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llo 大家好,我是小時,今天我們繼續來說《魔王學院的不適合者》的話題。
動畫已經播出兩話了,我們的第二個女主莎夏·涅庫魯也正式登場了。一切似乎和我在前瞻文中估計的差不多,莎夏也的確是個劣質的金髮傲嬌魔女形象。不過我沒料到的是,相比米夏,莎夏「白給」的更快!同樣是踮腳,米夏只是摸摸阿諾斯的頭,莎夏直接就獻吻了。那麼到底是什麼原因讓莎夏光速白給的呢?全力以赴也無法戰勝阿諾斯只是表面,其實還有更深層的原因,下面我們就來分析下。
首先我們來看看莎夏和阿諾斯產生第一次交集的場景,此時阿諾斯剛好弄清楚原來大家把魔王的名字弄錯了。莎夏從阿諾斯的座位旁走過,其實並沒有看他,莎夏的注意力都在阿諾斯的肩章標誌,也就是那個不適合者的標誌上。此時的在莎夏表情中不難看出一絲蔑視和不屑,所以這一切的開始,都源於「不適合者」的標誌。至於莎夏的微笑有沒有深意,我們繼續往下看。
莎夏真正注意到阿諾斯本人,是在班級開始報名「組別測試」Leader的時候。作為穿著白衣的混血魔族一方的阿諾斯,竟然有勇氣報名只有純血魔族才有資格參加的測試,這不免讓莎夏產生了好奇;而後阿諾斯完美破解了老師的難題,這又激起了莎夏的對抗心,從這時開始,莎夏就開始對阿諾斯本人產生了興趣,並直接導致了二人的首次對抗。
莎夏和阿諾斯的首次對抗,以她用魔眼挑釁開始,又以自己的魔眼被阿諾斯抵消告終。這看起來是完全的失敗,其實不然。莎夏自稱破滅的魔女,她的魔眼也讓班級同學驚慌不已,這證明莎夏的魔眼有一定來歷,甚至可能很稀有;而阿諾斯卻能隨即做出同樣的魔眼,這能說明阿諾斯和魔眼有著很大的關係,也就是說阿諾斯和莎夏也有匪淺的關係。
與阿諾斯的首次對抗讓莎夏明白了,阿諾斯可能就是自己需要的人,但是由於自己傲嬌不服輸的性格,再加上她還想試試阿諾斯水平的上線,於是提出了和他進行組別挑戰,並且還給出了看似「白給」的條件。這個條件看似怎麼都是莎夏吃虧,其實莎夏才是穩賺不賠的。如果輸了,那是技不如人,也能證明阿諾斯的強大,可以依靠;如果贏了,阿諾斯這樣另類的存在就收歸己用,還能讓他說出自己和魔眼的關係。
組別對抗的結果是莎夏慘敗,但她天生的好勝心又不允許自己這樣束手就擒,於是又試圖用魔眼做最後的抵抗,當然還是失敗了。就這樣,在表面上因為契約的效力,莎夏順理成章進入了阿諾斯的隊伍,成為了阿諾斯的新部下;而實際上,莎夏則是終於找到了可以託付的人,因為她的一切痛苦都來自這雙魔眼。
為什麼說莎夏的痛苦都來自魔眼?我們可以回顧下莎夏發動魔眼時的威力,連魔王學院的牆壁都被震碎,而從後面莎夏每次遇到阿諾斯都會不自主發動魔眼上來看,這個魔眼的顯現莎夏並不能自控。換句話來說,因為不能自控的魔眼,勢必會嚴重影響莎夏的正常生活圈子,從這一點上也能看出這雙魔眼對莎夏不是恩賜,而是命運的詛咒。
不過阿諾斯的出現給了莎夏新的希望,因為至今為止,能對她的魔眼視如無睹甚至可以反制的,只有阿諾斯一個。在莎夏獻吻之前,她也對阿諾斯說過,能說出讓她成為自己下屬這樣的不要命的話的,也只有阿諾斯一個。這裡的「不要命」表面上看,好像是說出這樣的話,阿諾斯不要命了;實際上還有另一個原因,那就是莎夏魔眼不知何時會暴走,有這樣的下屬無疑是很容易要命的,也只有阿諾斯這樣可以反制魔眼的人才能有資格和理由說出這樣的話。
不過在組別對決慘敗、莎夏加入阿諾斯的隊伍後,她和阿諾斯的立場就發生了調換,此時再去向阿諾斯請求幫助,他會不會同意呢?這在莎夏心裡是個很大的疑問,於是在獻吻之前,她就向阿諾斯提出了一個最關鍵也是最直接的問題:如果命運已經註定,阿諾斯該怎麼辦呢。當得到了「就去破壞他」這個答案後,莎夏就終於可以確定阿諾斯就是自己要找的人;而她看似「白給」的那個吻,更多地是一種約定和暗示。
為什麼說莎夏的吻是約定和暗示?首先,在獻吻後,莎夏反覆強調這個吻的重要性,表面自己從來沒有和別人吻過,讓阿諾斯也覺得這是收到了「寶貴的東西」,這就是保證,也是約定;其次,莎夏還特別強調這個吻是「友情的證明」,這是因為她通過觀察妹妹米夏和阿諾斯的互動,以及詢問了米夏是否喜歡阿諾斯後得出了一個結論,那就是相比男女之情,阿諾斯更看重的是友情,而她的吻就是一種「友情」的暗示。
由此看來,莎夏的白給還真的不是沒有理由的倒貼,而是充滿了計算和心計的策略,不知不覺中就把觀眾帶進了誤區。不過這裡還有一個問題,就是如果是莎夏真的在尋求幫助,為何還要如此大費周章的行動。其實這裡的答案也很明顯,通過動畫最後一句話,可以很容易聯想到莎夏已經做了什麼毅然決然的決定,甚至和自己的生命有關,畢竟這句話,很有告別之意。
當然,這個決定是肯定不能告訴阿諾斯的,這也是莎夏大費周章的原因。至於莎夏做了什麼決定?這個決定又會對故事的發展起到什麼作用?就讓我們一起期待動畫第3話的精彩揭曉吧。好了,關於莎夏光速白給的問題就說到這裡了,你是如何看待這個光速白給的呢?歡迎評論區留言討論。
本文由【小時說動漫】原創首發,圖源網絡,侵刪道歉,抄襲者,雖遠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