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小嫻情感語錄中曾經提到過一句——分手後不能做朋友因為傷害過,但也不能做敵人因為相愛過, 如果自己能放下,不再聯繫當然是最好的。
但如果自己放不下,對他(她)還有殘念,你會克己,強迫自己不再聯絡; 還是說雙方冷卻後,你情我願做回朋友。
有的人說:分手因人而異,最好也不要做朋友,以免引起對方另一半的不適,要做朋友也最好老死不相往來。只要看著對方能過得好就可以了,各自安好。
五月天有首歌《溫柔》被其中歌詞感染到了,他其中一句是這麼唱的「不打擾,是我的溫柔」。因為兩個人一旦有過戀人這層身份後,就再也回不到朋友的身份了,任何關係都是如此,給從前的關係披上了一件新的外衣,就很難再脫下這層外衣讓兩個人當作什麼都沒發生過,還想之前朋友一樣相處了。
愛之深恨之切,要是真心相愛,一旦分手,一定是遇到了不可想像的事情,這種事情直接導致了兩個人之間原本密不可分的愛情,變成了仇恨,所以分開的時候有多痛苦,恨意就有多深,一旦見面不是死掐就是對罵,從愛人變成仇人,自然是沒有機會再成為朋友。
真正愛過的人是真的沒法做朋友的,只能感謝對方給予的那些單純而又美好的回憶。男女間很少存在友情,只有愛情。即使有,目的也是為了愛情,既然不愛了,友誼也就失去了意義。在一起就好好愛,不要輕易放開,既然分開了,就只能各自守候一片天。哪怕沒有一朵雲彩也只能靜默的守候。
在分手的時候一定要好聚好散,祝對方幸福,同時也要緬懷自己。
如果感情很長,那麼可能會有些可惜,但是如果真的想要體面的分手,還是一定要放下過去。千萬不要拉拉扯扯,藕斷絲連。往往分手的時候走的最乾淨利落的,那一方受的傷是最多的。因為在感情當中,真正愛過的人在分手的時候都會保留最後一絲的倔強。
分手其實也算是一種儀式,就像兩個人的感情剛開始一樣,表白算一個儀式,分手也算一個儀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