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2012年12月30日,第20屆中歌榜頒獎盛典在臺灣揭幕。
當年火遍全國的《我的歌聲裡》,以12項大獎提名,領跑全場。
40天之後的春晚上,原唱曲婉婷登臺獻聲,一時風頭無兩。
出名要趁早,打鐵要趁熱。
上過有14億觀眾的舞臺,曲婉婷決定立即開啟全球巡迴演唱會。
首站選在哈爾濱,她的故鄉,可是門票卻怎麼也賣不動。
不過曲婉婷的焦慮沒有持續幾天,因為很快門票又被一搶而空了。
她並不知道,有人在背後給當地的開發商企業打了招呼,讓他們把票房消化掉。
還特意囑咐,這事千萬不能讓曲婉婷本人知道。
這個打招呼的人,就是曲婉婷的母親,張明傑。
當時的張明傑,還有另一個更矚目的身份:
哈爾濱市發改委副主任、市城鎮化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一個正局級幹部。
或許這是張明傑,最後一次在女兒面前,靜悄悄地展示「母愛的能量」。
因為不久之後,正在黑龍江巡視的中紀委第八巡視組,就在一周之內連續收到了兩個厚厚的快件包。
快件包裡裝的,是10人聯名舉報信和相關證據材料。
收到舉報信的2個月之後,張明傑被哈爾濱市紀檢委帶走了。
隨後的開庭審理顯示,張明傑罪名有三項:
貪汙罪、受賄罪、濫用職權罪,涉案金額3.49億元,檢方建議死刑。
02
值得注意的是,2014年7月,聯名舉報張明傑的10個人,都來自同一家單位:
哈爾濱市道裏區老牌國企,原種繁殖場(簡稱原種場)。
2005年,哈爾濱下發文件,要求原種場進行產權制度改革。
可限於國家政策原因,遲遲沒有進展,直到2008年才一舉大功告成。
因為那一年,張明傑擔任了道裏區副區長一職,正好分管城鎮化改革。
先是資產評估。
因為效益不佳,原種場實際上已經多年欠發員工工資,在張明傑的主導下,場子的淨資產被評為 負267萬元。
設備、廠房、技術等各項衝抵後,原種場最終以6160萬元的價格,被賣給了註冊資本只有50萬元的私企,東江科技。
東江科技還沒有捂熱,場子又二次轉手,到了另一家新註冊的地產公司,先發置業手上。
這種「空手套白狼」,以小博大的案例,在資本市場其實見怪不怪,本也不是什麼新聞。
可問題是2008年,商業地產已經如火如荼。
原種場有154萬平米的國有土地,僅這一項,當時的市價就高達23億元。
先發置業能扮豬吃老虎,與他們公司的副總經理張明哲不無關係。
而張明哲,就是張明傑的親哥哥,曲婉婷的親舅舅。
明眼人想必已經看出了其中的貓膩。
但明眼人之所以是明眼人,就是因為他們看不到暗處。
暗裡的真相是,先發置業繼續從張明傑手上拿下「國家級小城鎮建設試點項目」,打著開發「哈爾濱市首個森林城市示範社區」的名號,在已經拿到土地使用權的原種場土地上,二次誆騙,套取了3.5億元的國家徵地補償款。
讓人氣憤的,是張明傑母女的後續所為。
那是只有徹底丟了良心和底線的人,才能做出的事。
03
先發置業套取的3.5億徵地款中,有一筆1100多萬元的原種場職工安置費。
顧名思義,就是用來安置補償原種場566名下崗職工的。
可是這筆錢,自始至終沒有打到原種場帳戶上,反而落在了受讓方東江科技公司名下。
原種場職工劉佔紅在接受採訪時說:
「一年工齡最終補貼才1031塊錢,我30年工齡,3萬多安置費,就這麼買斷了。其他有10多年工齡的,扣來扣去,只剩下幾千塊錢。」
相關媒體報導,那一年冬天,哈爾濱零下三十度的街頭,566名工人被扔在冰天雪地裡。
沒有收入,斷了社保。
一名沒有醫保的職工,大病來襲,無力負擔,選擇了上吊自殺。
而先發置業開發的「哈爾濱市首個森林城市示範社區」,因為張明傑被捕,系列壞帳曝出,就此成了當地著名的爛尾樓。
那些付了首付的市民,成了多米諾骨牌倒下之後,第二波無家可歸的倒黴蛋。
故事還沒有結束。
2016年7月,哈爾濱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張明傑一案。
庭審現場,張明傑堅稱自己無罪,拒不歸還3.5億貪汙款。
那麼這筆錢,到底去哪了?
是時候讓今天真正的主角,著名加拿大籍中國歌手,曲婉婷登場了。
04
昨天的微博熱搜第一,想必你已經知曉。
但你未必知曉的,是每年曲婉婷,都會發幾條類似的微博。
不明就裡的人,甚至會被這種「一個女兒對母親樸素的愛與思念」,感動得涕泗橫流。
在曲婉婷微博的評論區裡,就能找到不少這樣的「感動」。
每個母親都是偉大的,天底下哪有女兒,不想念自己的母親?
