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報記者 陳朋衝 實習生 謝鵬/文 鄧萬裡圖
對噪聲汙染,很多市民很煩惱。
鄭州市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日前印發通知,對噪聲汙染再次「說不」,同時對噪聲汙染的管理防治主體、違法違規情形等再次明確。
但一些市民擔心:受限於處罰力度、執法手段及交叉管理等,噪聲汙染防治的效果會不會打折扣?
建築、交通、生活噪聲汙染,由這幾個部門管
來自鄭州市生態環境局的消息,近日,鄭州市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印發《關於進一步強化我市環境噪聲汙染防治監督管理的通知》(下簡稱《通知》),對噪聲汙染監測劃分、管理防治、投訴處理等工作進行明確要求。
河南商報記者了解到,《通知》中明確,建築噪聲汙染防治由城建、城管部門牽頭。如果建築施工向周圍環境排放噪聲,且不採取施工現場降噪措施、噪聲排放不符合國家《建築施工場界噪聲限值》的,或者在城市建成區內進行建築施工作業時使用噪聲排放嚴重超標的設備(特殊情況除外),以及在市區噪聲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內夜間施工產生汙染,且未取得相關許可證明,未提前3天向周邊居民單位告知的,將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機關依法查處。
社會噪聲汙染防治方面,城市建成區內,如果商業經營中使用高音喇叭或者通過其他高噪聲的方式招攬顧客,或未經批准使用車載高音喇叭巡迴播放,或娛樂、健身、商業宣傳、大型社會活動時,或使用音響器材音量過大,幹擾他人正常休息、生活的,將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機關依法進行查處。
交通運輸噪聲汙染防治由城管、公安部門牽頭。《通知》提到,牽頭部門要重點做好夜間大型車輛監管,合理規劃大型運輸車輛運輸時間及行車路線,行車路線應選擇監控設備齊全、防護措施較好的路段,避開人員密集區域,在大型運輸車輛重點行車的道路,安裝限速、測速設備等。
另外工業企業噪音汙染由環保部門牽頭查處。
8月10日,鄭州市生態環境局相關工作人員介紹,《通知》主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汙染防治法》《鄭州市環境噪聲汙染防治辦法》有關規定,將防治主體再次明確,同時相關要求再次細化。
處罰額度低,市民擔心建築噪聲不好管
8月10日,鄭州市中原區城管局蓮湖執法中隊中隊長董志偉告訴河南商報記者,夏季是噪音汙染投訴是高發期,尤其是夏季晚上,建築噪聲投訴很常見。
董志偉介紹,建築施工噪聲汙染,有的是12319城建熱線轉過來的,有的是12345市長熱線轉過來,有的是市民直接聯繫舉報,接到投訴後,執法隊員趕往現場調查取證。
如果工地正在施工,執法人員首先檢查其是否有「夜間施工許可證」,如果沒有,將制止其施工,並立案處罰。如果有,則告知其降低噪音,盡可減少對市民生活的影響。「一般來說,轄區施工工地經告知提醒後,都會採取相應措施,但有時候如果對方當時停工後,過會兒再開工,市民再次投訴,執法人員也要跑兩三趟,對於再次違規的,要進行立案處罰。」
河南商報記者了解到,根據《鄭州市環境噪聲汙染防治辦法》有關規定,經批准在夜間進行產生噪聲汙染的建築施工作業的,處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對於這樣的處罰力度,一些市民懷疑:能起到震懾作用嗎?
採訪中,鄭州其他一些區縣的執法人員也表示,工地為了趕工期,有時即使被罰3000元也要夜間施工,3000元的處罰力度比較有限,另外責令其停止施工時,如果對方仍不停工,城管部門執法權受限,工作也不好往下。
此外,根據《鄭州市環境噪聲汙染防治辦法》,建築施工噪聲排放超過國家規定標準的,處以3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罰款,但執行該規定時,往往還要執法部門對建築施工噪聲的分貝進行權威監測,取證周期拉長。因此該規定落實時也容易遇到難處。
交通噪聲汙染難解決,有市民甚至因此搬家
今年7月初,鄭州市民李先生反映,金水路東明路往北區域,夜晚渣土車等大型車輛頻繁地經過,轟轟隆隆,噪音汙染嚴重。
就上述情況,鄭州金水區城管局相關工作人員在電話中告訴河南商報記者,城管執法部門一般檢查渣土車是否遺撒,以及是否有相應的清運資質,如果違規可以立案查處,另外據他了解,公安交警部門檢查大型車輛是否闖禁行,是否超載,是否在指定路線行駛等。
李先生提出疑問:如果渣土車證件齊全、也未違規行駛,產生噪音汙染後如何處置?最終,為避免噪聲汙染,他無奈選擇了搬家。
就夜晚罐車、渣土車等大型車輛噪聲擾民的問題,8月10日下午,鄭州110接線民警也在電話中表示,晚上出現這種(噪音擾民)情況可以報警,但交警只負責違章行駛的查處,另外施工噪音擾民歸市政(城管)部門管,單純的聲音大造成擾民,沒辦法管。
隨後,12319城建接線人員也表示,如果大型車輛單純地噪音擾民,可以聯繫交警跟司機去協調,讓司機注意行駛的速度等。
生活噪聲汙染一般可現場解決,情形嚴重者還訴諸法庭
相比交通噪聲汙染、施工噪聲,生活噪聲往往也更加防不勝防。
鄭州市華山路一家門店前,高音喇叭噪聲明顯
鄭州市中原區城管局中西執法中隊中隊長王晟說,接到市民投訴後,執法人員會趕到現場要求,如果情形屬實,首先會要求商戶停止噪聲擾民行為,如果商戶現場拒不執行或再次違規,將開具執法文書,要求商戶到執法中隊接受處罰。
他結合此前的執法案例,一般通過現場宣傳教育或整改等,能解決問題,個別情形嚴重者將進入其他程序。
河南商報記者注意到,2018年,鄭州望湖花園小區一戶居民反映,樓下餐飲飯店噪聲汙染並導致其一級聽力殘疾,將飯店老闆告上法庭。此外,我省其他地市,也有市民反映樓下酒吧等娛樂場所噪聲擾民,產生人身傷害,將對方告上法庭。
8月10日,河南豫龍律師事務所律師朵慶飛表示,如果違法違規行為繼續存在且產生更多危害,可參考生態環境部公布的《社會生活環境噪聲排放標準》,要求違法違規者承擔侵權責任。對於噪聲汙染的程度,市民可請權威機構進行測定,也可聯繫執法部門,由對方聯繫權威機構進行測定。
【這幾類區域,噪聲汙染有不同規定】
根據國家標準, 居住、文教機關為主的區域,鄉村居住環境白天為55分貝,夜晚為45分貝。
居住、商業、工業混雜區白天為60分貝,夜晚為50分貝。
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幹線兩側區域,穿越城區的內河航道兩側區域,穿越城區的鐵路主、次幹線兩側區域的背景噪聲白天為70分貝,夜晚為55分貝。(首席編輯 華麗娟 編輯 劉夢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