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27 20:33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寧夏重要講話和對監獄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寧夏監獄系統在隊伍教育整頓期間,全面查擺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暴露的短板弱項,將建立健全「長效常治」機制,作為推進全面從嚴治黨、治警的有力抓手,努力打造政治過硬、本領高強的監獄警察隊伍。
01
制定全面從嚴治黨「4+6」責任機制。制定了《自治區監獄管理局黨委全面從嚴治黨「4+6」責任機制實施意見》,將黨委主體責任、黨委書記第一責任人責任、黨委班子成員一崗雙責、紀委監督責任的「四個責任」體系分級落實、各盡其職、一體推進,形成全面從嚴治黨同向發力、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圍繞「四個責任」的落實,進一步明確各自職責任務,形成「明責、履責、述責、考責、督責、問責」的六責聯動新機制,促進「四個責任」落地生根。
02
建立「六談兩會一報告」機制。立足於「四種形態」中第一種形態,抓早抓小,防微杜漸,制定《關於進一步加強日常監督建立「六談兩會一報告」機制的意見》,開展「六談」,即談心談話、提醒談話、廉政談話、責任約談、誡勉談話、函詢談話;召開「兩會」評議,即召開組織生活會或民主生活會,對談話整改效果進行評議;實行談話情況報告制度,各級黨組織建立逐級建立談話工作檯帳,各支部、各監獄黨委將談話開展情況上報上級黨委和紀檢部門,談話開展情況作為黨委黨風廉政建設考核和黨員、幹警評先評優、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切實把「嚴」的主基調貫穿工作始終。
03
制定監獄警察「十個嚴禁」。針對全區監獄系統人民警察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編寫《全區監獄系統違規違紀典型案例》,制定《寧夏回族自治區監獄人民警察「十個嚴禁」規定》,對違反「十個嚴禁」的監獄人民警察,一律停止執行職務,視情節輕重,依規依紀依法給予紀律處分或辭退;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對違反「十個嚴禁」規定行為隱瞞不報、壓案不查、包庇袒護、弄虛作假的,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04
建立從優待警十項機制。立足於監獄人民警察隊伍革命化、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構建具有監獄特色要求的職業保障體系為目標,建立了警察關愛救助、就醫綠色通道、健康醫療保健、參與社會文體活動、提升警察生活保障、維護警察執法權益、建立職業榮譽、組織社會化團購、實施青藍結對傳幫帶、參與志願者服務等十項機制,為進一步推動新時代監獄工作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組織保障。
監製:常虹
原標題:《寧夏監獄局:健全長效機制 推進從嚴治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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