罪犯有罪,可罪犯的女兒沒有罪,罪犯的女兒思念自己的母親,更沒有罪。
甚至有人覺得曲婉婷有情有義,在這樣的關頭都沒有拋棄自己的母親。每個人都應尊重父母,哪怕父母是罪犯,為什麼非要指責曲婉婷呢?
所以接下來,我想說說,為什麼非要指責曲婉婷?
2000年,曲婉婷17歲,也是那一年,她被母親送到加拿大留學。
張明傑讓她讀的是商科,可到了加拿大,曲婉婷發現自己根本不喜歡。
整整五個月,她都沒上學,把自己關在房間裡,抽菸、喝酒、打遊戲。
她在採訪中說,那段時間自己都快抑鬱了,就一心想要做音樂。
聽起來很勵志,可勵志的背後,是燒錢。
當年留學的費用,光學費一年就近20萬,她一讀就是九年。
然後還要住別墅,開特斯拉,移民,邀請國際頂級音樂製作人為自己製作音樂……
曲婉婷父母早已離婚多年,父親是一名美工,她自己歸母親獨自撫養。
而這一切巨額花銷,全都來自於張明傑每個月1萬元左右的工資。
這筆帳,算得過來嗎?
如果沒有張明傑的貪汙受賄,曲婉婷能成為今天,在加拿大逍遙快活的著名歌手曲婉婷嗎?
這世上有一條亙古不變的道理:
你享受了什麼,就得去承受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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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你已經義憤填膺,但事件的高潮,卻仍未來到。
實際上,每年在微博上為張明傑「鳴冤吶喊」,已經變成了曲婉婷的固定節目:
雲盡孝。
比如前年3月7日,撕心裂肺地哭訴「3年零6個月了,以這種方式失去了一個母親的我,何嘗不痛?」
可就在5天之前的3月2日,卻是開心到興奮地為自己的演唱會做宣傳,「溫哥華的朋友們,不見不散。」
自從母親張明傑被捕後的6年裡,就再未回國的曲婉婷,到底在加拿大過著什麼樣的生活?
翻翻她的社交軟體就知道了。
做新歌。
潛水。
衝浪。
最主要的是,和溫哥華市長羅品信談戀愛。
假如她真如自己所哭訴的那般,思念母親,相信母親,愛母親。
那麼為何6年都不曾回國看看母親?
為何不積極歸還贓款,爭取為母親減刑?
為何母親住牢房、吃牢飯,自己卻穿比基尼潛水吃海鮮?
為何把對母親痛徹心扉的思念寫成的帶淚的歌,宣傳得如此歡快明亮?
這些年,我看過太多吃人血饅頭的人。
還真未看過,吃自己母親人血饅頭的人。
界面新聞採訪曲婉婷時,問過她一個問題:
作為女兒,這兩年你為她的事情做了那些努力嗎?
曲婉婷的回答是:我給大使館寫過兩封信。
原來一個女兒的孝心,只值兩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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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曲婉婷曾接受UBC(英屬哥倫比亞大學)的採訪,在被問到「誰是你童年時候的英雄」時,曲婉婷回答:
Who was your childhood hero?
My mother. She is a hard worker and has given me the best life I can have, no matter what struggles she went through to do it.
我翻譯一下:
我的母親,她勤奮工作,給了我最好的生活。不管這些條件,她是通過什麼方式得到的。
知乎網友@不得 寫過一條回答,告訴了我們,她是如何得到的?
我生活在東北,舅舅是下崗工人,下崗後沒工作,沒學歷,只能去給別人送水,一桶20公斤的水,從一樓搬到6樓,3塊錢,一個月1500。
養老婆,養女兒,貧賤夫妻百事哀,舅媽天天嫌棄他不掙錢,家裡能吃頓肉也是一件喜事。
前幾年我舅舅檢查出腦梗,上午和我媽去辦理了住院手續,下午又偷偷溜回家,打電話給我媽說,姐,我還是不治了,我沒錢。
當時我媽媽的眼淚就下來了。
去年過年,腦溢血走了。
媽媽說,我舅舅這40多年的苦也算是吃到頭了,就像新聞上,生病的下崗工人只能自殺,脫離苦海的唯一辦法就是死亡。
我妹以前的qq籤名是:「我要很用功的學習,以後讓我爸過上好日子。」
可惜舅舅這輩子一天好日子都沒過上,最後他把自己的血肉,深深地埋在地底下,也只換來了保單上的2萬塊錢。
我有時候真不明白,為什麼曲婉婷可以在加拿大買豪宅,住別墅,玩音樂?
為什麼她可以一邊過著我們無法想像的日子,一邊踩著我們的貧窮洋洋得意地揮霍?
有多少曲婉婷和她母親這樣的人,我腳下的土地就埋藏著多少貧窮、困苦、不公。
東北的經濟以可怕的速度崩潰,我爸爸,叔叔和周圍許許多多的人都背井離鄉,被迫尋找新的,能養活家人的工作。
我想,曲婉婷和她媽媽的功勞不是沒有的。
她媽媽因為私利讓工人下崗,她再拿著這些沾著血,粘著肉的錢去追夢,去厚顏無恥的呼籲公平,我不知道用什麼詞去表達我的憤怒,只能說對於曲婉婷,我做不到客觀公正。
(文章有部分刪減)
來源:王耳朵先生(ID:huangezishiba)
作者:王耳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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