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水果硬糖》的英文名是《Hard Candy》, 「hurt candy」 在美國俚語中代指未成年少女。暗網中 「hurt core」 則指傷虐癖,是關於以物理虐待傷害兒童為主的兒童色情片代稱。
電影從短髮的小女孩跟一位溫文爾雅的攝影師大叔網友線下見面會開始,見面約在攝影師的私人別墅,兩人喝喝酒,有意無意的肢體接觸,作為已諳世事的成年觀影者總會嗅出點曖昧。
隨著電影的推進,劇情急轉而下,一個鏡頭回來攝影師發現自己被捆在椅子,在他面前有塊實時攝影的投影,他可以清楚地看小女孩拿著手術刀正在給自己下體閹割。
原來小女孩發現自己死去的好朋友生前曾與這位攝影師密切聯繫,她敏銳察覺到閨蜜的死與攝影師有關,但並沒有確切的證據。小女孩決定自身當誘餌,在攝影師的「作案場所」搜集罪證。
小女孩在攝影師住處找到了大量的幼女的照片,印證了內心的猜測:這位攝影師是個戀童癖。
戀童癖一直是個倫理討論的話題,學界越來越認為這是天生的「取向」。很多人認為戀童癖離自己很遙遠,實則不然,根據統計數據,戀童癖在普通人之中有1%-5%,第四版DSM的對戀童癖診斷標準為:
攝影師是個高智商的犯罪者,面對「罪證」他辯解道,自己與未成年少女發生關係是出於愛情。在文學作品裡,愛情是偉大的,可以突破貧富、疾病、階級、膚色、性別等等,怎麼又不能突破年齡呢,我們怎麼能對愛情「定罪」呢?
但我們的小女孩不為所動,她復盤了電影開頭與攝影師的對話場景,揭露了這種「愛情」的不道德:
「要是小孩說些什麼挑逗的話,你得無視掉,而不是繼續煽風點火」
「要是小孩說,我們來調雞尾酒,你應該把酒拿開,而不是跟他們拼酒。」
鮑某某認為自己與李星星繫戀愛關係
很多戀童癖都企圖用「愛情」的外衣將自己的行為合法化,但其實任何一種戀童癖角度的敘述,描述戀童癖和受害兒童之間「愛情」故事的報導,都是愚蠢與天真的。戀童癖會在與小孩接觸的過程中,對小孩持續不斷地洗腦,使小孩會有息事寧人的想法,會對他們產生同情,甚至會因為想合理化過去戀童癖對他們的所作所為而產生一種主動去討好,主動去表現自己要愛他的心理。
比如在鮑某某涉嫌性侵養女李星星一案中,鮑某某也認為自己與李星星之間是因為愛情。鮑某某通過中間方提交了一份他與李星星的錄音證據,錄音裡的李星星對鮑某某不來看望自己進行埋怨,對鮑某某有其他女人接連質問,像戀人一般的佔有欲。鮑某某暗示兩人之間是戀愛關係。
究竟是愛情,還是被長期被處在孤立無援的狀態不得不產生的依附和屈從?筆者看來,這段錄音並不是倆人愛情的象徵,而是在不對等身份的情況下鮑某某對李星星全方位的人身與精神控制的結果。
鮑某某疑利用優勢地位性侵
各國對性侵未成年都是強烈打擊的,會對強姦罪的受害者設置一個標準,將某個年齡段以下的性行為全部定義為強姦,比如我國是14歲,14歲以下的女性即使作出「同意」也是無效的。
但面對一些可以說是恰好超過14歲的,比如鮑某某涉嫌性侵案中:14歲以上「同意」發生性行為就能是有效的「同意」麼?如果14歲以上也不能同意那要多少歲才可以?14歲以上一概不能同意還是有選擇地是允許?面對這些問題,我們先來看一組數據。
在中國裁判文書網進行檢索,截至2020年3月31日,以「幼女」為關鍵詞,案由定位「強姦」,隨機抽取300個案件作為樣本,統計發現:88%的案件都屬於熟人作案。他們更親近受害者,作案更為隱秘,更容易得到諒解,但實際上後果也更嚴重。我們認為,這樣的行為人相對於對受害者是擁有「優勢地位」的。
優勢地位可分為:優於一般人的優勢地位,比如與被害人存在親屬、師生、醫患等特殊身份關係;優於被害人的優勢地位,比如行為人在經濟、權勢、閱歷等方面明顯優於被害人。
隨著近代法律的完善,為了防止濫用優勢地位,一些國家的法律對該類人群也做了相應的規定。
義大利刑法典第六百零九條第四款第一項規定與不滿14歲的人發生性關係,不論被害人是否同意都構成犯罪。同時,在第二款中又專門規定了濫用信任關係的犯罪,「(被害人)不滿16歲,如果犯罪人是該未成年人的直系尊親屬、父母、養父母、監護人或者由於照顧、教育、培養、監護或者看管等原因而受託照管未成年或者與其有共同生活關係的其他人」。義大利刑法認為,當行為人與被害人存在信任關係,由於雙方地位不平等,未成年人對性行為的同意是無效的。
日本刑法第二百九十八條規定性同意年齡為14歲;第三百零一條則規定了對保護人的姦淫犯罪,「對於基於身份、僱傭、業務或者其他關係由自己所保護或者監督的不滿18歲的女子,使用詭計或者威力進行姦淫的……」日本刑法多了前提「使用詭計或者威力」。
我國也在2013年10月23日出臺了相似的意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於依法懲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見》第二十一條第二款:「對已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女性負有特殊職責的人員,利用其優勢地位或者被害人孤立無援的境地,迫使未成年被害人就範,而與其發生性關係的,以強姦罪論處。」但這裡迫使未成年被害人就範」仍需要解釋,是直接推斷還是需要證據證明「迫使」。
鮑某某的案件尚未定論,我們目前也僅能稱呼其為「犯罪嫌疑人」,並非「強姦犯」。在呼籲對未成年保護的時候,其實不僅僅是需要法律的完備(實際上在個案中法律並不是完美的),也需要整個社會體系和家庭的關注。
可以注意到的,目前在家庭教育、學校教育中,我們的性教育一直處於缺位狀態。未成年遭受性侵,不知道如何求助,也不知道如何保存證據,特別是來自信任之人的侵害,甚至分不清是愛情還是犯罪。
影片《水果硬糖》用小紅帽反殺大灰狼的劇本安排,經過藝術化改造,用強烈的私刑報復來衝擊觀眾的視覺和心靈,然而現實中,未成年少女進行私刑報復的可能性幾乎為零。
不能讓孩子陷入自我的厭棄和絕望,不能讓孩子說服自己必須愛侵害自己的人,更不能逼迫孩子為了復仇走向更遠的深淵………我們要做的仍舊有很多。
「一個女孩知道了怎麼去模仿女人
並不代表她真的準備好做女人
你才是成年人
把責任都推給小孩很容易是麼?」
任何處在優勢地位而與未成年人發生關係的,都是不值得原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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