,與鵝地村委事後出示證明彭財通離開時間有嚴重出入,並說:「彭財通的死與治保會主任彭江松有直接關係」。
村幹部彭輝明和彭武英(村長)還證實彭文光堂兄彭林周也一直在治保會現場。彭江松在治保會當天多次公開威脅說:「今晚財通有拿錢來則活,不拿錢來則肉溶(即要死去)。有人已手痒痒,已等多年了。」(意即彭鎮喜與其父親有宿怨等人願充當打人急先鋒,挾私報復打人)。
當日下午,聞知死訊的死者妻子及其三兒子以及死者其它親屬趕到現場,均親見彭財通身上有多處血痕,胸部脅部有七八處傷痕血跡,頭部有血皰血腫,鼻子有割傷,陰部有出血,兩手臂脫皮嚴重,右手有骨折,白文化衫後背有一個大腳印。那麼,彭財通是死於自殺還是它殺?他之死彭江松等人又有無直接關係?
村委會私設公堂
時間追溯到1985年9月5日上午,彭財通之四子(16歲)與本村支部書記彭鍾炎二兒子彭紹洪(14歲)玩紙牌發生口角,彭鍾炎大女婿彭文光(25歲)聞訊後,即對其進行毆打,並電話通知其遠在深圳經商的嶽父彭鍾炎回家。
7日上午,彭財通無意中碰見彭文光,質問他為何打人,雙方為此又發生了口角。隨後彭鈞坤、彭鍾利率領彭鈞彪等兩個家族十幾位親人提棍棒圍堵彭財通於該村彭娥西鋪內,揚言要打死彭財通,後在眾鄉親勸阻之下作罷。當日下午,村治保會主任彭江松(彭鍾炎房親),將彭財通和彭文光兩人帶往惠來縣人民醫院驗傷,經查雙方都無傷;但彭鈞坤(彭文光胞兄,本村赤腳醫生)憑藉關係為彭文光辦理了入院觀察。
當晚彭鍾炎回家,即派治保員彭和春和村幹部彭輝明持棒杆強行將彭財遍押往村治保會,關押在二樓一間小屋,強行要彭財通賠償彭文光800元醫藥費用。性格頑強的彭財通不願舍財消災,也不求饒。後彭鍾炎許諾賠償款800元給治保人員喝茶費,指使彭江松支開村長彭武英和彭輝明等人,關上一樓鐵門,指使彭增利、(彭鍾利,彭鍾炎胞弟)彭鈞坤、彭鈞清(彭文光胞兄)、彭鈞彪、彭成文、彭鎮喜(村治保員,彭文光房親,與父親有矛盾)、彭錦弟等人對彭財通進行捆綁毆打,次日,彭財通被人發現在6公裡外的荒郊野外死亡。
相信這是一樁並不難以查清的案件,有人證也有物證,廣東省及汕頭市有關部門只應秉著實是求的精神就一定會查出一個明確的結果。雖然事隔數十年,有的證人已故去,但大多數證人仍健在,一條生命雖然遠逝,但不應讓他成為屈死的冤魂。只要像雲南「孫小果」案一樣,勇於排除阻力打傘破傘,事情就一定會在最短的時間內水落石出。35年,它看似一個數字,卻是彭坤金為父鳴冤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