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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 張藝馨 青島報導
膠州市2021年度人工影響天氣作業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48號《人工影響天氣管理條例》第十二條第二款之規定,為確保人工影響天氣作業(人工防雹、增雨)時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作業期起止時間:高炮作業4月1日-10月31日,火箭作業不定期。
二、作業區域:高炮作業點所在鎮、辦事處是裡岔、鋪集、膠西、膠北、膠萊;火箭作業所在鎮、辦事處是鋪集、膠北、膠西。
三、作業設備類型:上述高炮作業鎮點作業時使用「雙37」高炮;火箭作業區域作業時使用BL-1型防雹增雨火箭發射裝置。
四、發現故障彈藥的處理方式:
1.嚴禁靠近、碰觸、挖彈、拆卸、擅自處理,以免發生危險。
2.立即報告當地鎮(辦)政府或市氣象局。
五、意外事故的報告方式:發生意外事故應立即報告當地鎮、辦或市氣象局。
1. 電話報告。
2.如有其它快速報告方式,亦可採用。
六、其它注意事項:
1.遇有實施作業時,人畜要做好隱蔽,尤其應遠離高炮、火箭發射裝置,不要圍觀,以免發生危險。
2.發生人員等傷亡事故或財產損失,應保護好現場。
3.作業鎮區的相鄰鎮區等地廣大人民群眾亦應注意實施人影作業時的安全。
七、有關鎮(辦)政府辦公室電話分別為:裡岔-86280012、鋪集-86250016、膠北-88277012、膠萊-88220012、膠西-85200012;市氣象局電話-85262566。
敬請廣大人民群眾在人影作業期間切實注意安全,並廣為宣傳、相互轉告。
膠州市人工影響天氣辦公室
膠州市氣象局
2021年3月4日
關於加強膠州市升放氣球安全管理的公告
為切實做好升放氣球行政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生命及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通用航空飛行管制條例》、《升放氣球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要求,現將升放氣球活動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所稱氣球,包括無人駕駛自由氣球和系留氣球。系留氣球,是指系留於地面物體上、直徑大於1.8米或者體積容量大於3.2立方米、輕於空氣的充氣物體。無人駕駛自由氣球是指無動力驅動、無人操縱、輕於空氣、總質量大於4千克自由漂移的充氣物體。
二、升放氣球須由取得《升放氣球資質證》的單位按規定審批後方可升放,嚴禁無資質的單位、個人或未經審批升放氣球。利用升放氣球開展各種活動的單位和個人,不得委託無《升放氣球資質證》的單位升放氣球。
三、升放氣球單位應當主動接受所在地氣象主管機構的監督管理與安全檢查,升放氣球活動須在批准範圍內進行,嚴格按照技術規範實施;取消升放活動應當及時報告,更改升放時間、地點或者數量的,應當重新提出申請。利用氣球開展各項活動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嚴格把關,嚴格按照許可要求升放。
四、禁止在依法劃設的機場範圍內和機場淨空保護區域內升放氣球。對於無資質從事升放氣球活動、未經審批擅自從事升放氣球活動、升放系留氣球無專人值守、使用無《升放氣球資質證》的單位升放氣球等行為,氣象主管機構將進行嚴肅查處。造成重大事故或者嚴重後果的,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監督電話:0532-85261767。
膠州市氣象局
2021年3月4日
關於膠州市2021年度防雷安全檢測的公告
為做好膠州市雷電多發季節安全生產工作,確保防雷裝置正常有效,防禦和減輕雷電災害造成的損失,保障國家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氣象災害防禦條例》《山東省氣象災害防禦條例》和《山東省防禦和減輕雷電災害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現將2021年度防雷裝置安全檢測工作公告如下:
一、法定檢測周期
為保證防雷裝置的有效性,投入使用後的雷電防護裝置實行定期檢測制度。雷電防護裝置應當每年檢測一次,對油庫、氣庫、彈藥庫、化學品倉庫、煙花爆竹、石化等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場所的雷電防護裝置應當每半年檢測一次。
二、檢測機構
防雷裝置安全性能檢測必須由取得省級氣象主管機構資質認定的檢測機構開展。甲級資質單位可以從事《建築物防雷設計規範》規定的第一類、第二類、第三類建築(構)物的防雷裝置檢測。乙級資質單位可以從事《建築物防雷設計規範》規定的第三類建築(構)物的防雷裝置檢測。
三、責任與監管
(一)為保證防雷裝置的有效性,雷電防護裝置產權單位或者使用單位應當切實履行防雷安全主體責任,主動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雷電防護裝置檢測機構進行定期檢測,並組織做好雷電防護裝置的日常維護工作,接受當地氣象主管機構和其他有關部門的管理和監督檢查。
(二)氣象主管機構負責雷電災害防禦工作的組織管理,對轄區內的防雷裝置安全檢測進行監管。應當安裝防雷裝置拒不安裝,有防雷裝置不開展年度檢測或檢測不合格又拒不整改的,還有違反防雷檢測資質管理辦法或不按技術規範開展檢測的,氣象主管機構將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三)雷電防護裝置檢測機構應當在資質核定的範圍內進行檢測,並對檢測報告負責;在檢測過程中發現雷電災害事故隱患的,應當提出整改建議。對於油庫、氣庫、彈藥庫、化學品倉庫、煙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場所,雷電易發區內的礦區、旅遊景點的雷電災害事故隱患,要及時向當地氣象主管機構報告。
(四)氣象主管機構將認真做好雷電監測、預報預警、雷電災害調查鑑定和防雷科普宣傳等服務,為安全生產工作提供氣象保障。
諮詢電話:0532-85261767。
膠州市氣象局
2021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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