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接親堵門,我老公和攝像師還沒進來,接親的人就衝進來了,找鞋。一眨眼的功夫,屋裡一片狼藉,等攝像師進來想拍點唯美片花,根本沒有。我坐在床上,擺好的婚紗裙擺也被掀起來了。」
結婚前,山東新娘小貝的老公就給她打過「預防針」,然而,現實還是跌破想像。2017年7月,她精心準備三個月的婚禮現場,就像網絡上滑稽的「買家秀」一樣,糗得她猝不及防。
山東新郎小濤被鬧婚現場
一陣熱鬧過後,小貝終於被抱進婚車,隨車隊去往新郎家所在的村子裡。
「剛一下車,他們好像想衝我來,被我婆婆叫住了。」小貝被家人以最快的速度護進了屋,但新郎小濤卻被兄弟們拉扯著去了村口。
一眾人把小濤的外衣外褲扒掉,用透明膠帶捆在路牌杆子上,塞進去一件紅色的女士內衣,開始往他身上澆啤酒。有人跑到附近的垃圾桶裡翻出一袋過期麵粉,撿回來撒在他身上。「整蠱」持續了大約20分鐘。
如果時光重來,會拒絕被鬧婚嗎?小濤說,自己是這些兄弟裡結婚比較晚的,「總是要還的。」
「村裡以前都是鬧新娘的,後來新娘子懷孕的越來越多,漸漸地就變成鬧新郎了。」小貝的婆婆回憶說。朋友用手機視頻拍下小濤被整的全過程,但小貝第一次拿到時都沒勇氣點開,「心疼」。
鬧婚總是相似的,婚鬧卻各有各的不同。小貝的遭遇並非孤例。在搜尋引擎輸入「鬧婚」,一地雞毛,比比皆是。
2018年12月9日,陝西鹹陽,一對新人結婚,好友為了慶祝,把新娘新郎用膠帶捆在電線桿上,然後用皮帶抽打新郎,一個人打完再接著打。
2018年12月7日,河北張家口萬全區,一新郎被親友脫光衣服披著褥子「遊街」,當時氣溫在零下17度左右。目擊者稱,這是當地的習俗,結婚辦事都要逗一逗新郎新娘。
2018年11月25日,貴州遵義,一名滿身墨汁,只穿一條內褲的男子跑上蘭海高速,被一輛路過的轎車撞倒。次日下午,當地公安局公布事故調查結果,24歲新郎艾某濤在迎娶新娘時被「鬧婚」的朋友追趕,最終逃上高速公路。
跌破尺度的婚鬧,究竟鬧的是什麼?
婚鬧的前身是「鬧洞房」,據記載,這種婚禮娛樂方式最早可追溯到漢朝。
近代學人楊樹達在《漢代婚喪禮俗考》考證,「而為之賓客者,往往飲酒歡笑,言行無忌,如近世鬧新房之所為者,漢時即已有之。」《漢書》上也有記載,「新婚之夕,於窗外竊聽新夫婦言語及其動止,以為笑樂。」
古代,盲婚啞嫁是常態,素未謀面又毫無性經驗的新婚男女,進入到洞房,就像進入了一片未知的荒原。參加婚禮的人們只能通過旁敲側擊的方式,對新人有所啟發,有的甚至是直接傳授經驗。「鬧洞房」則成了無數代新人的性啟蒙公開課。關係心理學家胡慎之認為,性壓抑可以在性遊戲中找到發洩口,而鬧婚中的各種遊戲,都是具有性的傾向的。
流傳至今以後,一些地方的鬧婚習俗已經完全變了味道,成了借習俗之名,行惡俗之實。2016年,影視明星包貝爾婚禮上,眾男性鬧伴娘柳巖的事件更是引發一場全民對低俗婚鬧的討伐。
@惠宏居士:國家該出手整治婚鬧,既推動高雅的婚禮也提高國民素質,防止由此發生悲劇。
@滄州微播報V:過度惡性婚鬧,喜事變壞事,我一直覺得什麼樣的人交往什麼樣的圈子,一般你對朋友如何朋友也會對你如何。
根據一份鬧婚調查報告顯示,2012-2017年我國婚鬧現象最嚴重的省份在山東省、其次是雲南、河南等地,鬧婚對象最主要是新郎、其次是伴郎、伴娘以及新娘和雙方的父母,採取鬧婚的方式最多的是捆綁辱打和被扮醜,其次是被遊街、被摸、被迫裸體,最少的是被迫玩低俗遊戲、被迫公媳互動、被丟入水裡等。
根據調查數據顯示,從地域分布看,鬧婚事件的分布呈現兩極分化:大中城市相對較少,小城市與鄉鎮更為普遍。
根據一家婚禮APP發布的2017年用度調查發現,61%準新娘強烈反對婚鬧,相對來說,準新郎持強烈反對態度的僅28%,女性對婚鬧新聞表現出更強烈的厭惡。
鬧婚「鬧」大發了,法律管嗎?管!
