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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對坐轎資格的規定繁縟細碎。據《清史稿·輿服志》:「滿洲官惟親王、郡王、大學士、尚書乘輿。貝勒、貝子、公、都統及二品文臣,非年老者不得乘輿。其餘文、武均乘馬。」滿人坐轎主要看王爵、官階和年齡,漢官稍微複雜些:京官以三、四品為界,三品以上京堂轎頂用銀、蓋幃均為皂色,在京轎夫四人、出京八人,四品以下文職轎頂用錫,在京轎夫二人、出京四人;地方官以督撫和司道為界,總督、巡撫轎夫八人,司、道以下,教職以上,轎夫四人,雜職乘馬。此外,三品以上欽差大臣,轎夫八人;武職乘馬不坐轎,總兵以上武將年逾70歲的,如不能騎馬須請旨。
清代前期對坐轎資格規定相對寬鬆,順治朝規定「不願坐轎、願騎馬者,各從其便」。據清人福格記載,清初京官中的漢人上朝時,很多騎馬,其後允許坐轎,三品以上官員坐四人抬的轎子,四品以下坐兩人抬的轎子。
▲圖為一四人抬轎子
清代中期,京官出行風尚有所變化。乾隆初年「京官尚乘驢車」,到了嘉慶、道光時期,就變成三品以上官員乘轎、四品以下官員乘車了(《京塵雜錄》)。乾隆、嘉慶年間,京官出行由坐轎改為乘車,道光初年恢復坐轎,同治年間三品京堂官以下沒有坐轎的了(《郎潛紀聞初筆》)。清人福格記載,京官中的一二品漢官,均坐四人抬的轎子,三品以下不坐轎,也沒有二人抬的轎子。清朝後期,坐轎的官員就更少了。據記載,光緒朝二品官員坐轎的也不多見,在京堂官多坐大鞍車(《行素齋雜記》)。總之,坐轎的越來越少,基本上限於高級官員。
官轎的靈魂在於「明尊卑、別上下」,如果僭越,就屬於違制。康熙寵臣步軍統領託合齊出行講究排場,轎旁必有侍從騎馬隨行,一次被敢於較真碰硬的順天府尹施世綸撞個正著。這位施青天高聲斥責說,王爺出行才有騎馬侍從,我以為是王爺來了,在路邊拱手等候,沒想到是你!當即表示要彈劾。託合齊自知理虧,只好服軟賠罪。道光年間,江西學政福申的家人蕭岱狐假虎威,四處招搖勒索,甚至夜間外出時,乘坐四人抬的轎子,懸掛學政官銜的燈籠,受到發往新疆給兵丁為奴的嚴懲;而學政福申因沒有管好家人,「著交部嚴加議處」。
▲圖為一頂官轎
紫禁城乃中樞所在,官員若未經特許就在紫禁城內坐轎,乃是大忌。嘉慶四年正月公布的和珅二十樁大罪,其中第三項就是「乘坐椅轎臺入大內,肩輿出入神武門」,這一行為被視為大不敬。乾隆朝大臣朱筠和彭元瑞,交情深厚。一次,彭元瑞在西華門內不慎墜馬,朱筠情急之下呼喊轎夫入西華門抬人。朱筠救人心切,倉促間犯了錯誤,受到「降二級調用」的處分(《郎潛紀聞初筆》)。
清朝擔心武將貪圖安逸,因此規定武職不得違例坐轎。乾隆五年七月,皇帝聽說江南武職人員大多不騎馬、公然坐轎,諭令地方大員對此嚴加申飭。同治五年五月,泰甯鎮總兵文俊,因違例乘轎役使官兵,受到降三級調用的處罰。武職坐轎為何屢禁不止?筆者以為至少有三個原因:一是坐轎安逸,無鞍馬之勞、寒暑之苦;二是「前呼後擁、喧耀街衢」,有官範兒、有面子;三是役使兵丁抬轎方便。幾個因素疊加,使得朝廷禁令往往成為一紙空文。
清代既管坐轎官員,也管轎夫。比如,禁止轎夫聚眾賭博。道光十六年,肅親王府的轎夫葛三聚賭,被步軍統領衙門拿獲。步軍統領衙門要求王府將其他賭犯一併交出,王府護衛保碩藉口這些人誤了差事,已予革退,無從查核傳喚,把步軍統領衙門給懟了回去。第二天,保碩奉王爺之命回復步軍統領耆英,要求嚴懲轎夫葛三。耆英不傻,當然聽得出這話裡有話,王爺的面子豈能不給?次日,葛三就被釋放,沒有受到任何處理。刑部審理認為,肅親王對轎夫葛三長期聚賭失察,且臨機處置不當,步軍統領衙門相關人員「審案草率」。於是,道光下旨,肅親王敬敏「交宗人府議處」,步軍統領衙門相關審案人員交刑部議處,其他賭徒緝拿嚴辦。這起案件的處理顯然偏輕,而且治標不治本。轎夫聚賭的陋習難以杜絕,根子還是在涉事官員管理寬鬆軟甚至包庇縱容上。
