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2020年國慶節中秋節放假安排的通知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通知精神,現將2020年國慶節、中秋節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10月1日(星期四)至8日(星期四)放假調休,共8天。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請廣大市民提前安排好工作生活,節日期間注意安全,度過一個歡樂、祥和的節日假期。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0年9月3日
延伸閱讀
2020年別忘了休年假哦
帶薪休假相關規定
①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
②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③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年假可以放幾天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
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未休年假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規定:「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符合條件的職工可向單位申請本年度的年休假。但用人單位經職工本人同意,也可不安排職工休年假。
職工未休年假期間的工資已經正常發放的,用人單位只需再支付勞動者日工資收入的300%就可以了。
注意事項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①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的;
②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③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④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⑤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想想還有這麼多天的假期,是不是瞬間心情好多了呢?放假固然好,但是上班更重要!為了我們美好的生活,好好奮鬥吧!
(原標題:連休8天!2020年國慶節中秋節放假安排來了)
來源:北晚新視覺網綜合 北京日報客戶端、楚天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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