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llo,各位朋友們今天小江繼續和你們來聊聊NBA的兩位球星吧。科比和詹姆斯可以說是繼喬丹之後聯盟的排面了,他們都在各自的時代統治了聯盟,雖然很多的人都還是對小江的這個看法有質疑,但是這畢竟是大多數人都公認的事情。
就是這樣兩位球星他們在球隊時,肯定是拿著球隊最高的薪水了,有在巔峰的時候可以說是拿著全聯盟最高的薪水了,這樣的球星各種場外的商業活動啊,廣告宣傳啊肯定是少不了的,而對於籃球運動員來說籃球運動鞋的籤名費往往都是一筆非常大的合同。
但是在2003年的時候,詹姆斯才剛剛參加選秀進入聯盟,就和耐克籤下了千萬級別的合同,甚至已經超過了當時剛剛拿完三連冠意氣風發的科比,這是什麼原因呢?一個新秀的合同能夠超過耐克的當家球星想必也有很多特殊緣故。
一個原因是當時的科比剛剛結束了和阿迪達斯的合同,在這份合同下科比和阿迪達斯鬧的很僵,所以許多的運動品牌公司都不願意和這位看似不好說話很難處理的球星合作,也導致了耐克可以毫無壓力得籤下科比。
而詹姆斯就不一樣了,早早就被選為了全美最佳高中生,很多他在高中的比賽在當時就是全美直播的,人氣非常非常的旺,所以說無數運動品牌都敏銳地想要籤下他,為了得到他銳步甚至開出了1000萬美元的籤名費,所以在這種競爭的壓力下,耐克不得不用更加高的合同來打動詹姆斯。
第二個原因是因為當時科比身陷「鷹郡事件」的醜聞中,再加之與隊內的奧尼爾性格不合,經常發生矛盾,導致球隊戰績的退步,而且他的性格也不被當時的媒體所接受,所以當時科比的負面形象被各路電視媒體無限放大,導致科比和在耐克談合同時十分被動。
而詹姆斯就十分擅長於媒體打交道,在各種採訪中詹姆斯展現出的也是十分謙遜和低調的一面,這樣的性格讓詹姆斯還沒進聯盟時就俘獲了很多球迷的心,所以說耐克也更加願意押寶在詹姆斯身上,相信他能給耐克帶來更多收益。
實際上耐克的豪賭是正確的,詹姆斯一進聯盟即巔峰,在後面的職業生涯中詹姆斯也展現出了無與倫比的統治力和實力,事實證明耐克看人的眼光還是十分獨特的,這份合同也讓耐克公司賺了很多很多錢,可謂是非常值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