以上說的都是管的方面,還有不管的方面,那就是不管配備和經費。官轎兼具公私雙重屬性:一方面,它是官員身份地位的象徵,是公權力的符號;另一方面,官轎花費由官員自行負擔,又具有私有財產的屬性。明朝大貪官嚴嵩被抄家,家產中僅各式轎子就達35乘,包括竹絲骨花等轎、涼暖官轎、藤竹絲臥轎、骨花竹絲女轎、竹絲女轎等。官轎的雙重屬性帶來一個問題:坐轎花費不菲,官員可能面臨掏不起錢的窘境。
嘉慶二年閏六月,乾隆想提拔通政使司參議吳熊光。和珅說吳熊光官居五品,提拔他不符體制,主張提拔現已官居四品且久在軍機處的戴衢亨。但乾隆主意已定,最終吳、戴同加三品卿銜。清人筆記提供了更多細節:和珅力阻提拔吳熊光,其中一條理由居然是「其家貧,大臣例開轎,恐力不辦」,意思是吳熊光家裡窮,(三品以上)大臣例應坐轎出行,恐怕他家掏不起這個錢。但乾隆橫豎非提拔他不可,當即下旨賞吳熊光戶部飯銀一千兩。朝廷賞銀為新提拔官員置辦官轎屬於特事特辦,而常見的則是和珅所強調的「例」,即官轎由官員自備。大清財政支出當中並沒有「官轎購置更新費」這一項,坐轎須自掏腰包。
正所謂「幾曾見、傘扇旗鑼紅黑帽,叫名官從來不坐轎。只一輛破車兒代腿跑,剩有個跟班的夾墊馱包,傍天明將驢套。」(《藤陰雜記》)普通京官有車坐、有跟班就不錯了,很多連車都沒有,正所謂「尋常部院官出無車馬者什九,殊不足以自別於齊民」(《郎潛紀聞初筆》)。道光二十三年,曾國藩擔任四川鄉試主考,出了趟差收入六千兩銀子,生活大為改善。次年一月的家信中,他高興地說自己現在出門有車坐了,「無一處待步」。
普通京官坐不起轎子,地方官呢?雍正元年實行養廉銀制度,遠遠超出正俸。地方官收入高,支付轎錢似乎不成問題,但問題是,要花錢的地方同樣很多。我們以曾國藩為例。曾國藩任兩江總督,每年養廉銀1.8萬兩。據張宏傑先生統計分析,曾國藩每年支出居然達6萬兩之多,法定收入還不到支出的1/3(《曾國藩的正面與側面》)。曾國藩自律甚嚴,一不貪汙二不腐化,這麼大經費缺口怎麼辦?和清朝大多數官員一樣,他靠收取陋規來彌補。陋規就是國家賦稅之外多向百姓徵收的部分,屬於亂攤派亂收費,是擺不上檯面卻又被朝廷默許的灰色收入。據柏樺先生統計,明清時期有記載的陋規名目就多達521種(《父母官:明清州縣官群像》)。
▲江蘇省無錫市,江南第一豪宅——欽使第·薛家花園內的官轎
從清朝對官轎的「兩管、兩不管」,多少能看出其財政制度的缺陷。著名歷史學家黃仁宇先生在著作中,多次提到「數目字管理」的問題。無法實現數目字上的管理,這一難題同樣困擾清朝。「俸銀祿米+養廉銀」的一攬子解決方案,看似大幅提高了各級官員的收入水平,實則公私不分。官員替朝廷承擔的辦公費、人頭費等剛性支出遠大於法定收入,正常辦公尚且力有不逮,安能望其遍行養廉乎?各地千差萬別,維護各衙門正常運轉,到底要用多少人員、要配多少資產、要花多少經費?包括坐轎在內,到底哪些應由朝廷負擔,哪些應由官員自理?從理念到技術,都是筆糊塗帳。這種制度缺陷,為清代官員收取陋規提供了內驅力,大大加重了百姓負擔,而貪官汙吏則藉機中飽私囊。從表面上看,清朝低稅率、低開支,實際上是高稅負、高花費,既不科學、不合理,也不廉價、不廉潔。
供稿:祁峰(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
編輯:趙翰文(實習生)
審核:胡江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