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2日是第九個「全國交通安全日」,羅源交警陳錚受邀在央視《平安行·2020》特別節目中亮相,又一次受到大家的點讚——今年7月,他在公路上上演「生死時速」,救下3人。
陳錚出生於1981年12月,2006年從警校畢業後,如願成為一名警察。「我的父親是警察,當警察一直是我的初心。」2014年,陳錚調入羅源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負責開展道路整治、路面巡查、嚴查酒駕等交通管理工作,目前擔任交警大隊機動中隊指導員。
今年7月7日上午,陳錚與同事在104國道白塔排連灣路段巡邏時,忽然發現一輛尾部冒著黑煙的小轎車正在長下坡路段急速行駛,車輛後輪和油箱附近已經起火,後座乘客打開車門,準備跳車逃生。
原來是小轎車剎車失靈。此時,車速已達每小時80公裡,此時跳車,很可能導致人員傷亡,而且前方就是城區,工廠和居民區密集,車輛一旦失控,後果不堪設想。
陳錚立即叫上隊友陳惠臏,跳進停在路邊的執法車,向著火小轎車追去。「危險!不要跳車,相信我們,我們是警察!」情況萬分緊急,陳錚高喊道。說完,他踩下油門提速超過小轎車,保持在小轎車前方行駛。「砰」的一聲,小轎車的車頭撞上了執法車尾部,這時,陳錚冷靜地穩踩剎車,10秒鐘之內把著火小轎車逼停。隨後,陳錚和陳惠臏立即把小轎車內的3名被困群眾拉了出來,引向安全地帶。
人員安排妥當後,陳錚開始處理小轎車。沒想到,執法車剛一脫離,小轎車再次向前滑行,陳錚又繼續駕駛執法車,經過多次碰撞後,最終將它逼停到國道的一個轉彎處。
這時,小轎車油箱已經開始洩漏,火勢也越來越大。因執法車上的滅火器無法完全滅火,陳錚又馬上攔下一輛大巴車,借來一個大型滅火器繼續滅火,在增援的消防隊員和現場群眾的密切配合下,終於將火撲滅。
從發現險情、超車趕上,到逼停車輛、救出人員、成功滅火,一共用了3分鐘,堪稱一場「生死時速」。
「從警14年,這樣的險情還是第一次碰到,之所以敢衝上去,關鍵在於平時的積累。」陳錚介紹說,自己連看電影出現駕車追逐等畫面都會琢磨:如果有一天遇到類似場景,自己要如何操作?正是這種平時的鑽研,加上沉著冷靜、臨危不亂的現場應變,避免了一場重大交通事故的發生,陳錚也因此榮立個人二等功。
陳錚參加工作以來表現突出,榮立個人二等功1次、個人三等功1次、個人嘉獎6次,獲評福州市法制宣傳教育先進個人、全市公安機關優秀警務實戰教官、福州市優秀人民警察、羅川平安衛士等。
作為交警,陳錚大部分工作時間都在路面,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身泥,「加班加點、連軸轉」早就是陳錚的家常便飯。面對超負荷的工作,陳錚沒有一句怨言。「既然選擇了警察,那就要對得起頭上的警徽,要為警徽增光添彩!」陳錚說。(記者 卞軍凱 通訊員 黃益輝 肖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