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豆瓣與微博又掀起了一陣飯圈輿論熱潮,關於演員朱一龍隱婚生子的傳言,傳遍了各大論壇甚至有人還曬出了孩子出生證明,隨後朱一龍方給出正面回應並表態關於網上流傳朱一龍先生個人隱私生活的流言都是一些網上捕風捉影、聽風就是雨的謠言,將會依法保留追究責任 在朱一龍回應後,網上的討論依舊沒有停止,關於明星藝人的個人隱私生活再度成為了熱門話題,偶像公布戀愛或者結婚真的會是原罪嗎?許多站在圈外的網友觀看這場輿論會覺得挺不可思議的,為什麼一個人連最基本的權利都會被剝奪?儘管很多理智的粉絲表示偶像能夠擁有自己的幸福生活自己會替他開心,但這一部分理智粉的聲音實在太小了,小到被那些討伐的輿論浪潮所遮掩住,
之前EXO成員金鐘大宣布自己即將結婚並且孩子都已經有了的時候,這一套流程下來,完全不給粉絲反應的機會,當很多愛麗反應過來的時候(EXO粉絲稱呼)紛紛表示尊重金鐘大的選擇同時希望他能夠幸福,但也阻止不了其他很多極端偶像粉在網絡上討伐金鐘大要求他退隊,甚至有些韓國粉絲去SM娛樂公司門口討伐、在公交車上打廣告讓金鐘大道歉退隊。
在韓國談戀愛對於一個出道的偶像愛豆來說就是潛規則之中的禁忌,雖然沒有明文規定這些偶像愛豆不能怎樣怎樣,但其經紀公司與藝人還有粉絲這三者都是有共同默契的,在經紀公司眼裡他們包裝偶像藝人就是用來賺錢的,他們面向的是粉絲群體,其實消費者,所以需要儘量的滿足這些消費者的要求,對於偶像愛豆來講,他們面對的是每年都有無數新人出道的高強度競爭壓力,如果他們不能夠抓住機會,那麼這輩子都無法出頭了,所以他們需要保持著各種人設其中重中之重就是單身,對於粉絲來講,追星其實就是群體對於個體的單向追求,無論你怎麼熟悉偶像有多了解他,對於他來說你就是個陌生人,但對於粉絲而言,追一位自己喜歡的偶像滿足自己了心裡的某些需求,無論做什麼都是值得的,為什麼某些粉絲接受不了偶像公開戀情呢?也許可以用這樣一句話來解釋,當年鹿晗公開戀情,一夜之間狂掉近百萬粉,那些脫粉的粉絲直言:我追星砸錢不是給你養女友的。
前些陣子不老男神吳尊翻車了,原本是一場疼愛妻子模範好丈夫的戲碼卻變成了隱婚的「渣男偶像」,在拍攝綜藝明星婚姻綜藝節目《婚前21天》的時候,吳尊在節目裡展現了自己與妻子的結婚證書,日期顯赫寫著2004年12月2號,而吳尊當年所在的偶像團體飛輪海則是在2005年才出道,那麼就是說吳尊在出道前就已經結婚了,為了事業一直隱婚,粉絲瞬間三觀崩塌,感覺受到了欺騙,有些人最氣憤的是當年與吳尊傳過緋聞的女藝人都被噴得體無完膚,現在看看一個已婚男人隱婚當偶像藝人然後跟其他女明星炒作緋聞,確實很有問題,甚至覺得吳尊欠她們一個道歉。
偶像愛豆與明星其實還是有著蠻大的區別的,前者最初來源於日韓兩國對年輕偶像的稱呼,音譯英語單詞idol的發音,指那些受到當下年輕人喜歡青睞的藝人組合,例如前面提到的EXO就是非常火的偶像組合,如果說偶像愛豆這一身份的禁忌是談戀愛,那為什麼像是朱一龍這種演員也會陷入「禁止戀愛」的陷阱裡呢?明星一稱的範圍則是要更大一些,演員可以稱為明星,歌手也可以稱為明星,主持人也可以稱為明星,這些都需要一個共同點就是出名,需要有人氣,有流量,用當下的網絡詞來說「出圈」,「流量明星」在近幾年網絡上開始盛行,而像是王一博、肖戰、朱一龍等人正是吃了這波紅利,一夜爆紅成為了「流量明星」 的特徵,現在的朱一龍非常優秀,各方面成績都非常的出色我們不能否認,但朱一龍確實是因為一部《鎮魂》而才成為了頂流,這一點無可置疑,儘管朱一龍並沒有所謂的隱婚,但也逃脫不了來自某些粉絲的「壓迫」。
「流量明星」一詞本質上與偶像愛豆基本一致,現在來講流量明星一詞在許多人的眼裡成為了貶義詞,因為這個詞的標籤往往是「沒實力、沒作品、沒演技,只會買熱搜炒作」等通過粉絲的追捧來維持一定的人氣熱度,劃重點通過粉絲的追捧,一個明星,一個流量明星,一個偶像愛豆最重要的因素始終是粉絲,沒有了粉絲下場只有一個——那就是糊,一個名明星粉絲越多代表著越紅,人氣也就越高,自然也就越有商業價值,而作為群體性的粉絲,數量往往非常的龐大,數量越多越不能做到統一,粉絲群體不是簡單的機器人,她們是有自主意識的人類,都會有各自的想法,這也就為什麼有些粉絲能理解藝人的私人感情生活,而有些粉絲則是拼命牴觸藝人談戀愛結婚為什麼會成為原罪?說到底還是粉絲在折騰,
最後,請務必理性追星,把精力多放在自己的個人生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