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媳婦的陪嫁,究竟是兒媳婦的私人財產,還是婆家的公用財產?很多婆家人,都認為,既然兒媳婦嫁給了我兒子,那她的一切就是屬於我兒子的,這裡面自然也包括了嫁妝。
殊不知,這樣的強盜思維,會讓兒媳婦憤怒,自己的兒子被離婚。並不是所有的兒媳婦,都是任婆家揉捏搓圓。如果她願意低頭妥協,那也是看在丈夫的面子上。
所以面對這樣的婆媳關係,男人一定要堅定立場,不偏不倚。稍有不慎,就會落到妻離子散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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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林是家裡的驕傲,他從小學習成績就特別優異,總是班上的尖子生,老師眼裡的三好學生。正因為他學習成績好,父母對他的期望也很高。
只是大學畢業後,出來社會後,高林讀書時的那點優越感,早就被磨沒了。他的專業一般,所以出來工作並沒有找到很好的工作。
他沒辦法,只好從底層做起。經歷了兩三年的磨練,高林這才慢慢在這個行業站穩了腳跟,也拿到了自己想要的薪資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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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中,高林認識了妻子。妻子是城裡的獨生女,雖然是家裡獨女,但性格卻不嬌氣。再加上嶽父母也對他沒有偏見,因此高林很容易就和妻子談婚論嫁了。
雖然高林自認為很勤奮,但自己畢竟出生農村,再加上工作後這些年,父母一直跟他要錢。所以即使他工作了幾年,積蓄卻沒有多少。
嶽父母沒有為難他,而是給妻子買了一套婚前房,只寫了妻子一個人的名字。對此,高林感激不盡,壓根就沒有別的意見。畢竟妻子願意倒貼嫁給自己,自己就應該感恩戴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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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的日子,過得很幸福。妻子生下兒子後,嶽父母也主動幫忙照顧孩子,這讓他們更是後顧無憂。對此,高林一直覺得很慶幸,自己遇到了一對通情達理的嶽父母,也遇到了一個賢惠懂事的妻子。
也許,世界上的所有東西,都是這樣。你得到了一樣東西,註定就會失去另外一樣東西。相對於嶽父母和妻子對自己的掏心掏肺,而他的父母,卻如吸血鬼一般,不斷壓榨高林。
不管是結婚之前,還是結婚之後,父母都經常跟他要錢。如果高林不給,父母就又哭又鬧,還罵他是白眼狼。高林又氣憤又心酸,往往父母一訴苦,他就不得不就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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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兒子上了幼兒園後,妻子和他商量,再買一套房子,學區更好,教育也更好。高林自然沒有意見,只是他身上並沒有多少錢。嶽父母見狀,再次拿出了30萬。
而等他買了新房子後不久,久未露面只會在電話裡要錢的父母,卻提著東西登門,說要來看孫子。寒暄了幾分鐘後,父母就直奔主題了。
弟弟談了個女朋友,兩個人快要結婚了,但結婚就必須要有房子。父母拿不出錢給小兒子買房,自然就只能把目光投到大兒子身上。而且大兒子最近也買了新房子,那麼舊房子就閒置了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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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林母親對他說,「兒子,把你媳婦的陪嫁房送給你弟吧。你看我們也沒什麼本事,沒辦法幫他買房結婚。你是哥哥,經濟條件也比較好,還有了兩套房,給你弟弟一套房不過分。」
高林沒預料到,自己的父母,一來就提出這樣過分的要求。妻子的陪嫁房,那是嶽父母出錢買的,是妻子的私人財產。即使他們是夫妻,他也沒有權利替她做主。更何況,這個主,高林一點也不想做。
高林很乾脆拒絕了父母,並告訴父母,陪嫁房是妻子的私人財產,他不會拿妻子倒貼的房子去貼弟弟。父母見他不鬆口,罵罵咧咧就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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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之後,父母又多次打來電話要房子。高林煩不勝煩,就跟母親說「媽,我已經被離婚了,你兒子馬上也要淨身出戶了。」
父母還不相信,直到看到妻子回了娘家,父母這才不得不妥協。打發走了父母,高林也很難受。這次用妻子威脅離婚趕走了父母,可下一次呢?
父母可不是那麼容易放棄的人。一邊是父母,一邊是妻子和嶽父母,高林真的誰也不想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