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國家的官職人員應該為國家做實事,應該把造福百姓和國家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但總有人為了滿足自己的私慾去貪汙受賄。
隱藏在暗處的"黑虎"通過國家的反腐漸漸地浮出水面,他們所貪汙的金額數字有大有小,但是絲毫不影響受到法律的制裁。
國家的反腐行動一直在加強,越來越多的貪官被查處落馬,即使自己的隱藏得再好,官職再大,但天下沒有不透風的牆。
只要與法律作對,就會受到相應的制裁,如果把貪汙受賄的辦法都用在造福百姓身上,怎麼會落得如此下場呢?
中國監察網10月24日發布河北一位老公安王星亮被查處落馬。
他是河北文安人,很早之前擔任了河北省公安廳刑事警察總隊總隊長,權力非常大,是副廳級官員。
那個時候的他是一個吃苦耐勞踏踏實實的人,在保定地區農展館擔任過工人,又在保定市農機修造廠擔任過技術員,還在保定地區的機械局擔任計劃員。
隨著官職越來越高,他的權力也越來越大。
他在公安幹部底層工作了很長時間,了解底層人民的生活困境,也是通過偶然的機會,正式踏入公安系統,擔任了保定市公安局三處的副處長。
直到進入公安部門之後,他的能力才展現出來職位水漲船高,擔任公安局副局長,正式在河北省公安廳掛職,成為了公安廳刑事警察總隊總隊長。
就在他手上擁有了更大的權力之後,開始貪汙受賄,他並沒有把自己手中的權力用到造福國家和人民百姓的利益。
根據調查,作為公安幹部嚴重違法,利用自己的職務之便貪汙受賄,被審查時,還給他人串供合夥對抗組織,不說實話也不忠誠。
他利用自己的權利違規給自己的親屬和他人謀取利益,借用私營企業主錢款。
他為當地的黑社會組織充當保護傘,對黑社會組織的行為視而不見,造成非常嚴重的影響。
公安部門打擊違法犯罪是他們的職責所在,可是卻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國家賦予他公安部門的權利是為了保護人民群眾的利益,可是他卻用這種權利為非作歹,這種行為是非常可恥的。
相關部門已經作出判決,將他雙開上繳所有的非法所得,贓款贓物全部查封移交檢察機關進行進一步的審查,取消了他所有的待遇,目前已經被相關部門正式逮捕。
作為國家的官職人員,還是公安部門,做出這樣的事情如果不嚴懲就不會起到殺一儆百的作用。
現在很多沒有被查處的貪官已經開始收斂,但是天下沒有不透風的牆,做過的事情就會留下證據。
不管是什麼工作都應該盡職盡責,而不是利用自己的權利去給自己的撈好處,這樣的不管什麼樣的工作都會前功盡棄,最後再多努力也白費。
希望大家能夠做一位遵紀守法的好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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