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先,明星沒有什麼隱私。
如果有隱私,那麼狗仔隊每天都在侵犯他們的隱私,他們為什麼不起訴呢?
另外,周揚青又是被欺騙的一方,為啥不能公布?
作為一個公眾人物,做不到德藝雙馨,至少基本的道德要有吧。
瞞著女朋友去亂搞,如果得了愛滋或者性病,你覺得作為女朋友要擔多大的風險?
另外不曝光這種人,難道讓不知情的傻白甜女人繼續上當嗎?
2
未婚不是你亂搞的理由。
周揚青和他在一起9年了,都沒翻看過他的手機,就是太尊重他的隱私權才上的當。
如今網友都在罵她,9年時間看不清一個人,你是有多傻,你自己沒有錯嗎?
魚姐一開始也是這種想法,後來再細想,如果一個男人城府極深,他要刻意隱瞞,女方太有教養,尊重他的隱私權,這種情況確實是可能發生的。
3
周揚青可能確實侵犯了他的隱私權,但羅志祥可以去告她呀,為什麼要一個勁的道歉呢?
你所知道的「隱私」只是冰山一角。
9年時間欺騙一個人的感情,算不算是情感和經濟雙重詐騙罪呢?
我建議周揚青也追究一下。
另外,什麼叫隱私?
作為一個公眾人物,搞「多人運動」敗壞風俗,這種隱私值得保護嗎?
這屬於聚眾淫亂,賣淫嫖娼,周揚青可以舉報,把他們都抓起來。
4
「愛轉角遇見了誰,是否有愛情的美。」
……
再回味一遍羅志祥的《轉角遇見愛》,唱的真的是好聽啊。
只可惜唱這首歌的人,做的事太噁心人了,周揚青沒有看見愛情的美,卻看見了一堆臭狗屎。
對於周揚青來說,這是愛的代價,對於羅志祥來說,這是欺騙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