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四,#狗為伴侶動物擬禁食#的話題上了微博熱搜。因為在4月8日,農業農村部官網公布了《國家畜禽遺傳資源目錄(徵求意見稿)》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其中,最具爭議的就是《目錄》對於狗的說明:隨著人類文明進步和公眾對動物保護的關注及偏愛,狗已從傳統家畜「特化」為伴侶動物,國際上普遍不作為畜禽,我國不宜列入畜禽管理。
到底狗是否屬於「伴侶動物」?或許看了近期的一部新電影,你會有所啟發。
筆者小時候看過《野性的呼喚》原著小說,你們體驗過那種沉迷得不可自拔,非要通宵看完的感覺吧?原著有這種吸引力,所以2020版的電影一出來,也「呼喚」著我去看。
很多關於狗的作品都是以人類的視角去看狗,而本故事以一個第三者的角度看狗和人,跟隨著主角狗「巴克」的視角,去適應原始的生存規則,去滿足人類的需求,去感受人情的冷暖,最後回歸自然的本性。
對,結局也和其他狗歷經千辛萬苦得以「回家」的感人結局不一樣,他回的不是人類的家,而是自然的家。
為什麼哈士奇會被成為「二哈」呢?就像巴克開場的活躍,一間房子完全無法釋放他好動的性格,「拆家」之後被主人懲罰,釀成被狗販子偷走的「慘劇」。
以前,人類把狼馴服為自己所需的狗;今時今日,人類依舊以自我的要求去禁錮狗的天性、以人類的標準判斷狗的對錯。這讓我想起網上流行一句話:「我不是真的人,但你是真的狗。」
電影裡也有一句旁白:「第一次,巴克比他的主人懂得更多,但鞭子沒有給他選擇。」
是的,巴克被偷之後的很長一段時間並不好過。
「狗是人類的朋友」?根本沒有永恆的敵人和朋友,只有永恆的利益。在淘金熱的背景下,雪橇犬成為了人類的交通工具;在電報取代書信的年代,雪橇犬成為了被人類拋棄的舊物;所幸當他最後一次拉動雪橇為了一個愚人送命前,被一個有緣人救走了。
命運給了他兩個選擇:成為一個好心人的伴侶,或是成為狼族的一員。
前者經過若干個主人的對比下,顯然是有說服力的:第一任主人法官,前面說了,嫌棄他好動,嚴厲懲罰;第二任主人郵差,雖然把他當好「員工」,但是他和其他「同事」相處得並不愉快,郵差也不會讓他和自己一起睡,任由他在冰天雪地自生自滅;
第三任主人就是個憨憨,有欲望沒頭腦,把狗往死裡使,最惡劣的一任,虐待動物……而最後一任是獨居老漢,不把他當動物而是家人,允許他一起睡覺,和他一起冒險。同樣是冒險,以前的場景是惡劣黑暗,和老漢的的冒險則是美好陽光,簡直切換成了不同的世界。
但其實,前面一直有伏筆暗示:巴克心中有一頭狼,引領著他前進。而好主人也希望他自由。可惜,這位好主人即便自己放下了貪慾,也沒落下一個好下場。
巴克對人類最後的眷戀消失了,他重拾了野性,成為了自然的霸主和人類社會的傳說。
電影雖然難以還原小說豐富的情節,但是他最能打動人的核心精神——戰勝困境、追求自由,依舊能夠觸動每一位觀眾,這也是原著成為經典的魅力,多次被翻拍成電影的原因。
不管時間怎麼推移,文明怎麼演進,人類心中的野性,就像巴克心中的狼,時不時會跳出來呼喚。
或許,正是弱肉強食的野性殘留在這個社會,才會依然有眾多人對狗肉著了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