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廣西藥監局局長文某旭墜樓身亡的消息引發人們的關注。令人震驚和悲痛的是,據後續了解,文某旭的墜亡並不是因為工作上的困境,也不是因為與他人的情感糾紛,而是因為她的兒子在前一天墜樓身亡了。
文某旭的兒子大學畢業剛參加工作不久,但是不幸患上了抑鬱症,在2021年1月10日墜樓身亡。文某旭受不了喪子的沉重打擊,在2021年1月11日晚上,也做出了和兒子一樣的選擇。在這一事件中,很明顯是兒子的極端選擇造成了媽媽的絕望自殺。
說實話,近年來年輕人因為抑鬱症自殺的案例並不鮮見,他們的這種選擇是否應該得到尊重呢?著名的家庭教育專家李玫瑾教授曾經在一次公開演講中談到這個問題。當時一個現場的年輕聽眾向李玫瑾教授提問:「我的生命屬於我自己,為什麼我不能選擇自殺呢?」
李玫瑾教授回答說:一個孩子降生到這個世界上之後,必須經過父母的養育和社會的教育、培養才能漸漸長大,所以一個孩子無論是處於少年階段還是青年階段,他都沒有權利選擇自殺,因為他虧欠著養育他的父母,虧欠著這個教育、培養他的社會,他的生命不僅僅是屬於他自己的,他應該承擔起自己回饋父母、回饋社會的責任。
廣西藥監局長文某旭母子的悲劇也正表明了這個問題。文某旭的兒子身患抑鬱症肯定是非常痛苦的事情,但是他還是低估了他的生命對他母親的重要性。從文某旭在兒子墜亡第二天也墜樓身亡來看,他們母子是一種相互依存的密切關係。如果文某旭的兒子生前能夠意識到他的生存對自己母親的重要性,能夠跳出自己的圈子,對抑鬱症積極進行治療,對母親多一些關愛,這樣的悲劇也許就不會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