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法會議員遊蕙禎及梁頌恆今早突然被警方上門拘捕,疑涉及去年11月2日,兩人衝擊立法會會議室有關。
遊梁二人其後在其facebook更新狀況指,二人是涉嫌非法集結而被警方拘捕,目前被扣查在灣仔警察總部,並陸續有議員助理被帶到警署調查,其中一名被捕的助理是楊禮康於今早被警方在香港仔拘捕。
遊蕙禎助理今早表示,警方於今早約7時上門將兩人帶走,之後其助理未能聯絡二人。據其助理稱,相信今早事件是涉及「立法會發生的事」。至早上9時許,梁頌恆再在facebook透露,二人稍後再被轉移至中區警署;其後陸續有前議員助理被警察上門帶往警署。據瞭解,警方稍後會正式落案檢控三人。
遊梁二人連同約10名助理企圖再衝入會議室,最終導致6名保安受傷。
遊蕙禎及梁頌恆去年10月在立法會宣誓時,因以「支那」字眼辱華,被裁定宣誓無效。之後兩人於去年11月2日立法會召開第四次會議時硬闖會議廳,導致會議兩度暫停,並需轉場繼續。至當日下午約1時,遊梁連同約10名助理企圖再衝入會議室,大批保安上前阻止,雙方糾纏約15分鐘,期間有6名保安受傷,立會最終報警處理,會議亦需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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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梁自行宣誓不果 衝擊癱瘓立會
遊蕙禎及梁頌恆於立法會宣誓就職時以「支那」字眼辱華,引起連串風波,最終迫使中央出手,全國人大常委會主動提出釋法。及後,高等法院裁定遊梁二人的宣誓違反《基本法》和《宣誓及聲明條例》,宣佈他們喪失議員資格,而遊梁亦需要向立法會歸還合共186萬港元的議員酬金及辦事處預支營運資金,至今仍未回水。
遊梁二人在宣誓時辱華,又癱瘓立法會運作,最終令其失去議席。
遊蕙禎、梁頌恆等人在「佔中」之後成立青年新政,並在2015年的區議會選舉初試啼聲,二人雖然未有取得議席,但已備受注目。去年的立法會選舉,遊蕙禎、梁頌恆分別參選新界東和九龍西,遊蕙禎以20643票當選,而梁頌恆則以37997票當選。
不過,遊梁在宣誓時辱華,又癱瘓立法會運作,最終令其失去議席,並惹上官非。遊梁在首次宣誓時,公開展示「HONG KONG IS NOT CHINA(香港不是中國)」的旗幟,同時將「CHINA」(中國)讀成具辱華含意的「Shina」(支那),其中遊更將「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中華人民共和國)」中的Republic,讀成疑似粗口的「re-fxxking」,遭立法會秘書長陳維安即場裁定宣誓無效。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其後一度批准兩人重新宣誓,遭特首及特區政府入稟高院提出司法覆核,要求頒令兩人已因拒絕宣誓而喪失議員資格。
遊梁二人三度衝入會議廳自行宣誓不果。
被阻止進行宣誓及進入會議廳的遊梁其後三度衝入會議廳,企圖以自己的方式進行宣誓,立法會情況近乎失控,並需要轉場繼續會議,而遊梁的多次衝擊引致立法會多名保安受傷,立法會癱瘓。
有見及此,全國人大常委會在去年11月主動就《基本法》第104條進行釋法,訂明候任議員故意以不真誠、不莊重的方式宣誓,即等同拒絕宣誓,須被取消議員資格,不得安排再次宣誓。同月,高等法院裁定,遊梁二人藉宣誓「宣獨」的做法,違反《基本法》和《宣誓及聲明條例》,宣佈他們在宣誓當日起喪失議員資格,其議席懸空,並需要支付訟費。立法會行管會亦要求遊梁須歸還合共186萬港元的薪津款項。
遊梁的多次衝擊引致立法會多名保安受傷,導致立法會癱瘓。
遊梁曾就法院裁決提出上訴但遭駁回,二人早前直接向終院提出終極上訴申請,將在8月開庭處理。
資料來源:星島日報、經濟日報、香港01、now 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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