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命天子」 竟是騙子
今年3月21日,邱小姐在有緣網認識一男子,雙方通過打電話發簡訊聯繫後確定男女朋友關係。男子稱想和邱小姐一起去外國旅遊,有個熟人在出入境部門工作,可以幫其以最便捷方式辦理護照,並提供對方電話,讓邱小姐聯繫對方。
邱小姐在打電話聯繫「熟人」後,對方讓邱小姐上網,遠程控制邱小姐的電腦,同時告知邱小姐要付一筆擔保費。在匯完資金後,邱小姐越想越不對勁,多次撥打該男子電話,發現電話已關機,才意識自己被詐騙。
今年4月26日21時許,市民陳女士報警稱,自己在婚戀交友網站上聊天認識了一名叫「林楓」的男子,並跟該男子一直有電話聯繫。4月26日15時54分許,該男子稱其家裡在香港有一間新店開張,要陳女士送棵「發財樹」給他家裡。
「他還給了我禮儀公司的電話,我打電話詢問過,一棵發財樹竟要一萬多元人民幣。」陳女士說,雖然「發財樹」的價格很高,不過為了愛情,自己還是給「禮儀公司」匯了16000元。沒過多久,「林楓」又打電話過來,稱其父親又要其再送一樽「財神爺」像。在陳女士再次匯過去13400元後,「林楓」的電話卻再也打不通了。
詐騙手段:
偽裝成功人士組團詐騙
數據顯示,通過婚戀交友的形式詐騙的金額一般是幾千至幾萬元不等,數額雖然不大但是總體量非常大,今年以來深圳已接到400餘宗警情,絕大多數詐騙信息都是在世紀佳緣、百合網、有緣網平臺發布的。「婚戀交友詐騙被騙人士大多是感情失敗、離異的中青年男女,一般以30歲左右的人群為主。」深圳市公安局反信息詐騙中心民警呂福志說。
深晚記者了解到,犯罪分子抓住這些市民急於尋找到另一半的弱點,採取「廣撒網多撈魚」的方式,冒充成功人士,在各個門戶網站採用不同的帳號、電話發布信息,引誘市民上鉤。
這種詐騙手法所用時間較長,一般以一周到幾個月時間為主。」呂福志說,在此期間犯罪分子都會處於一種高強度工作狀況,用一排手機與多個「網友」聊天,如果沒有人聯繫,就會繼續註冊帳號,發布虛假信息,並以各種理由拒絕和被騙者見面。
為了取得受騙人的信任,一般這些犯罪團夥會以組團的形式集體詐騙。」深圳市公安局反信息詐騙中心民警陳玉磐表示,在犯罪團夥打電話期間,會讓其他人員以父母、子女的形式與受騙者聯繫。「比如說冒充子女的詐騙人員,他們會上來就用天真、可愛的語氣爸爸(媽媽)一頓亂叫,博取對方的信任。」
相關網站:
承諾屏蔽虛假信息
根據深圳市反信息詐騙犯罪專項行動部署,深圳市公安局反詐騙中心於8月15日、16日分別約談了婚戀交友詐騙較為集中的世紀佳緣、百合網、有緣網的相關負責人,要求相關企業嚴格用戶審核,屏蔽、刪除大量虛假、詐騙信息,降低婚戀交友類信息詐騙案件發生的概率。
昨日10時,記者在深圳市公安局反信息詐騙中心見到世紀佳緣網站的相關負責人。
「我們公司成立較早,相對來說以前的防範沒有現在這麼完善。在接到深圳警方的通知後,我們公司第一時間召開研討會,並派我連夜乘坐飛機來到深圳,和警方探討這一問題。」對於信息發布者身份審核這一塊,該負責人表示,自己不是相應部門管理人員,所以對審核這一塊不太了解。
截至昨日,深圳市公安局反詐騙中心已收到上述3家婚戀交友網站的防控信息詐騙承諾書。「雖然對方已經做出承諾,並屏蔽警方公布的虛假信息,但我們還會繼續調查,一旦發現涉事網站還有此類信息,公安機關會作進一步處理。」呂福志說,防範宣傳教育是構築反信息詐騙犯罪的第一道防線,也是最直接、最有效的防範措施。下一步,反信息詐騙中心將對網站信息審核不嚴,虛假、詐騙信息泛濫的單位繼續進行約談;對拒不履行社會責任、不配合開展行動、整改不力的單位予以曝光;對未能及時關停、處置的涉詐騙電話號碼、銀行帳號及網站向社會公布。
律師說法:
門戶網站應確保用戶身份信息真實合法有效
廣東中安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深圳仲裁委員會仲裁員潘翔表示,根據「侵權責任法」的規定,婚戀交友網站的用戶利用網站平臺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用戶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潘翔表示,網站運營商接到公安機關虛假詐騙信息的通知後,已經知道用戶利用其網絡服務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未及時採取刪除、屏蔽、斷開連結等必要措施的,與網絡用戶承擔連帶責任。如果此類網站發布信息是收費有償當作廣告發布的,則構成了「廣告法」規定的廣告經營行為,網站運營商應依法承擔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的法律責任。
根據「廣告法」規定,網站運營商明知或者應知廣告虛假仍設計、製作、發布的,應當依法承擔連帶責任。網站運營商不能提供廣告主的真實名稱、地址的,應當承擔全部民事責任。所以,婚戀交友網站應該履行好網絡服務者的主體責任,嚴格審核用戶發布的信息,嚴格審核用戶提供的身份證件,確保用戶的身份信息真實合法有效,不能來者不拒,放任虛假詐騙信息的發布和泛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