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萬沒想到!雖然不同意洪秀柱的觀點,但誓死捍衛她說話權利的人竟然來自綠營!昨天,國民黨中常會通過臨全會提案,慢慢「換柱」路算是踏上第一步。今天,臺聯黨「立委」周倪安趕到「最高檢察署」控告國民黨主席朱立倫、秘書長李四川涉嫌以威逼利誘手段勸退洪秀柱,違反「選罷法」。
綜合臺灣媒體報導,周倪安今天上午到「最高檢察署」向「檢察總長」顏大和告發,指控朱立倫、李四川涉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84條「搓圓仔湯」條款(「搓圓仔湯」條款,為臺灣政商界常用的臺語術語,字面意義是手工製作湯圓後,煮成湯。實際上指透過協商或利誘、威逼等手段,勸說他人放棄權利——觀察者網注)。
周倪安表示,洪秀柱雖然還沒正式向中央選舉委員會登記為「總統」候選人,但她已獲國民黨全國代表大會通過,完成國民黨黨內初選程序,成為國民黨正式的「總統」提名參選人。
周倪安強調,國民黨中央撤換洪秀柱聲浪不斷,朱立倫、李四川為換取洪秀柱退選,多次向洪秀柱提出條件交換,上月18日、22日、25日及本月3日,朱、李2人至少4次與洪秀柱會面,進行關鍵性的勸退,針對朱、李向洪提出的退選條件及談判、協調過程,洪都有留下談話錄音紀錄。此外,洪秀柱更曾公開表示,即使以「搭檔」、「資源」等方式勸退,都不會動搖。
臺聯黨「立委」周倪安到最高檢察署,控告朱立倫違反「選罷法」
朱立倫曾在6日上午證實勸退洪秀柱一說,但強調並無條件交換。當天下午的記者會上,洪秀柱表示,不會私下接受任何的交換,也不會向任何不合理的勢力低頭。不過,當有記者詢問名嘴爆料洪陣營掌握朱立倫次次勸退、條件交換的錄音時,洪秀柱則回應稱,名嘴的消息可信嗎?強調沒有這件事情。
周倪安指出,不管洪秀柱有沒有答應朱、李的退選談判,朱、李均已提出交換條件,勸退國民黨初選通過的「總統」提名人,已涉違反「總統副總統選罷法」規定。
周倪安解釋,依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89條第1項規定,政黨辦理「總統」、「副總統」候選人黨內提名,自公告其提名作業之日起,於提名作業期間,對於黨內候選人有第84條第1項、第2項之行為者,依第84條第1項、第2項規定處罰。
而相關處罰規定,「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而約其放棄競選或為一定之競選活動者」,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200萬元以上、2千萬元以下罰金,且預備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
周倪安還搬出「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100條規定,呼籲「檢察總長」應立即偵辦。據該規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由「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督率各級檢察官分區查察,自動檢舉有關妨害選舉、罷免之刑事案件,並接受機關、團體或人民是類案件之告發、告訴、自首,實時開始偵查,為必要之處理。
誓死捍衛洪秀柱說話權利的還有民進黨。民進黨「立委」陳亭妃、陳其邁6日召開記者會表示,洪秀柱聲明中提到,黨以「搭檔、資源」來勸退她,證明朱立倫找洪秀柱會談時,就涉及威脅或不當利益交換,明顯是在「搓圓仔湯」,顯然已經違反《總統副總統選罷法》。
她還批評稱,國民黨「換柱」是「史上最大宗的私下協調」,呼籲洪出面說清楚,綠營也將向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遞狀,控告國民黨違法。
民進黨「立委」陳亭妃(右)、陳其邁質疑國民黨更換「總統」候選人過程違法
陳其邁還替洪秀柱出謀劃策,建議她只要把朱立倫當面勸退她的話,包括搭檔和資源的不當利益的證據線索,全都提供給檢調單位,就能讓朱立倫「一槍斃命」,連參選的資格都沒有。
陳其邁還批評,民眾對洪的捐款有1萬3743筆,金額有5千多萬元新臺幣。既然國民黨想「換柱」,那就應該立即起停止政治獻金,但為何至今還公布洪秀柱政治獻金專戶,根本是在詐騙選民,呼籲應要修法,把錢退還給捐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