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23 16:54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對現代人來說
手機就是錢包
看好手機就是看好自己的錢袋子
可是日防夜防家賊難防
身邊人如果要圖謀不軌你該怎麼防?
近日,
萊州法院就審理了這樣一起盜竊罪案件,
受害人就這樣沒有一點點防備,
也沒有一絲顧慮,
被身邊的朋友趁她不備之際,
拿起手機偷偷轉走了錢,
還刪除了轉帳記錄,
最終被告人張某被判刑!
01
案情回顧
24歲的張某與同村的賀某是關係不錯的朋友,賀某有個家境殷實且收入不菲的女朋友魏某,因賀某沒有收入來源,為人大方的魏某一直借錢給賀某,賀某也習慣了用女朋友的錢,並且知道女朋友的支付密碼。
沒想到,一直跟在一旁的張某卻起了賊心,他偷偷觀察,逐漸掌握了魏某的支付密碼。
一天晚上,聽聞魏某住院,張某與賀某一同去醫院探望魏某,閒談之間,張某謊稱要用魏某手機玩,拿到了魏某的手機。
拿到手機後,張某立即打開魏某的微信,向自己的微信帳戶轉帳3156元,為了掩人耳目,他還將轉帳記錄刪除,企圖瞞天過海,怎料被魏某發覺並報了警。
案發後,張某退賠魏某3156元並取得其諒解。
02
法院審理
萊州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張某構成盜竊罪,根據本案事實及情節,判處其拘役四個月,緩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四千元。
法
條
鏈
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現如今手機已經不僅僅是通信工具,因其具備支付功能,直接關乎我們的財產安全,所以在日常使用手機時務必妥善保管、謹慎出借,在日常使用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01
不輕易出藉手機
日常生活中不要輕易出藉手機,出藉手機時也儘量不要讓手機離開自己的視線。
02
設置鎖屏密碼
一定要設置手機的鎖屏密碼或指紋解鎖,密碼儘量不要使用本人生日、手機號碼等相關數字。
03
重要信息分開存
不要將銀行卡、身份證和手機放在一起,也不要在手機上儲存卡號、身份證號碼和支付密碼等信息,如果這些物品一起丟失,帳戶會更容易被盜刷。
04
餘額不宜放太多
使用行動支付時一般都需要綁定銀行卡,為了減少潛在風險,行動支付綁定的銀行卡中的餘額不要太多,當餘額不足時再轉帳過去。
05
大額支付需謹慎
為了方便支付,很多行動支付app支持無密支付,直接掃描就能完成支付,但對於大額支付還是應使用密碼支付,否則一旦手機丟失或者將手機借給他人使用就容易被盜刷。
06
手機丟失要凍結
如果手機不慎丟失應立即致電運營商掛失手機號並及時補卡,第一時間致電銀行並凍結手機網銀,致電支付平臺凍結相關帳戶。
來源:煙臺中院
轉自:山東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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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膽太肥!拿別人手機給自己轉帳,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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