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學是一所歷史悠久、聲譽卓著的高等學府,坐落於歷史文化名城、風景旅遊勝地杭州。浙江大學的前身求是書院創立於1897年,為中國人自己最早創辦的新式高等學校之一。經過一百多年的建設和發展,學校已成為一所特色鮮明、在海內外有較大影響的綜合型、研究型、創新型大學,是首批進入國家「211工程」、「985工程」和「雙一流」建設的若干所重點大學之一。
一、報考資格
(一)考生所持身份證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港澳地區考生持香港或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港澳居民居住證》。
2.臺灣地區考生持在臺灣居住的有效身份證明和《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臺灣居民居住證》。
(二)報考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須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碩士學位相當的學位(在境外獲得的學位需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
(三)品德良好、身體健康。
(四)有兩名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副教授以上或相當職稱的學者書面推薦。
(五)報考臨床醫學等專業研究生,還應符合內地(祖國大陸)當年招收相關專業研究生規定的其他報考條件。
(六)英語水平必須符合招生學院(系)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的要求。查詢網址:http://grs.zju.edu.cn/yjszs/redir.php?catalog_id=130692&object_id=217827
二、招生名額和專業
2021年我校面向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名額不限。具體招生專業、報考導師請見招生專業目錄或諮詢相關學院(系),查詢網址:http://grs.zju.edu.cn/yjszs/redir.php?catalog_id=131616
三、基本修業年限(學制)
基本學制3-4年,具體請諮詢報考學院(系)。
四、學費與獎助
港澳臺考生學費標準與內地(祖國大陸)考生相同,根據國家財政部、教育部的相關文件精神,經浙江省物價部門核准,學費標準為10000元/生·學年。
五、報考點
受教育部委託,下列5個報考點負責港澳臺研究生招生宣傳和報名工作。
北京: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院) 聯繫人:秦彥超
地址:北京海澱區中關村南大街5號,郵政編碼:100081
?上海:同濟大學(研究生院) 聯繫人:黃建業
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號,郵政編碼:200092
廣州:廣東省教育考試院 聯繫人:陳瑤
地址:廣州市天河區中山大道69號,郵政編碼:510631
香港:京港學術交流中心 聯繫人:鍾惠娟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號聯合出版大廈14樓1404室
澳門:澳門高等教育局 聯繫人:鄺子欣
地址: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614A-640號龍成大廈5-7樓
六、報名
面向港澳臺研究生招生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港澳臺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併網上(現場)確認網報信息和繳費。
(一)網上報名要求
1.網上報名時間:2021年1月1日至1月15日,全天24小時接受網上報名。
3.考生報名時只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
4.考生應認真了解並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要求選擇填報志願、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並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要求、網報信息填寫錯誤或填報虛假信息造成後續不能網上(現場)確認、考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網上(現場)確認要求
1.所有考生均應按報考點要求對報名信息進行網上(現場)確認,網上(現場)確認須在2021年1月31日前完成,具體時間由各報考點自行確認和公布,逾期不再補辦。
2.考生網上(現場)確認時應按規定提交本人網上報名編號、有效身份證件、學士學位證書或碩士學位證書(應屆畢業生可於錄取前補交,但須提交應屆在讀證明原件),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
3.考生應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和電子照片進行認真核對並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後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其自行承擔。
4.考生應按報考點要求繳納報考費。
5.報考點列印《考生報名信息確認表》,考生籤字確認後交報考點留存。
6.考生應按報考點要求提交相關報名材料副本。
考慮到藝術類等專業招生的特殊性,凡報考藝術類等專業的考生,須到報考的招生單位進行網上(現場)確認(或函報確認),具體確認方式另行通知。
(三)列印準考證
考生應當在2021年3月1日至3月15日期間,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內地(祖國大陸)高校面向港澳臺招生信息網」下載列印《準考證》。考生憑下載列印的《準考證》及個人有效身份證件參加綜合考核。
七、材料提交及審核
(一)材料提交。1月31日前完成申請材料遞交,遞交材料清單如下:
1、浙江大學「港澳臺」博士研究生報名信息登記表;
2、本科和碩士研究生期間成績單(複印件加蓋研究生管理部門成績公章或考生檔案所在管理部門公章);
3、應屆碩士畢業生須在讀學籍證明,中國內地往屆碩士生須提供教育部在線學歷學位證明,港澳臺或境外往屆碩士生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報告;
4、科研成果、各種獲獎證書複印件;
5、英語水平成績證明複印件;
6、碩士學位論文(應屆畢業碩士生需提供碩士論文開題報告);
7、擬攻讀博士學位的研究計劃書(3000字);
8、專家推薦信(其中一位專家為考生的碩士指導教師)
未按照以上要求遞交材料的考生視為放棄本次考核資格。
(二)材料審核。招生學院(系)於2021年3月20日前完成材料審核,確定綜合考核名單並在學院(系)招生網公布;
八、綜合考核
招生學院(系)於4月20日前完成考核工作,具體考核時間和地點參見學院(系)相關通知。
九、錄取
我校根據考生的材料審核、綜合考核和體檢結果等,綜合審查後擇優確定錄取名單。錄取標準原則上與內地(祖國大陸)考生相同。
十、報考諮詢
(郵編:310058)
關於您所報考專業的具體問題可向各學院(系)研究生科諮詢(區號0571):
浙江大學研究生招生處
2020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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