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自己的電動車被盜,再偷一輛別人的那就沒有損失了,這樣的神邏輯最終讓自己落進了法網。近日,廣州增城警方在開展「颶風2020」專項行動中,抓獲一名盜竊電動車嫌疑人。
11月30日上午,湯先生像往常一樣,開著電動車到他位於荔城街某村居的菜園裡,打理自己種植的蔬菜。在菜園裡忙活一段時間後,他突然想起自己的車鑰匙還插在車上,忘記拔下來。他連忙放下手中的農具往回走,看到原本停著自己電動車的地方卻停著一輛自行車,電動車不翼而飛了。電動車「變成」了自行車,這可把湯先生急壞了,於是趕緊報了警。
接到報警後,警方立即派民警到現場進行調查。民警詳細了解了車輛的外觀型號和丟失經過,並通過在周邊走訪排查,很快就確認了嫌疑人的身份。12月1日,民警在荔城街菜園中路一住宅內,將盜竊電動車的嫌疑人鄧某(男,55歲,廣東省惠州市人)帶回調查。
鄧某供述了自己盜竊電動車的事實,當他說出作案的理由時,在場民警聽得又好氣又好笑。
據鄧某交代,今年7月,他在家附近公園裡打桌球時,把自己的一輛電動車停放在公園旁邊,因為沒有拔鑰匙,結果電動車被人推走了。發現電動車被盜後,鄧某沒有選擇報警,而是想通過自己的辦法解決。直到11月30日,鄧某騎著自行車路過事發的菜園時,看到路邊有一輛沒拔車鑰匙的電動車,於是把自行車放在旁邊,將電動車開走。
鄧某表示,因為自己的電動車丟失,所以就想著盜竊別人的電動車,那這樣自己就沒有損失了。鄧某還辯稱,自己是用自行車去「換」別人的電動車。目前,鄧某因涉嫌盜竊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警方提醒:發現車輛被盜,應立即報警,切勿用非法手段去挽回自己的損失。同時,要提高防盜意識,離開車輛時一定要拔出鑰匙鎖好車輛,切勿因貪圖方便或粗心大意,給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機。
廣州日報全媒體文字記者 李棟 通訊員 顧國康、張毅濤廣州日報全媒體編輯 林傳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