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近期鞠婧禕與某博主打起的那場「肖像權案」,在今終於塵埃落定。
案件的起因,是該名博主於近期在網上發布一篇有關女星鞠婧禕造型相關的時尚文章,相比較其他媒體對明星私生活的捕風捉影,該名博主只是站在時尚的角度出發,對鞠婧禕出席某一晚會活動所著裝的造型進行評價與分析,全文也並沒有對鞠婧禕本人做出任何攻擊與辱罵,相反卻是多了幾分讚揚與好評。
但也就是這樣一篇對明星藝人形象做分析點評的文章,卻無端端撞上對方槍口,鞠婧禕一方以該名博主「侵犯藝人肖像權」的名義,將其告上法庭,並還提出賠償四十萬的要求。
且不說這一賠償四十萬要求的根據在哪?單單就一篇文章,在現今社會裡,幾乎人人都會藉助明星藝人的公眾形象做文章,拋開黑粉們的惡意攻擊與無端造謠,該名博主只是同其他同行一樣,對明星藝人的著裝打扮做詳細分析與點評,純粹只是賺取流量與稿費而已。
可以說,有關明星藝人形象造型的文章,幾乎滿大街都在盛產,其中還不乏帶有貶低與嘲諷的趣味文章,但就目前,這一博主並沒有做出任何出格之事。
而法院對這一案件做出審理過後,最終判定原告(鞠婧禕方)所有訴求皆不成立,駁回「原告索求40萬賠償費用」的申訴要求,自此,這場「明星肖像案」以鞠婧禕一方敗訴而告終,鞠婧禕也成少數明星申訴失敗的藝人之一,如同早期李晨也因名譽權案敗訴,首次刷新網友三觀,原來,明星「維權」也非百戰百勝。
另一方面,鞠婧禕律師一方也表示,目前該判決書尚未正式生效,為此將會下一步緊接搜集相關證據,並也會保留繼續上訴的權利,這也讓多數網友感到這一案件尚未完全結束,並值得一提的是,因鞠婧禕一方的敗訴,這一案件所有受理費用3672元,皆由鞠婧禕一方所承擔,而早期律師所提出的「賠償40萬」的申訴要求,也在這一刻被迫畫上句號。
最後,對於這一案件的焦點話題,網友們好奇的是,該名博主所創作的是怎樣的一篇神奇文章?又是如何點評與高贊這位「四千年難一遇」的國民女神,以致最後需要雙方「對簿公堂」,並又是如何激怒原告方索賠40萬這一天價賠償?(無奈,原文章已刪除)
再有,在這一案件發酵之際,該名博主也在第一時間發文表態自己立場,強調自己並未做出任何違法犯紀之事,相信法院會為其主持公道,並也寬慰粉絲不要為其擔憂,一切皆好。
但事實上,粉絲們的擔憂並不道理。
自我國立法越發完善的今日,明星藝人背後不僅擁有強大的律師團做後盾,所配備的資源更是遠遠勝過常人,加之明星藝人在輿論上,自始自終都處於「弱勢群體」,並近幾年來有關明星藝人的「名譽權案」「肖像權案」,明星們幾乎一告一個準,長年累月積累的過往經驗,對於蓄意造謠、惡意攻擊的黑粉們而言,已然佔據絕對優勢。
而截至目前,鞠婧禕一方是否還會繼續向法院提起訴訟,一切都有待後期媒體記者的跟蹤與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