2010年10月,「全國首例婚鬧案」引發軒然大波。貴州青年曾凡旺在接親途中被朋友潑油漆後意外引發火災,造成全身95%燒傷。他將參與鬧婚的11個朋友告上法庭後勝訴,在妻子的鼓勵下用9年時間才逐漸走出陰影。
2013年,發生在山東泰安的一起猥褻伴娘案引發廣泛關注。當年9月,16歲女孩高某應朋友之邀充當伴娘。婚禮當天,高某和另一個伴娘被 「鬧伴娘」時,衣物被七八名男子脫光並遭猥褻。案發後高某精神受到很大打擊,多次試圖自殺,後經精神疾病司法鑑定,患創傷後應激障礙。
後泰山區法院以強制猥褻婦女罪分別判處五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至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不等。
2008年5月,河南新鄭五名青年以鬧婚房為由,將伴娘強行拖入另一個房間,並將房門反鎖,幾個人將伴娘身上衣服強行脫光,對伴娘隱私部位進行猥褻。在其中兩人因有事出去後,張某、安某用手按著伴娘胳膊,由王某對伴娘進行強姦,因伴娘激烈反抗而強姦未遂。之後,張某將王某、安某支出房間,趁伴娘反抗精疲力竭之際強姦。
事後,河南新鄭市法院以強姦罪判處被告人張某、王某有期徒刑五年和有期徒刑四年零六個月。以猥褻婦女罪判處另外兩人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在多起因鬧婚引發的案件中,嫌疑人多因強制猥褻婦女罪被起訴。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聚眾或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或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北京慈惠律師事務所執行主任王淑英律師指出,低俗鬧婚純屬不文明的表現。現在,社會上很多地方的鬧婚完全背離了最初的善意,是對隱私權的侵犯。
醜陋的「鬧婚」行徑為何屢禁不止?如何讓婚禮回歸祝福佳偶的本意?除了法律的制裁和當事人的維權意識,還需要大眾觀念的轉變、素質的提高。
是習俗就「當然不算」嗎?
為了抵制「低俗鬧婚」行為,2016年雲南大理就曾發出過「十不要」倡議。
據北京市通州區民政局相關工作人員介紹,通州區近年來針對包括「鬧婚」在內的不良民俗開展了以「簡儉減」為主題的移風易俗服務項目。其中,「簡」是指:婚慶事宜簡單辦;「儉」是指「喪事節儉辦」,「減」是指「其他喜慶事宜(升學、晉升、生日等喜慶活動)減量辦,甚至不辦。
誠然,移風易俗是一個需要多方努力,「細火慢燉」的過程,但每一場婚禮的主導權卻是實實在在掌握在每對新人和每個家庭手中。願意花上幾個月來籌備一場風光體面的婚禮,就千萬別「傻白甜」地靠法律託底,去償還撕破臉的人情債。
距離婚禮一年多,小貝從新娘變成了準媽媽。她把鬧婚視頻發給記者,並希望給新郎和朋友們打碼。「其實,新人可以用最短的時間,把那些明星婚禮的爆款單品搬到自己婚禮上,當然也有能力對出格的行為說不。要知道,底線往往是默許的。」(文中受訪者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